选保险,五大时间点需牢记。

选保险,五大时间点需牢记。

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我们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时有几个时间概念必须首先弄清楚,尤其是以下这几个时间概念至关重要,因为关系到我们的切身利益。今天龙哥就给大家科普一下。


一、犹豫期:后悔还来得及

犹豫期也叫冷静期,是指在投保人、被保险人签收保险单后一段时间内,现在大部分合同都是15天,在这期间内大家可以无条件要求退保。

设置这个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客户因一时冲动而作出购买保险的决定。同时,还可以避免消费者被业务员销售误导。

在这个犹豫期内,大家如果对买的保险合同有不满意处,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进行变更或要求无条件退保,这个期间退保,也没有任何损失。


二、等待期:病不逢时难理赔

保险产品的等待期一般有30天、90天甚至180天不等。一般医疗险的等待期为30天左右,而重疾险有90到180天不等。设置等待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范投保人故意带病投保。等待期也有的叫其为观察期,在这个期间如果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如重疾险的相关疾病,或医疗险的住院行为,保险公司不会承担责任,而且大部分情况下都会终止合同,并把保费退回给投保人。

因此,龙哥特别要提醒下大家在投保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保险条款中对于等待期的约定,如果买了保险,恰好在等待期内发病,就很难理赔了。


三、交费宽限期:60天内补交也可以

期交合同都有交费宽限期,特指保险公司在投保人未按期交付保险费的情况下,给予其补交所欠保费的机会,暂不行使解约权,仍维持合同效力的一种合同约定。合同约定的宽限期一般为60天。

宽限期条款意味着,当投保人未按时交纳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各期的保险费时,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然会承担保险负责,但要一般都会从保险金中扣回所欠的保险费。同时,在宽限期内的任何时日,投保人都可以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费,且不计利息。

这里,龙哥需要提醒大家特别注意的一点是,在因为各种原因不能按时交纳保险费,希望利用宽限期缓交的朋友一定要注意算清宽限期的截止日。即使你只是晚了一天甚至几个小时,保单的效力也会中止。到时如果要继续投保,就要办理复效。复效就会非常麻烦了,具体多麻烦,且看龙哥下文的介绍。


四、复效期:两年后不再办理

复效是指对于已经失效的保险单,在一定时间内经投保方提出申请,保险公司同意恢复合同效力的行为。复效的时间是两年。两年后如果未来的及办理复效,保单效力将会终止。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复效与宽限期条款有明显的区别。在复效期内,合同效力虽未终止,但也不成立,属于中止状态。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予赔偿;而在宽限期内,合同效力依然存在,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依然要赔,即使这时被保险人还没交到期应交的保费。

对于大家来说,恢复原保险合同的效力往往比重新投保更为有利。因为只要补交了保费和利息,最初已交部分的保单现金价值就可恢复;若选择重新投保,则等于以前的一切交费都浪费了。而在效力中止后如果被保险人已经超过年龄限制时,也只有通过保险复效的办法,才能继续享有参加保险的权力。

若复效,需保险公司重新审核,可能还要重新体检,手续较为繁琐。而且申请复效的结果有多种,保险公司并不是无条件接受,保险公司也可能拒绝你复效的申请。最后,申请复效还会重新计算产品的等待期,相当于自己又需要在很长一段时间是在风险里裸奔了。

这些在申请复效时大家都要有心理准备,如果附加险的期限只有一年,则谈不上复效了。


五、理赔:两年到五年内抓紧

按《保险法》规定:寿险类的理赔时效为5年,除寿险外的险种理赔时效则是发生事故当天起的两年内。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理赔其实也是有时效的。很多人买了保险,尤其是一些保障至终身的产品,时间久了容易忘记自己买了啥保险。在这里龙哥特别要提醒一下大家,在购买保险后,一定要记得自己买的是什么险种,发生什么情况能申请理赔。

一旦触发理赔了,大家要及时报案,以免耽误理赔。但若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及时报案和申请理赔,则在事后发现仍应通知和咨询保险公司,看是否还在理赔时效内。同时,要养成一个好习惯,无论当时是否有用,看病或住院后一定要保留医疗费用单据至少两年,以备用。


以上五大买保险的时间点,大家要记得哦,非常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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