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追尾引發連環事故致人死亡 貨車司機被判刑

本報訊(記者 賀天鴻)貨車司機行車大意,竟造成一死一重傷兩輕傷的嚴重交通事故。近日,茶陵縣法院判決了一起交通肇事案,貨車司機彭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宣告緩刑1年。

去年10月16日,彭某駕駛重型貨車在106國道茶陵段行駛,因一時大意,沒有注意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追尾撞上了受害人譚某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當時,譚某的電動三輪車上還坐著另外兩名受害人,被追尾後失控衝向了路邊,接連撞上兩名路人,而且還撞壞路邊停著的一輛摩托車。

案發後,彭某留在事故現場撥打了交警和急救電話,並自動到公安機關投案配合調查,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經交警部門認定,彭某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彭某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發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二人多處輕傷及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且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案發後,彭某能主動投案,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且已賠償被害方部分經濟損失,並取得部分被害方的諒解,可以從輕處罰。最終,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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