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在一起时分期给对方买的东西,分手后该不该让对方自己偿还?

吖Pat


身为男人,要大度一点,毕竟如果要的话说出去不好听,而且对方也有权利不给。女孩子的话,大多会要还,毕竟这是身为女生的特权


名为566


我是姜讲法律事儿姜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首先,你的问题是应不应该让对方偿还自己,这显然是个法律问题。从法律上讲,恋人在恋爱期间因感情相悦相互给对方买的礼物属于赠予行为。

一种是一般赠予行为,比如赠予小饰品、手机等物品。这种情况,双方分手后是不能让对方返还的。

一种是附条件的赠予行为,即以双方结婚为条件的赠予。这种情况是指在结婚前给予对方较贵重的财物,特别是在农村仍然奉行婚前一些送礼、贴等习俗的地区而送的大额的彩礼。法律上将这种赠与称为“附条件的赠与”。若日后条件不成立,那么赠与一方可以撤销自己的先前的赠与,要求对方返还赠与的财物。

希望可以帮到您!


姜讲法律事儿


这个首先就要看买的什么了,既然是情侣,当初两个人在一起相爱的时候,分期给对方买的东西,那么一方面来说,你是为了讨好对方!

另一方面来说,你也是为了感动对方,为了表达你对别人的一种爱和心疼,因此买的一些不是很值钱的东西,那就没有必要分了还要对方自己偿还吧,那你当初又为什么买呢?

1、如果你是给对方买了分期买了一部车,或者是买了一套房,那么就应该让别人自己偿还,毕竟这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也不是说想给就能给的,毕竟是需要付出许多代价的,所以这种大数目的大件资产,那就应该让别人自己偿还!

2、如果只是分期给对方买了一部手机,或者是一台电脑,再或者是一些首饰之类的,那就没有必要让对方自己偿还了吧!这些东西也不是说要值好多钱,既然是情侣,既然是在一起恋爱的时候给对方买的,也说明了你是想讨好对方,那一刻你也是发自内心的爱他所以才舍得买的,那么既然相爱一场,又何不干脆大度一点呢?

换一个角度来说,好歹大家也是情侣,也相爱一场,就算是留一个念想留一个纪念,那不是也很好吗?而且人家也陪你在一起,也为了你付出了时间精力和青春,也付付出了真爱,那么买了一点小东西都要别人自己偿还,那又还有什么爱的意义而言呢?

3、既然是在一起恋爱,是情侣,大家的关系怎么样,是不是很合适,这些东西自己早就应该先考虑清楚,所以买东西的时候就要做个衡量,要么不买,要么买了就不要再让别人换回来,否则大家的这份情侣关系就真的没有一点真诚我无私奉献的精神!

其次就是买的时候就要考虑清楚,实在没有钱就先不要买,用你的真诚和关心来呵护别人比什么都管用,情感不是说买一件东西就能培养出来的,更何况还是分期购买,说明了你也很在乎这个人,所以才会分期都要买来哄别人开心,既然买了,如果不是太值钱的东西,那就算了吧,要回来那是多没有面子,多没有气度,也枉费了大家相爱一场!

所以总体来说,首先得看你买的是什么东西,其次还得看曾经你们之间的感情有多深,而且也要取决于你心里是不是那种斤斤计较,喜欢点点滴滴都算得很清楚的人,具体也得根据每个人的观念,和对爱的理解等等情况来综合考虑的,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看法,也会好不同的观点和处理方式!

相对来说,如果不是太过于值钱的东西,我相信很多人都不好意思去要回来的,也不可能分手之后就让对方自己去偿还的,要不然连送别人一件小东西都要对方去自己偿还,当成自己没有那个能力又何必去分期购买呢,又何必去装模作样的充面子呢?既然送了那就送了吧!也不枉费彼此相爱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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