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本質屬性是什麼?

認識生命


我用最通俗的語言來回答這個問題。

生命的本質屬性是什麼?在我看來就是存在,存在於自己的感知,存在於他人感知。

存在於自己的感知,就是你能感覺自己的肉體,精神與肉體的需要,以及喜怒哀樂。中、輕年時,人的生命是最旺盛的時候,最能感知自己和世界的存在。隨著年齡的增長,身體逐漸衰老,器官隨著衰竭,人的感知也隨著變得遲鈍。當生命消失時,你的感知便便徹底消失,你和世界對於你來說都不在存在。

他人對你有所感知,你是作為世界的物質而存在。這是在他人能感知的範圍內。如果我們離開他人所能感知範圍,你便不存在了。就像我們在一個單位上班,大家屬於一個團體,互相都能感知彼此的存在。一旦離開,或調離,或辭職,你便在這個團體裡消失,雖然你沒有死,但是,對於這個團體來說,已經沒有你的存在。這對團體來說,你跟去沒有什麼區別。

所以,我認為,生命的屬性就是感知存在!


微言常理


生命的本質就是肉體與靈魂,肉體即物質,靈魂即精神。靈魂依附於肉體,但是肉體的昇華。肉體可以消失,靈魂永存。所以人要行善積德,留待後世稱頌。


老孟4689


生命是很堅強的,又是很脆弱的。

他受著環境和生存條件的影響,生命有無情的爆發力,生命有時又垂為旦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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