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毓明发声,性侵案反转:越洗,这3个认知越清晰。

谈谈高管性侵案的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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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每读到鲍毓明性侵女孩李星星(化名)的报道时,我脑海里就开始闪现,纳博科夫最著名的那部小说——《洛丽塔》里的画面。

60年前出版的这部小说,被拍成电影后广为人知:

因初恋早逝,而患有恋童癖的中年男人亨伯特,迷上女房东12岁的女儿洛丽塔。


为掩人耳目,他娶女房东为妻,名正言顺地成为少女的继父。

但,他对继女变态而乱伦的爱,最终被妻子发现。恼羞成怒之际,妻子出车祸身亡。

亨伯特名正言顺地成为洛丽塔唯一的亲人,并把她从学校接出来,开车带她漂泊旅行,如愿以偿地和少女发生乱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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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茁壮成长的少女,死心塌地完全臣服于自己,亨伯特切断了洛丽塔和外界的一切连接,用金钱、衣服和美食控制她,让她成为自己的玩偶和性奴。

但,少女不可能永远是少女,她终归是要长大的。

她渴望自由,恋爱,和更大的世界。她在错乱感和羞耻感中,看清了继父窒息的爱,不是真爱她,不过是通过占有她,满足他自己内心的缺口,还有扭曲的欲望。

于是,洛丽塔最终选择了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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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一个过早失去母亲,又被继父性侵多年的少女,已在颠沛流离和身心俱损中,透支完了所有好运气。

她被人拐走,被要求拍色情片,身无分文后遇见一个穷小子,小小年纪怀上了孩子,并在1950年的圣诞,死于难产。

死亡时,她才17岁,尚未成年。


但生命中那些不该承受之殇,早已让她千疮百孔的灵魂,如一个老妇人般枯萎麻木。


这和鲍毓明性侵女孩李星星案,何其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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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的企业高管、知名律师鲍毓明


相仿的妙龄少女,相同的畸恋男人,相似的阴谋诡计,相近的成长疼痛,不同的是,现实比文学更不忍卒读。


但不知为何,现实中这桩闹得沸沸扬扬的案件,又总让人觉得哪里不对:


民愤极大,却又进展缓慢;违背人伦,却又疑点太多;人人都以为自己掌握了真相,好像人人都离真相还差那么一点点。


今天,这起案件等来了“反转”:


风暴眼中的鲍毓明,在沉寂两天后,给多家媒体发送了录音和截图,试图给自己洗白。

看完这样的“反转”,反而坚定了我下面3个信念。


1.

不管是什么关系,都是在拿一个少女的人生当儿戏。

这起案件,最重要的一个关键点,就是鲍毓明是不是女孩李星星的养父。

李星星的妈妈说,由于李星星自幼多灾多难,所以就迷信地想给孩子找个养父母消灾。

她通过网友介绍,和鲍毓明认识。鲍向她表达了收养女儿的心愿,曾一度有和她(指李母)组建家庭的念头。

相处几个月后,她见鲍毓明这么优秀能干,是适合当爸的人。


而荣誉等身的鲍毓明,在外人眼中又表现得如此绅士体面,所以她同意让他把女儿领走,让孩子认他当爸爸。

但,对于这个说法,鲍毓明自始至终都不认同,他说:

从来没有和李星星以养父女相称。

《南风窗》那篇报道火了后,全国多家媒体跟踪报道,鲍毓明曾第一次站出来澄清:

“这件事,说来话长,我和她从来没有以养父女的关系相处。”

昨天和今天,澎湃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针对性侵案,鲍毓明提供了诸多聊天录音和微信截图:

2015年9月,他发了收养孩子的帖子后,李星星的妈妈和他取得联系。他10月份去南京见了他们母女,看到李星星已经快一米七了,觉得孩子太大,不好相处。

李星星的妈妈说,孩子很可怜,家人对她都不好,还失学了,希望他能帮忙。

但因为他是单身,无法办理收养手续(《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而鲍毓明与李星星的年龄相差为30岁)。

但李星星的妈妈说,先让他带回家处处看,等李星星到了年龄可以办理结婚手续,反正都要一起生活。

他带李星星出去了两三次,每次分手时,女孩都哭着说不想让他走。

他觉得,自己也单身,如果这样,先在一起培养感情,也不是不可以。后来,俩人的感情越来越深。女孩喜欢什么,他就给她买什么,要星星从不给月亮。

2017年10月,鲍毓明带李星星,以女朋友的名义去见了他父母。


李星星说,等2019年高考完就来烟台上大学,2019年初,鲍毓明还送订婚钻戒给李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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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毓明的部分发声


在鲍毓明提供给媒体的聊天记录里,李星星多次用“亲爱的”“结婚”等亲密词汇。

2016年12月16日,李星星(那时李星星才14岁)说:


“我以为叔叔是遇到喜欢的人了,不想理我了,不想要我了而已。”

2017年4月8日,李星星说:


“叔叔,可以请求您一下吗?我可以叫您一次爸爸吗?”

2017年7月25日,李星星又问:


“您愿意等我两年吗?”

鲍毓明辩解,说自己从来没有囚禁李星星,而性虐和性侵之事,他又以隐私为由,拒绝回答。

他还补充,自幼缺爱的李星星,非常任性,会在雨天出去淋雨把自己冻病了,大晚上要去玄武湖自杀。

鲍毓明的说辞,当然有精通法律的他,为逃脱罪责故意把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呈现给媒体看的嫌疑。

但他的说辞,还有李星星妈妈的说法,都印证了这样一个事实:

李星星和鲍毓明的相识,源自一场不合法的民间送养。

不管李星星的妈妈,是否暗地里和鲍毓明达成了某项交易,真把亲生女儿送给老男人当妻子,但在缺爱的女孩看来,比自己大了整整30岁的鲍毓明,更像是“爸爸”的角色。

这不仅能从李星星接受采访时,提到鲍毓明时,在“我爸”和“坏蛋”之间不停切换能看出来。


而且从在一起生活后,不管鲍毓明怎么给她洗脑,怎么一步步精神控制她,怎么试图让自己的性侵在她心中合理化,李星星都像电影里的洛丽塔,从懵懂无知、羞耻分裂,最终还是走向了摆脱控制、愤而逃离:

这是一个不甘愿受摆布的孩子,必然的选择。


也是一个不忍被蹂躏的生命,最后的呼救。

所以,鲍毓明和李星星到底是不是养父女关系,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40多岁的他,明知缺爱的女孩,是一个安全感极度匮乏的10多岁孩子,却在忽略少女会成长的情况下,打着爱的旗号和欲的恶意,将她推向疼痛的深渊。

和《洛丽塔》中的亨伯特一样,鲍毓明自始至终,都在利用孩子的软肋,满足自己的贪欲,而从未站在一个少女的立场上,设身处地地考虑。


这是他洗不掉的恶。


2.

不管有什么难处,都不该把孩子推向险处。

不知道多少人和我一样,在看这起案件的诸多报道和评论时,耳边始终有一个疑问在萦绕:

李星星的妈妈,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她把这么大的女儿送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新闻报道里,她是个不幸的人:

单身带着孩子,没有见过什么世面,盲目相信一个所谓的成功男人是个好人,原想给孩子找个好人家,不料却把孩子推向黑暗。

女儿遭到性侵,两次自杀后,她把孩子接到身边,然后和女儿一起,开始了渺茫而漫长的维权路,直到舆论炒热这起案件。

但,这些报道中,在李星星被鲍毓明控制的三四年间,亲生母亲的角色,始终是苍白遥远的。

李星星第一次遭遇性侵时,是到网上求助医生奶奶;在被鲍毓明折磨得快死时,选择的是报警;在得知案件无果时,选择的是自杀……

这个女孩,在最痛苦绝望时,想到的第一个人,都不是妈妈。

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伴随伤害的加深和年龄的增长,在李星星的潜意识里,妈妈是不能求助的人。


或者说,她对妈妈缺乏基本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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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母把女儿送人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伴随案件的重新调查,我们会得到更多的真相。

作为一个每天都要收到很多孩子来信的倾听者,我想和更多母亲分享的是:

坏人永远不会绝迹,恶意从来都在暗处。

当妈妈很难,这世上也没有完美的母亲,但既然我们把弱小的孩子带到人间,就要拼尽全力把她养大成年。


不用任何借口,把她交给别人代管。

这甚至谈不上是母亲的伟大,而是生下孩子那刻起,就该担负的责任。


3.

不管怎么完美,恶意最终都会反噬自身。

要不是这起案件,成功男人鲍毓明,还是上市公司、论坛之上、镁光灯下,金光闪闪的法律精英和专家人才。

这起案件曝光后,很多人说这是拥有中外律师证的他,设计的一个完美计划:

他完美地从一个底层单身的女人那里,骗走一个即将14岁的单纯弱小的少女;

他完美地躲过了幼女性侵案14岁这一年龄节点,在她14岁生日之后才原形毕露;

他完美地利用了民间送养的灰色地带,理直气壮地把少女囚禁在身边;

他又完美地利用性侵案取证难的困境,把一切不利因素变成洗白证据……

是的,那些受过良好专业训练的人,一旦失去良知,将变成恶魔。

但是,世道的算法,永远是,邪不压正,恶不胜善。

当一个曾无法左右自己命运的女孩,最终选择站起来,保护自己,向那些不可见人的黑暗,和那个衣冠楚楚的男人开战,我们也终将看见:

所有愚昧的、肮脏的、丑陋的东西,都无法掩盖太久,不管它们打着怎样的旗号。


而所有的恶意,最终反噬的,是肇事者自身。

鲍毓明发声,性侵案反转:越洗,这3个认知越清晰。


我们有理由相信,伴随杰瑞股份、中信通讯、西南政法大学等一系列和鲍毓明有关的机构、企业,在舆论的压力下,为了自保火速和他切割关系,划清界限。

重启调查程序的公权力,最终会选择站在尊重真相和保护弱小这一边。


这不仅仅是为了保护一个女孩,也是在捍卫一个底线:

让作恶的人得到惩戒,

让糊涂的人觅得警钟,

让专业的人守住良知,

让受伤的人看见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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