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率先!成都:疫情防控期间简化相关建设项目环评手续

四川新闻网成都2月3日讯(记者 卢永洪)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在疫情防控期间,成都市生态环境系统积极响应,科学开展防控工作,把做好疫情防控生态环境服务保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实际行动投入到疫情防控服务攻坚战中。2月3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再创新:疫情防控期间简化相关建设项目环评手续。据了解,这是“全省率先创新制定”。

全省率先!成都:疫情防控期间简化相关建设项目环评手续

文件截图(来源于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近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研究出台了《关于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简化相关建设项目环评手续的通知》,采取豁免、备案、告知承诺、绿色通道等方式,加速推进疫情使用的应急病房、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护目镜、消毒机、红外测温仪、上下游配套等疫情防控项目建设,努力促进疫情防控类项目第一时间建设投产,着力推动疫情防控物资供给保障。

具体是哪些项目呢?一起来看看来自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的权威解读。

一、承担疫情应急防控的医疗机构,在确保环境安全可防可控的前提下,其临时应急病房类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建设情况报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二、对疫情使用的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护目镜、消毒机、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建设项目,其环评手续采用登记备案形式,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中自行备案。

三、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84消毒液、专业实验室、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参照《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环发〔2018〕449号)执行。

四、建立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绿色通道”,区(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加快业务办理,做好疫情防控配套项目的服务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上下游配套项目第一时间建设投产。

五、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环境风险可防可控,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