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永和豆浆”!无锡法院判:赔290万

本周是知识产权宣传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24日发布了知识产权审判年报,同时公布了2019年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例。

冒充“永和豆浆”!无锡法院判:赔290万

其中,某餐饮公司恶意使用商标欺骗,招揽加盟商,涉嫌侵权知名商标“永和豆浆”,被判赔偿290万元,成为近年来无锡市判赔额最高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上海弘奇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奇永和公司)是“永和豆浆”及图形商标的权利人,该商标在餐饮业中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合肥某餐饮管理公司注册了“和满居永和”商标后,有意突出使用“永和”二字,在网络上以“永和豆浆”名义开展特许经营活动。

冒充“永和豆浆”!无锡法院判:赔290万

侵权的特许经营网站网页

江阴某豆浆店为合肥某餐饮管理公司的加盟商,其在店铺招牌、店内柜台、物品上使用了“永和豆浆”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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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合肥某餐饮管理公司在开展特许经营活动中,突出使用其注册商标中“永和”文字,弱化其他部分,使得相关公众对其特许他人经营的服务与“永和豆浆”商标所指代的服务造成误认或混淆,可以认定其主观具有攀附涉案商标商誉的故意,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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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的特许经营店铺店内装潢

鉴于合肥某餐饮管理公司为恶意侵权,应当在其网站展示的加盟店铺数量乘以最低标准加盟费的基础上,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江阴某豆浆店应当知道其行为侵权,亦应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判决两侵权人停止侵权,分别赔偿弘奇永和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90万元、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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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注册商标


(记者:杨芸嘉 编辑: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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