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微觀|“降格”期間開重型貨車 罰!

一線微觀|“降格”期間開重型貨車 罰!

4月23日,秦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城區中隊民警在轄區開展日常勤務時,依法查處一起駕駛證降格期間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交通違法行為。 當日上午9時左右,大隊城區中隊民警在轄區安伏收費站對一輛懸掛甘A.82938號牌的紅色重型貨車進行檢查登記,要求駕駛員出示駕駛證等相關證件,駕駛員表示該車並不是自己駕駛,是由自己的朋友駕駛的,通過常年路查經驗執勤民警初步斷定該駕駛員的說法存在可疑之處,民警立即聯繫指揮中心調取監控發現該車是由該駕駛員駕駛的,且民警通過手持移動警務終端核實發現,該駕駛員駕駛證因酒駕被降格,屬於在駕駛證降格期間駕駛與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在事實和證據面前,該駕駛員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民警對該駕駛員的違法行為進行嚴厲的教育批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秦安公安交警溫馨提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不僅僅是一句宣傳標語,貴在遵守。僥倖心理是無數慘痛案例的導火線,我們應該從一次次血的教訓中成長,在其中得到警示。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遵守交通法規,通過考試取得駕駛證後,駕駛與您的駕駛證相符合的機動車輛上路行駛,確保安全出行。

(編輯:龐貴琦 責任編輯:武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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