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日讯 记者从鱼台县纪委县监委获悉,“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强化警示震慑,营造廉洁过节氛围,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现将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原主任郑德峰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8年2月,郑德峰在任鱼台县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期间,以误餐费、交通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补助,共计8100元,郑德峰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12月,郑德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李阁镇卫生院原党支部书记、副院长杨峰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8月至2019年8月,杨峰在任李阁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副院长期间,变相对外承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并收受承包人礼品。杨峰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9年12月,杨峰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张黄镇三里屯村党支部委员、村主任刘宝元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9年8月,刘宝元在任张黄镇三里屯村党支部委员、村主任期间,带领部分党员接受本村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宴请。2019年12月,刘保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闪电新闻记者 贾鑫 济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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