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人民銀行網站發佈了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其中,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長銀罰字〔2020〕第3號)顯示,廣州合利寶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存在九項違法行為類型被央行處罰。
違法行為類型:
1.未按規定建立風險評級、收單外包業務管理、特約商戶檔案管理制度;
2.未按規定落實特約商戶實名制度;
3.未按規定開展特約商戶巡檢;
4.未按規定開展特約商戶培訓;
5.為入網時間少於90日的特約商戶提供T+0資金結算服務;
6.單位特約商戶使用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作為收單結算賬戶;
7.變造交易;
8.未限制商戶違規移機使用受理終端;
9.未按規定報告外包服務機構情況。
行政處罰內容:
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1750.01元,並處70萬元罰款。
需要注意的是,合利寶已經被央行多次處罰了。
2020年1月9日,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哈銀罰〔2020〕6號)顯示,廣州合利寶支付科技有限公司黑龍江分公司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依法對其處以8萬元人民幣罰款。
2019年12月6日,合利寶黑龍江分公司因存在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的違法行為,被中國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處以20萬元人民幣罰款,對相關責任人處以1萬元人民幣罰款。
中國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2019年11月21日公佈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烏銀)罰字〔2019〕第8號)顯示,廣州合利寶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為:1.特約商戶的收單銀行結算賬戶未使用其同名單位結算賬戶。2.特約商戶為個體工商戶,收單銀行結算賬戶未使用其同名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中國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對廣州合利寶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處罰款人民幣7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支行2019年1月22日作出處罰廣州銀罰字(2019)7號顯示,廣州合利寶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被警告,沒收違法所得28.61萬元,並處罰款53萬元,合計罰沒81.61萬元;
合利寶官網顯示,合利寶作為支付科技賦能平臺(T2B2C),成立於2013年7月19日,總部位於廣州珠江新城。目前合利寶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全業務《支付業務許可證》,業務類型包含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銀行卡收單業務(覆蓋全國),具有跨境人民幣業務資質,是國內領先的第三方支付機構。
合利寶還是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理事成員單位、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網絡支付應用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中國支付清算協會金融科技專業委員會成員單位。廣州合利寶支付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7月首次獲得支付牌照,2019年7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發佈第三方支付牌照續展名單,廣州合利寶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成功續展《支付業務許可證》。
合利寶隸屬於上市公司仁東控股(股票代碼:002647.SZ),是其生態圈的核心一環。仁東控股業務涵蓋第三方支付(跨境支付)、徵信、大數據、普惠金融、供應鏈、保理、資產管理等創新金融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