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的道与儒家的道之比较


道家的道与儒家的道之比较

道家和儒家有着不同的道,只是要回答不同在哪里,却有一定的难度,因为这两种道都是洞穴外的道。


这也就是说,人作为主体存在时,不可能直接理解它们。而只有作为实体存在,来到洞穴外时,才能有所确认。这种确认意味着一定的知识是存在的,只是这些知识由于无法为主体存在的人所理解,而不是普遍的知识。


当然,既有对实体的确认是多元的,相应的知识也是多元的。这主要在于实体难以确认,而不是说多元确认本身是合理。


老子提出道就是用来确认实体,而且老子是通过道与德一起来确认这个实体。在这种确认中,道就是第一因,而作为相应的果存在的德就是实体。


老子的“道生德蓄”或“有生于无”,就是一种朴素的因果关系的表达。通过这种表达,就能够确认实体的“一”的特性——“道生一”。


老子的这种确认无疑是成功的,道的意义也应该止于这种确认。但是,老子却不满足于此,而进一步提出了他的无为而治的主张,这种将道与政治结合在一起的主张,也就是通常所谓的道治。


道能够与政治直接相结合么?答案是否定的。因为道的本质是第一因,而政治必须通过一种法的建构,才能最终实现对自由的确认。显然,道只是实体存在的因,而无法直接与法取得联系。


只有用道确认了实体,并进一步提出了自然法才能对政治有所主张,可见老子的道治主张存在一种越界的情况,显然是不成立的。而对于儒家来说,他们的道就是自然法。


只不过,儒家的道是一种直接的自然法主张。也就是说,它并没有对实体有所确认,就试图直接确认自然法。当然,这不是说儒家的道缺乏实体支撑,而是说它缺乏确认。


这一传统是由孔子确立的。孔子在阐述仁与礼的关系时,就是直接从道德实体出发,而没有确认实体。这种直接的阐述,必然会使道德实体处于一种更加高深莫测的境地。子贡就说:“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


这里的“性与天道”就是于道德实体而言,它也就是儒家的道。因而,当实体的知识缺失时,想要确认儒家的道必然会困难重重。


孔子的后学其实能够意识到这个问题,他们也提出了中和说和格物论来解决这一问题。应该说这种解决本身是有意义的,只是效果是有限的,因为它们还不是普遍的知识。


也就是说,后来的人并不能通过中和说和格物论,来进一步理解儒家的自然法意义上的道。


因而,道家的道也好,儒家的道也好,本身都具有清晰的指向,问题仅仅在于没有落实相应的普遍知识。同时,我们也能意识到,只有确认了道家的道,才能进一步确认儒家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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