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联合报》社论:罢免与“公投”矛盾,暴露民进党的私心

“罢韩”投票明天(6月6日)举行,民进党也赶在倒数三天通过“罢韩”声明。撇开该案最后过与不过不谈,这次活动最让人关切的,是民进党当局的高度介入,和罢免新制低门槛引发反“民主”后遗症。民进党四年前主导下修罢免门槛,表面理由堂皇,却只是为了自己的政治目的,无关“民主”的深化。这种逻辑混乱的“修法”,已成为民进党当局上台四年多来的普遍现象。


台湾《联合报》社论:罢免与“公投”矛盾,暴露民进党的私心


2016年底,蔡英文上任仅半年,民进党即主导下修公职人员的罢免门槛,并从“不可宣传”改为可以宣传。其表面理由是:“让最新民意展现”及“监督民选公职民代”,但实际原因,则是此前“割阑尾”罢免蓝营民代未能得逞。放眼全球,采取“罢免”民选官员和民代制度者少之又少,像台湾这样不需要具体“违法失职”即可发动“政治性罢免”的地区,恐怕是绝无仅有。


其他民主国家(地区)对罢免制度持保留态度,原因有三:


第一,根据民主理论,官员或民代一经选出,即与选民形成委托和被委托关系,其任期就是委托年限;而定期改选本身即具“展现最新民意”效果,毋需另行罢免。


第二,政治性罢免的性质与选举的性质接近,罢免容易沦为“选举延长战”;


第三,要以“罢免否决选举”,应设定多高的门槛,仍难有定论。


台湾最初制订罢免规则,采取的是“高门槛”,目的在避免选举结果被罢免轻率推翻。罢免门槛降低后,三年前曾用于罢免“时代力量”党籍民代黄国昌,即浮现诸多问题,如今“罢韩”则更见严重。其中有数项争议:


第一,发动“罢韩”的主要理由,是韩国瑜当选不久即参选台湾地区领导人;然而这并非“法所不许”的情况,只是具有争议而已。何况,类似现任官员民代转战其它选举的例子,俯拾皆是,何以独独韩国瑜无法见容?


其次,韩国瑜当选时获得89万多票支持,但要将他罢免,却仅需57万多票,这将构成“少数否决多数”的反民主逆流。


此外,依“选罢条例”规定,罢免应由“选举人”提出,公务员不得参与;但这次的“罢韩”活动,“执政党”却全面参与。发动“罢韩”的主导者,其实是过去陈菊主政的高雄市府官员;公权力在“罢韩”各层面的助攻宣传,更是层出不穷。如此把罢免当成选举的“延长赛”,不仅否定选举的价值,也让握有公权力者有上下其手空间,剥夺原本的选举民意。这样的制度设计,能说没有问题吗?


台湾《联合报》社论:罢免与“公投”矛盾,暴露民进党的私心

再看,民进党对“公投法”的予取予求。对照其“罢韩”动员,正好印证民进党“修法”逻辑混乱及反民主言行。“公投”虽是民进党长期宣扬的“神主牌”,但民进党在2018年“公投”绑“九合一”选举惨败后,竟不思检讨败因,反而霸道“修法”把“公投”与选举脱钩,且规定两年只能“公投”一次。如此一来,必定造成投票率下降,“公投”不易过关,这对“公投”的成功率和台湾民众行使直接民权,都是双重伤害。


可耻的是,民进党修改“公投法”的唯一原因,竟是“减轻选务负担”。为了选务技术问题,而否定其一直宣扬的“民主价值”,可谓骇人听闻。更可笑的是,近来蔡英文抛出“修宪”议题,民进党立刻主张“修宪”之“复决公投”应该绑2022年的大选举行。不许台湾人民的“公投”绑大选,自己却要把“修宪复决”绑选举,民进党的矛盾及私心自用,真是赤裸裸一览无遗。


从罢免门槛到“公投”规定,每一次“修法”,都看到民进党将台湾法规当成自己的敲门砖和垫脚石,为自己量身打造,用过即弃,何曾以台湾的“民主”为念?如此短视近利,打造的只是政治恶斗的样板:为了权力,没什么不能做,没什么不能改。


(本文摘编自台湾《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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