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半前的交通事故现在为啥仍有警醒作用?

一年半前,在新乡市平原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将上学途中的小女孩撞成重伤后逃逸,此事引发众多市民的极大关注。4月8日,小女孩和家人专程为援助中心的律师送去锦旗表示感谢。(《平原晚报》4月10日A04版报道)

2018年11月,因为众多媒体参与报道“11·6”交通事故,再加上这起交通事故性质比较恶劣,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现在,经过一年半时间,虽然这起交通事故已经审结,肇事司机获刑,赔偿款基本到位,但是因为这起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社会影响较大,极具教

育意义,至今仍有很大的警醒作用。

我们看到,这条新闻主要是表达小女孩家人感谢社会各界的帮助。客观而言,看到小女孩今天这样的结果,我们确实感到很欣慰。毕竟,小女孩的伤情恢复得很好,获得了应有的赔偿,肇事司机也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我们在替小女孩及其家人感到欣慰的同时,是不是也为肇事司机付出的代价感到痛心呢?

事故严重,代价沉痛。我们认为,肇事司机的最直接损失有二:其一,因为肇事司机被判刑,住进监狱失去自由;其二,肇事司机支付的赔偿款数额很大,经济损失惨重。

实际上,除了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也是难以估量:因为肇事司机有了监狱的经历,对人生影响很大;住在监狱无法就业挣钱,经济损失难以计算;肇事司机因为服刑无法照顾亲人,影响亲情关系……

分析到这里,本人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毕竟,在“11·6”交通事故中,涉事双方受到的伤害都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虽然“11·6”交通事故都是肇事司机惹的祸,但是肇事司机“损人不利己”,付出了应有的代价,某种角度来看肇事司机也是“受害者”。

虽然“11·6”交通事故发生在一年半前,但是因为肇事司机在给小女孩造成的严重损伤的同时,自己也需要承担沉重的

代价,所以“11·6”交通事故现在仍然对其他司机具有教育意义和警醒作用。

我们希望诸位司机一定要认真吸取“11·6”交通事故教训,特别是要看看这个肇事司机付出的沉重代价,警醒自己今后开车上路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以有效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还需要交代的是,“11·6”交通事故发生后,因为肇事司机逃逸,从而对自己更加不利,付出的代价更大。有鉴于此,我们还想提醒诸位司机的是,如果不慎造成交通事故,一定要先立即停车救人,紧接着就是报警,千万不能逃逸,尽量把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到最小,值得诸位司机吸取“11·6”交通事故教训。

(平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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