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駕照違章扣分部分調整

一、窗外拋物

俗話說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有素質高的自然也有少部分素質比較低的,也有一些“熊孩子”喜歡往車窗外丟東西,往車窗外丟的東西很有可能會影響到後車視線以及後車駕駛,後車就不能及時作出反應,存在相當大的事故隱患,在以前抓到就直接扣6分罰200了,如今國民道德素質普遍提升,往車窗外丟東西的現象也變得少了很多,因此交通部門取消了扣分,改為只罰款200

二、違章停車

前面我們講過,如今國內汽車數量相當龐大,很多人出門最擔心的就是找不到停車位,但有時候不開車又不行,一些車主在緊急情況下,只能是違章停車了,之前如果是違章停車的話,將會被扣2分罰款200,不過交通部門也是體諒大家,取消了這部分的扣分,改為只罰款,雖然減輕了處罰,但我們也不能輕易的違章停車,維護秩序才能構建更加和諧的社會。

三、改色或貼紙超過30%

很多車主買車之後都非常的高興,都很愛護自己的愛車,為了讓自己的愛車看上去和其他的車子不一樣,喜歡對車子進行一些改裝,比如說貼紙或者改色,一些車主不懂規則,往往都會超過30%的界限,以前對於超限車輛直接就扣6分罰款200了,不過現在同樣是取消了扣分的處罰,改為只罰款。

四、漲到18分?

一本駕照一年只有12分,這是每個車主都知道的,然而近期,網絡上流傳這樣一個消息:“從3月1日起,駕駛證分數將提高到18分”,還往往寫著“車主們的大福利”“喜大普奔的消息”等等描述。

對“駕照漲到18分”這樣的消息,記者從多地交警獲悉,此消息不實,是對“接受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記分”政策的誤讀,並不存在駕駛證從12分變為18分的說法。目前該措施在湖北、重慶、廣東深圳等地試點。

2020年1月14日,公安部印發了《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工作規範(試行)》,該《規範》自2020年3月1日起實施。

記者查詢該《規範》,並沒看到駕駛證從12分變為18分的說法。同時江門、珠海、肇慶等多地交警紛紛闢謠,稱對政策的誤讀,簡單認為在駕駛證12分的基礎上,可以再減免6分,總共就是18分,繼而引申為“駕照12分變18分”的錯誤說法。

記者從交警部門獲悉,該《規範》的實施並非表示駕照“漲分”,而是滿足條件下,可以申請減免現有累積記分中的記分分值。舉例,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已經扣了8分,那麼駕駛人可以參加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累計最多減免6分,原來8分抵扣了6分,那麼扣分記錄就會變成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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