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礎知識
1.《安全生產法》是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 2002 年 6 月 29日通過並於2002 年11 月 1 日實施的。
《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權瞭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第四十六條:從業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第四十九條: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五十一條:從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第五十二條:工會有權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進行監督,提出意見。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於2014年12月1日實施。
2.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 、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3.我國環境保護的三大政策是:1)預防為主、防治結合2)誰汙染誰治理 3)強化環境管理。
4.凡新進公司的員工必須做好勞動安全衛生與環境保護的“三級教育”即:公司教育、專業廠教育、車間(班組)教育。
5.安全生產“四不傷害”指不傷害自己 、不傷害別人 、不被別人傷害、保護他人不被傷害。
6.預防事故發生的主要措施是從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 、物的不安全狀態及環境對人可能造成傷害的不安全因素。
7.對員工的安全培訓主要是指對員工安全意識教育培訓及安全知識的技能培訓 。
8.起重作業時,應先鳴號,起吊物品離地面高度應不超過 0.5 米,嚴禁從人頭經過。
9.起重作業的三穩指起車穩、行車穩 、停車穩。
10.滅火的基本措施:隔離法 、冷卻法、窒息法。
11.常見起爆火源有:電氣焊火花、電火花 、工藝產生的反應熱及各種明火、靜電作用 、可燃物蓄熱自然因素。
12.按照電能的形態,電氣事故可以觸電事故 、雷擊事故 、靜電事故 、電磁輻射事故。
13.觸電事故分為電擊和電傷。
14.我國規定的安全電壓額定值為: 42 V, 36 V, 24 V, 12 V, 6 V,其中在一般和較乾燥環境中使用 42 V和 36 V,在條件惡劣的環境下一般使用 24 V。
15.可以用於電氣設備帶電滅火的滅火器有二氧化碳滅火器和乾粉滅火器。
16.接地裝置是由接地體和接地線組成,接零裝置是由接零體、接零線和零線網組成。
17.大多數工傷事故的直接原因都是因為人的不安全行為造成的。
18.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相交時,則發生事故。
19.班組的生產工人應在班前、班中、班後進行自檢,在此基礎上,班組長應進行日常巡檢和每週組織一次全面檢查,並做好記錄。
20.起重設備中的緊急停止開關的作用是:在緊急情況下迅速切斷整機電源兼送斷電開關。
21.海因裡希法則:是指每300起違章行為的發生會引發29起輕傷事故,每29起輕傷事故的發生會引發1起重傷或死亡事故。
22.國家規定的安全色中綠色代表安全 。
23.可燃物質的燃燒、爆炸必須同時具備存在可燃物質、助燃物、火源。
24.起重設備用的鋼絲繩報廢的標準:斷絲數超過橫斷面的10%、腐蝕、退火、死結、變形。
25.吊鉤的報廢標準:張口變形不超過10%,磨損度不超過10%、有裂紋。
26.員工在橫過道路時,應注意觀察來往車輛做到:一站、二看、三通過。
二、選擇題:
1.對觸電者進行搶救時,必須立即做人工呼吸。
2.使觸電者脫離電源的方法有:斷開電源開關,或用乾燥的竹枝、木杆隔離或挑開電源或帶電體。
3.出現先兆中暑式輕度中署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到陰涼處休息,並飲適量食鹽飲料,幾十分種或幾小時後就會症狀消失恢復體力。
4.警告標誌採用黃色,應急按扭用紅色,非緊急情況不可以使用。
5.每天工作前都必須對本崗位使用的工具和設備進行點檢,確認是否異常。
6.三線電纜中的紅色線是火線。
7.空氣不流通的狹小地方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可能造成的危險是缺氧。
8.安全帽應保證人的頭部和帽體內頂部的間隔至少應保持 __32毫米空間才能使用。
9.從人體 左手 部位流經心臟的電流是最危險的電流途徑。
10.當身上衣服著火時,可立即就地打滾,壓滅身上火苗。
11.在梯子上工作時,梯與地面的斜角度應為60 度左右。
12.消防滅火器滅火時,人的站立位置應是側風方向。
13. 炎熱而潮溼工作環境是不適合進行電焊的。
14.剷車鏟運時,如有大型貨物擋住駕駛員視線時,應倒車行駛。
15.【安全生產法】所指的危險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 。
16.特種作業人員是指電焊工、剷車工、電工 。
17.我國【安全色】國家標準中採用紅.藍.黃.綠四種顏色為安全色。
18.安全標誌分為禁止標誌. 警告標誌. 指令標誌. 提示標誌四類。
19.通過人體電流越大,致命時間越短;電流通過人體時間越長,後果越嚴重。
20.數十毫安的工頻電即可使人遭到致命的電擊。
21.起重工作時,所有人不能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停留或行走。
22.火災致人死亡的最主要原因是窒息或中毒。
23.觸電事故中,人體接受電流傷害是導致人身傷亡的主要原因。
24.高空作業的安全措施中,首先需要有合格的工作臺。
25.由於汽車尾氣造成的空氣汙染屬於公害。
26.下列哪些原因易導致機械傷害
1)工具、夾具、刀具 2)設備缺少安全防護設施 3) 操作現場雜亂 4)金屬切削飛濺
27.起重機駕駛員在起重作業過程中如發現設備機件有異常或故障應立即停止作業,設法進行排除____。
三、判斷題
1.電氣設備著火時,可以用乾粉滅火器或二氧化碳滅火器,不準用水撲救。
2.遇上可燃氣體洩漏燃燒,應立即關裝閉該洩漏管道的閥門,再將火撲滅。
3.氧氣瓶和乙炔瓶工作間距不應少於5米。
4.盛裝過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各種容器未經徹底處理,不能焊割。
5.安全生產工作的主體是企業,因此安全生產工作必須堅持“法人負責制”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6.消防工作方針是“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7.任何電氣設備在未驗明無電之前,一律認為有電。
8.電傷是電流的熱效應、化學效應或機械效應對人體造成的傷害。
9. 易燃易爆場所門窗要求向外開,是為了一旦發生以外情況洩壓和人員疏散。
10.焊接作業時,應滿足防火要求,可燃、易燃物料與焊接作業點火源距離不應小於10米。
11.職業病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由於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12.電動葫蘆吊重物時一定要垂直向上吊。
13.機械設備必須做到的“四有四必有”是指有輪必有罩、有軸必有套、有臺必有欄,有洞必有蓋。
14.多人受傷的情況下,應先救命、後治傷。
15.當眼睛為碎屑所傷,要立即去醫院治療,不要用手、毛巾擦眼睛。
四、問答題
1.企業員工安全職責有哪些?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做好各項紀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4)按時認真進行巡迴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
8)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2.員工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什麼?
必須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安全生產“八不準”是指?
1)不準穿背心、赤膊或帶圍巾進入生產區域。2)不準穿涼鞋、拖鞋、高跟鞋進入生產區域。3)不準在車間內進行體育活動。4)不準將自行車、摩托車停放在車間內。5)不準帶小孩進入車間內。6)不準穿裙子、短褲進入車間7)車間內不準竄崗;8)不準在車間內嬉戲、打鬧或者相互追逐。
4.起重作業“十不弔”指什麼?
1)指揮信號不明或違章指揮不弔;2)光線不清不弔;3)重量不明不弔;4)超負荷不弔;5)斜拉歪吊不弔;6)繩索未捆綁牢固不弔;7)稜角未包墊、吊物直接加工或焊接的不弔;8)易燃易爆物品不弔;9)吊索具報廢不弔;10)液體金屬裝的過滿不弔。
5.危險作業包括哪些內容?
1)高空作業;2)帶電作業;3)禁火區進行明火或易燃易爆作業;4)爆破或有爆破危險的作業;5)有中毒或窒息危險的作業;6)其它相應危險的作業。
6.在禁火區需要動火該怎麼做?
在禁火區需動明火,必須辦理危險作業審批手續,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經過安技部門、消防部門審核批准,方可動火。
7.預防事故的十項硬件原則是什麼?
1)消除原則;2)預防原則;3)減弱原則;4)隔離原則;5)聯鎖原則;6)設置薄弱環節原則;7)加強原則;8)減時原則;9)合理佈局原則;10)替代原則。
8.安全生產的意義是什麼?
採取有效措施,消除勞動過程中存在的各種不安全因素和潛在的職業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員工在安全的、沒有職業危害的情況下,從事勞動活動。
9.事故處理的“四不放過”是指什麼?
事故發生後要做到原因未查清不放過;員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
10.有害物質危害勞動者健康的途徑有哪些?
1)通過呼吸道吸入空氣中的有害物質;2)皮膚接觸有害物質;3)有害物質由消化道進入人體。
11、人的基本安全素質包括什麼? 答:安全知識,安全技能,安全意識。
12、安全色中紅色代表什麼意思? 答:紅色代表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險的意思。
13、何謂安全生產中的“三違”現象?答: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14、習慣性違章的三大特徵是什麼? 答:特徵是普遍性、反覆性、頑固性。
15、從業人員的基本權力是什麼?
答:從業人員的基本權力包括:(1)享受工傷保險和傷亡求償權;(2)危險因素和應急措施的知情權;(3)安全管理的批評檢舉控告權;(4)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權;(5)緊急情況下的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權。
16.什麼是危險源?什麼是重大危險源?什麼是危險源辨識?危險源根源的三個因素是?
危險源:是指可能導致人員傷害或疾病、物質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或情況。
重大危險源:長期地或臨時的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超過臨時界量的單元。
危險源辨識:識別危險源的存在並確定其特性的過程。
危險源根源的三個因素: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管理及作業環境缺陷。
17.什麼是環境因素?
環境因素的概念是:企業的活動,產品和服務過程中某種特性,它會給環境造成變化和影響。
18.環境因素的7種類型是?
環境因素的7種類型包括:水、氣、塵、固廢、噪聲四種汙染排放型環境因素,土壤汙染、資源能耗和其它環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