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培主题服务日丨政策解读①:吉林省发改委给予产教融合型企业三项支持

4月16日上午,在我省“人才引培主题服务日”活动上,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就我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工作及相关政策支持进行了解读。

人才引培主题服务日丨政策解读①:吉林省发改委给予产教融合型企业三项支持

据悉,我省对审核入库的吉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三项支持:

一是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按投资额30%抵免当年应缴纳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

二是优先考虑将入库企业参与举办的校企合作实训基地项目,纳入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产教融合工程资金支持范围。

三是对与省内技工院校合作较好的入库企业,优先支持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省级试点,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评价认定本单位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等级;优先认定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培训补贴。

目前,省发改委与有关部门正着手开展第二批申报企业的审核工作,争取尽快向社会公示,开展入库培育工作。同时,经培育达到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条件的,将向国家申报推荐,享受国家层面优惠政策。

那么,相关企业如何参与建设培育工作呢?小编来告诉你!

人才引培主题服务日丨政策解读①:吉林省发改委给予产教融合型企业三项支持

企业范围

吉林省内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吉林省内纳税的企业(中央企业、全国性特大型民营企业整体申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部署实施,不在我省建设培育范围)。

企业条件

企业在实训基地、学科专业、教学课程建设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稳定开展校企合作,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如独立举办或作为重要举办者参与举办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或高等学校;通过企业大学等形式,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服务;参与组建行业性或区域性产教融合(职业教育)集团等9个可对应条件(详见《通告》)。

申报方式

有申报意愿的企业,经自查符合条件后,可下载填写《通告》中的《吉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申请表》,连同企业营业执照、校企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直接发送到指定邮箱。

审核确认

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分批次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企业,公示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储备库。

人才引培主题服务日丨政策解读①:吉林省发改委给予产教融合型企业三项支持

企业可在省政府官方网站或省发改委官方网站查阅《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的通告》。政策咨询电话:0431-88904560。

吉林日报全媒体 记者:祖维晨 编辑:赵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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