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免徵5個月(2020年2月

半夏微涼Jonathan


社保免徵5個月,提高這5個月社保繳費基數划算嗎?哈哈,你腦筋動的比較快,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你的想法雖然很好,但是很難實現,也根本不可能實現。做做夢可以,但是夢醒時分,還是需要好好面對現實,不然就會徒增煩惱。

在疫情期間,國家人社部門為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採取了一系列減稅讓利的政策措施,其中就包括免徵單位繳費部分5個月左右的社保費用,但是這個免徵是針對中小企業的單位繳費部分,緩交是針對大中型企業,但是緩交不等於免交,只是可以具體繳納的時間可以往後順延,對於中小企業免交的部分,主要針對的是單位繳費而不是個人繳費,而且大家要注意的是,職工醫療保險既不屬於免交、也不屬於緩交的範圍,這是由於醫療保險的時效性決定的,在疫情期間醫療保險是非常重要的,所以醫療保險還是必須要按時繳納的,不然職工生病住院要受到影響。

按照你的說法,如果在5個月之內,由於單位繳費部分是屬於免交,那麼是否可以提高社保的繳費基數呢?其實這個想法是非常有新意的,能夠鑽一下這個政策的空子,對個人是非常有好處,你想按照300%繳納和按照60%繳納,有5倍的差距,計入個人賬戶的資金也是5倍的差距,其好處是顯而易見的。但是作為單位繳費,單位繳費是按照職工工資總額來繳納,個人繳費部分是按照職工個人實際工資來繳納的,社保部門在核定單位繳費部分的繳費基數時,主要是參考上一年度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或是疫情前的工資總額來作為繳費基數進行減免,所以單位繳費部分要提高繳費基數,按照300%來繳費,是沒有任何操作空間的。

至於個人繳費部分,社保部門對在崗職工的名冊核定之後,有的地方是參照疫情前一個月的工資總額,即使參考上一個月的工資總額,也只能是按照上一個月的工資總額來作為繳費基數,如果實際工資總額超過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300%,這才有按照300%繳費的空間,如果你的工資總額只有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60%,要按照300%來繳費,這也是沒有操作空間的,因為提高個人繳費的檔次,單位繳費部分雖然屬於減免的範疇,但是工資總額的基數是無法調整的,所以操作的可行性不高。

如果不屬於單位繳費,而是按照靈活就業人員身份來繳費,但是靈活就業人員不屬於這5個月減免的範疇,靈活就業人員雖然有操作的空間,但是社保的繳費基數一年只能變更一次,比如2019年到2020年這個繳費年度之內,繳費檔次的變更是在2019年7月份左右,今年如果需要變更繳費檔次,需要等到2020年7月之後,即使靈活就業人員有減免社保費用的政策,那也是無法操作的,最主要的還是靈活就業人員不屬於這次社保減免的範疇,所以以前怎麼繳納還是規規矩矩的按照規矩辦吧,想法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

綜上所述,雖然今年在疫情期間,國家人社部門為了減輕中小企業的社保負擔,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提高就業水平,採取了減免社保費用的政策,但是這個政策只是針對中小企業中的單位繳費部分,而個人繳費部分不屬於減免的範圍,所以你這種想在這5個月期間提高繳費基數的的想法,只屬於黃粱美夢,既沒有操作的空間,也沒有實現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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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繳費金額的角度來說,同等繳費金額下,減免時期,繳費基數遠遠高於未減免是時期,是相對合適的

1.退休時退休金的計算是與每年繳費基數的高低、個人賬戶的累計金額的高低、繳費年限的多少有直接關係,同等繳費年限下,平均繳費基數越高,賬戶裡的金額越多退休金越多。

2.社保免徵5個月(2020年2月--6月)為減免期間,如果之前一直按照最低繳費基數繳費的情況下,只有此5個月按照最高繳費基數繳費的情況下,對於退休養老金的核算,並無太大影響,因為退休金是按照整體繳費的“平均”係數進行計算的。而五個月被平均後,就不會很多了。

3.但五個月的最高繳費,對比最低繳費而言,在退休金的計算上肯定會是多一些的。

綜上所述,五個月的最高繳費,對於退休時,退休金的領取上不會影響太多,但是多交,總比少交會好一些。如果情況允許,可以考慮多交一些。另:這五個月的減免是減免的企業承擔保險部分,個人並沒有減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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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這位職工就沒搞清楚社保繳費基數和你的工資有什麼區別,以及二者的聯繫是什麼?社保免徵5個月,僅僅只針對的企業繳納部分的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單位部分還需要正常繳納。同時個人繳納部分也沒有任何減免,還是是要正常繳納。

這裡首先要搞清楚社保的繳費基數底是什麼?

社保繳費基數其實就是計算勞動者社保繳納費用多少的一個重要參考數據,也是勞動者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一個重要衡量標準,關係到勞動者和企業職工的切身利益,因此社保繳費基數這個數據非常重要。

企業要按規定給員工繳納社保,必須及時準確給社保局報告繳費基數。

發生瞞報或者漏報,會直接損害到勞動者的直接利益。

那麼社保基數是如何確定的呢?

首先要確定你所在城市的社保繳費基數的最高限額和最低限額。

確定方法是,用本省上年度全省全口徑的平均工資來確定今年全省社保繳費基數的最下限和最上限。最下限是全省全口徑(全省上一年度平均工資)上一年度平均工資60%,最高限是全省全走近上一年平均工資的300%。

這裡的員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作、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工資等,就是說企業完全打入到勞動者工資賬戶(工資卡)中的工資。

作為勞動者來說,是要非常清楚你的工資的構成,一計算社保基數時,所謂的平均工資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社保繳費基數就是最上限和最下限這個範圍之間。

然後,根據勞動者上一年度全年平均工資的高低來確定員工的繳費基數。

如果員工的上一年度的全年平均工資比最下限繳費基數還要低,我員工的今年社保繳費基數就按照最下限來計算。如果員工的上一年度的全年平均工資比最上限繳費基數還要高,那麼就按照最上限繳費基數來計算該員工的社保繳費基數。

因此社保繳費基數有兩個非常重要的來確定社保基數的數據。一個是該省全口徑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資,這是勞動者上一年度全年的平均工資。

更為重要的一點是,員工社保繳納分為企業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也就意味著社保繳納分為企業繳費基數和員工個人繳費基數。

按照我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員工社保企業繳納部分繳費基數是以本單位員工工資總額來確定,而員工繳納部分的繳費基數以勞動者工資來確定。

因此,具體單位繳納部分和員工個人繳納部分的比例,每個省份的城市和地區均有不同。

以西藏自治區為例,2019~2020年度讓自治區社保繳費基數:2018年全區職工平均工資為7815元,那麼繳費上限就是2018年全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是每月23445元;被下限就是2018年全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也就是每月4689元。

繳費比例是:養老保險單位繳納16%,職工個人繳納8%;失業保險是單位繳納0.5%,職工個人繳納0.5%;工傷保險是單位根據行業來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是單位繳納1%,職工個人不繳納;醫療保險是單位繳納8%,職工個人繳納2%。

如下圖所示:



西藏自治區2019年的社保繳納數據,以清晰的說明社保繳納的具體情況。

根據題目所描述,2020年2月到6月免交社保5個月,提高個人繳費基數5個月划算嗎?

這其實是一個非常無知,也非常錯誤的想法。因為不清楚社保繳納的基數以及社保繳納同員工個人工資之間的關係,以及社保繳納的具體規定,才造成這樣的想法。

按照國家出臺的規定,2020年2月到6月,因為受到新冠疫情的影響,國家為了給企業減負,出臺了免繳社保的規定。

其中有三個細節:

第1個細節,免費徵收也和單位繳納社保部分中的工商、失業和生育保險這三險,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並沒有實行免費。

這裡要清楚,國家特指的是單位社保繳納部分才實行2月到6月份免費的政策。但是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並沒有實行免費,且個人社保繳納部分還需要正常繳納。

第2個細節,從2月到6月免徵三項費用中的單位繳費部分並不是對所有的企業,而是具有針對性。

這次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除湖北外各省份,從2月到6月可對中小微企業免徵上述三項費用,從2月到4月可對大型企業減半徵收;湖北省從2月到6月可對各類參保企業實行免徵。

也就是說,湖北省的企業從2~6月份全部免費,中小微企業從2~6月份免徵上述三項費用,但是大型企業只是減半繳納。

第3個細節,公積金2~6月份並沒有實行免費,是可以暫緩繳納,後期補繳。

也就是說,不管企業經營情況困難不困難,公積金都需要繳納,不實行免費。但是可以暫緩繳納,後期進行補繳。

因此對於題目所說,2~6月份提高個人繳費基數完全是胡鄒八扯,根本不可能實現。

根據社保繳費基數的調整時間、社保繳費基數的確定來看,也是沒法實現的。

社保繳費基數不是你想什麼時候變動就可以變,並有其規則。並且,國家對社保的規則都是非常嚴格和謹慎,不可能讓你有空子去。

第1點,社保和公積金想要提高繳費基數,社保局會有具體的調整之間規定。有的地方是在每年的一月,有的地方是在4月或5月,的地方則是在每年的7月份。

社保和公積金每年都可以調整一次繳費基數。但是每個省份和地區的時間並不一樣,是按照當地社保局的規定來走的。比如北京是在每年的7月份調整,西藏是在每年的1月份。

因此,員工繳費基數想要調整或者提高,由你所在單位或者企業的社保辦理人員在當地社保局規定了具體調整社保基數的時間以後,據當地社保局和公積金中心申請,然後辦理。

而後,整個一年就可以按照新的繳納基數去給你繳納社保。

第2點是,社保繳費基數是有明確的計算數據和具體依據,而不是隨意來確定。

單位社保承擔繳納部分的基數,由本單位的工資總額來決定。員工個人承擔部分繳費基數按照員工個人上年度平均工資來確定,或者說疫情之前某一個階段的員工平均工資。如果說員工的平均工資水平沒有高於上一年度本省全職工平均工資,那麼就沒法按照最高上限的300%來調整繳費基數,只能按照員工上一個階段或者三年平均工資來確定,而這個只只能在最高上限和最低下限的中間。

因此要想按照300%的社保繳費比例來實施,是沒法操作的。

第3點是,本次減免2~6月份的企業繳納部分的三項保險,只是針對企業繳納部分。即使繳費基數可以提高到300%,對員工也沒有佔得便宜!

繳費基數提高,員工個人需要繳納的部分也相應提高。300%的繳費基數數員工個人都不可能承受的起。

所以,不要再痴心妄想。

總的來說,

社保繳納是員工應該享受的社保待遇,企業必須給員工盡到的責任和義務。按照勞動規定,企業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社保繳費基數的確定有兩部分,單位繳納部分基數的確定是根據本單位工資總額來確定,員工個人繳納部分的繳費基數是根據員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資來確定。每個城市和省份因為平均工資水平不一樣,繳費基數也相應不同。與題目所說的提高繳費基數到300%,本事沒法實現,不會佔到任何便宜。

希望有所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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