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區專利工作試點和示範企業認定條件

上海松江區專利工作試點和示範企業認定條件

試點企業試點期為1年,示範區企業示範期為2年。專利工作試點企業資助資金為10萬元,專利工作示範企業資助資金為20萬元。評審認定後先撥付50%,驗收通過後再撥付餘款。

專利試點申報條件:

(一)在本區註冊3年以上且在本區繳稅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研發投入佔年銷售額的2.5%以上,專利產品和服務收入佔年銷售收入的50%以上;

(三)擁有有效發明專利2件以上,近兩年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不少於10件;

(四)初步建立技術開發與專利申請、維權、實施、保護、“一獎兩酬”等專利工作制度並有效實施;

(五)設置專利管理部門,至少配備1名專利工作者。專利工作經費有保障;

(六)經常性開展專利知識宣傳和培訓,全員培訓率達到50%以上;

(七)專利保護意識較強,近兩年無行政和司法程序認定的侵犯知識產權行為;

(八)最近一年專利電子申請率不低於80%,無非正常專利申請,未發生過套取區級專利資助行為。

專利示範申報條件:

(一)在本區註冊3年以上且在本區繳稅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研發投入佔年銷售額的3%以上,專利產品和服務收入佔年銷售收入的60%以上;

(三)擁有有效發明專利3件以上,近兩年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不少於15件;

(四)制定較為健全的專利管理和激勵制度並有效實施;

(五)企業將專利管理機構作為整體管理架構的重要組成部分,配備有1名以上取得專利工

作者證書的工作人員。專利工作經費有保障;

(六)經常性開展專利知識宣傳和培訓,全員培訓率達到80%以上;

(七)專利保護意識較強,近兩年無行政和司法程序認定的侵犯知識產權行為;

(八)最近一年專利電子申請率不低於90%,無非正常專利申請,未發生過套取區級專利資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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