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优惠券加码,政策有效期:2020.10.01—2021.7.31
参与方式:
1、服务商在支付宝服务商平台签约数字化转型(DT)政策。
2、服务商和符合条件的支付宝当面付商家在支付宝服务商平台签署[代运营营销]授权关系。
3、服务商在支付宝服务商平台代商家制作优惠券,优惠券适用范围仅包含支付宝平台的直领优惠券(单品券)、直领优惠券(全场券)、售卖优惠券(单品券)、售卖优惠券(全场券)。
4、根据服务商代商家配制优惠券的核销结果计算核销奖励。(优惠券代运营配置和核销需要符合本方案其他约定,才能计入业务协作费计算范围。
政策细则:
优惠券核销场景
(1)小程序内核销场景奖励:
服务商代运营制券核销奖励=商家单笔有效交易中,服务商代商家配置的优惠券在小程序内当面付交易中核销减免的金额*10%*奖励系数(当前为2),单笔小程序内交易核销订单所涉的业务协作费最高不超过6元。
(2)非小程序内线下核销场景奖励:
服务商代运营制券核销奖励=商家单笔有效交易中,服务商代商家配置的优惠券在非小程序内线下当面付或当面资金授权交易中核销减免的金额*10%*奖励系数(当前为2),单笔核销订单所涉的业务协作费最高不超过4元。
奖励系数:目前优惠券核销奖励系数为2,奖励系数有可能单独调整,实际调整以公告为准。
有效交易:单张优惠券核销减免金额大于或等于1元,且用户的单笔订单交易实付金额大于或等于1元。同一用户在同一商家单日券核销交易订单最高上限5笔,同一用户超出5笔部分代订单不计为有效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