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签公租房,4年难入住!南昌一市民遭遇“奇葩事”

来源:付强 新法制报


中签公租房,4年难入住!南昌一市民遭遇“奇葩事”

中签公租房,4年难入住!南昌一市民遭遇“奇葩事”


南昌市一市民

在2016年中签了一套公租房

至今难以入住

原来

中签人是南昌市东湖区人

但公租房产权则归属青山湖区

由于该公租房不具备入住条件

在谁来协调解决的问题上

两个区有关部门互相认为

对方有责任有义务解决


专家称,公租房是对困难户低收入群体的政策关怀,目的是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久拖不决背离了江西建设“五型政府”的要求。


中签公租房,4年难入住!南昌一市民遭遇“奇葩事”


难以入住的毛坯公租房


“恭喜你!中签了一套二室一厅的公租房,过来办手续吧……”2016年的一天,史九龙接到社区工作人员一个电话,不禁兴奋地抱起儿子手舞足蹈。


史九龙是南昌市东湖区局居民,属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且无房无固定职业,符合公租房申请资格。


史九龙回忆称,2016年,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他先行与南昌市东湖区墩子塘房管所签订了《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合同》,后又与南昌市青山湖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签订了《江西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交纳了1910元/年(月租金为159元)租金。


据东湖区房管局住房保障科副科长刘丽回忆,之所以签订上述两份合同,是因为东湖区没有建设用地建公租房,就由南昌市统一调剂其他区域的房源,通过摇号供给东湖区的承租户。当时,

史九龙中签的是青山湖区的一套公租房,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然而,从2016年摇号中签公租房至今,史九龙迟迟没有入住该房,这到底是什么原因?


4月9日,在史九龙的带领下,新法制报记者来到位于青山湖区龙竹路的安东花园小区一探究竟。史九龙打开了19栋3单元402的房门,这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毛坯房,室内空空如也。


“从拿到钥匙到现在,我一直都没住。”史九龙说,房子既没通电,也没通水,不符合入住条件。


中签公租房,4年难入住!南昌一市民遭遇“奇葩事”


公租房装修该由谁负责?


史九龙与东湖区墩子塘房管所签订的《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合同》第五条明确规定:“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墩子塘房管所)在房屋经竣工验收合格、具备入住条件后,向乙方(承租人史九龙)移交房屋钥匙,给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完成房屋交付。”


史九龙称,依据合同约定,4年来,他多次找到墩子塘房管所询问解决办法,但迟迟没有下文。


为了证实史九龙的说法,新法制报记者陪同他再次来到墩子塘房管所。该所工作人员张静回应称,史九龙及其母亲确实来该所反映过中签的公租房无法入住的情况,关于此事,史九龙当初应该“先看房,签合同,再交租金”,按照这个程序,如果房子不具备入住条件,应该拒绝收房,拒绝领钥匙。


张静进一步介绍称,由于该公租房是青山湖区的房源,房子里面什么样子该所并不知情。“我们只负责摇号分配和催缴房租,其他的事应该找青山湖区协调解决。”对于张静的回复,史九龙表示难以接受。


在青山湖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戎丽月解释称,该中心只负责协调青山湖的中签户,并兼管史九龙所在的安东花园小区的物业和保洁。由于史九龙是东湖区人,东湖区使(借)用了青山湖区的房子安置该区的中签户,有问题应该找东湖区。


“找户口所在地,谁摇的号找谁,找我们(青山湖区)没用。”戎丽月坦言,房子确实是毛坯房,要入住需要中签户掏钱装修。


史九龙称,装修至少要花数万元,这对于收入微薄的他来说,是一笔难以承受的开支。


毛坯房为何纳入摇号房源?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该小区几位中签户都表示,交房时,房内一无所有,他们都掏钱进行了装修,有人至今还背负着债务。


据记者了解,早在2011年3月31日,当时的南昌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制定全市廉租住房室内、室外装饰标准的通知》(洪房保障办[2011]13号)。2012年8月10日,江西省也实施了《江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在保障性住房选址、配套、设计、安装、装修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以上规定都要求保障性住房地面贴防滑地砖,厨房配置操作台,采用防火防水材料吊顶,整套住房的开关、插座和节能照明灯具须安装到位等。


青山湖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虽然安东花园的公租房是2010开始建设,是南昌市“洪房保障办[2011]13号”出台后竣工的。由于当时没有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追加装修,才导致公租房是毛坯房。


既然不符合基本装修条件,为何在2016年还要纳入公租房摇号房源?面对记者的追问,该工作人员称摇号的事情“不清楚”。


刘丽则表示,由于公租房建设方是青山湖区,该局很难协调追加装修的费用。


专家:机械式行政背离“五型政府”要求


行政法学专家、江西财经大学教授王柱国分析认为,既然史九龙是南昌市东湖区人,而且他与东湖区墩子塘房管所签订的《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合同》第五条明确约定“具备入住条件后,向乙方(承租人史九龙)移交房屋钥匙,给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完成房屋的交付”,那么,双方就形成了行政契约关系,该所有责任有义务对公租房是否具备入住条件进行审查、跟踪及服务,主动对接青山湖区寻求解决之道。退一步讲,即便无法出资装修,也应该采取退房或者更换房源方式解决中签户的入住难题。


而从青山湖区而言,既然明知安东花园不符合江西省和南昌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要求,就应该主动上报上级部门,追加装修费用。在没有装修之前,不应该纳入摇号房源范围。


王柱国还称,公租房是政府花钱建设的保障房项目,是对低收入群体的政策关怀。如果说水电等基本生活保障都没有,分了房住不进去,还要借钱装修或者花钱租房,这不仅没有给他们带来福利保障,反而是加重了困难群众的负担,既浪费了政府资源,曲解了上层政府的好意,也降低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与此同时,中签公租房4年难入住,凸显了个别基层政府部门机械式行政,也背离了“五型政府”的要求。


眼下,江西正在着力推进“五型政府”建设,明确提出要建设“担当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只有紧贴群众需求,把工作做实做细,才能把好事做好、真正惠及广大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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