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發生工傷後找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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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後先找用工單位,用工單位推諉的話,找人力資源和社保保障局解決,不論用工單位是否繳納工傷保險,均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政策依據如下:

《關於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4]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為了維護農民工的工傷保險權益,改善農民工的就業環境,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從農民工的實際情況出發,現就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農民工工傷保險權益維護工作。要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堅持以人為本,做好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有關工作,把這項工作作為全面貫徹落實《工傷保險條例》,為農民工辦實事的重要內容。

二、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是《工傷保險條例》賦予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各類用人單位職工的基本權益,各類用人單位招用的農民工均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各地要將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作為今年工傷保險擴面的重要工作,明確任務,抓好落實。凡是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農民工,用人單位必須及時為他們辦理參加工傷保險的手續。對用人單位為農民工先行辦理工傷保險的,各地經辦機構應予辦理。今年重點推進建築、礦山等工傷風險較大、職業危害較重行業的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

三、用人單位註冊地與生產經營地不在同一統籌地區的,原則上在註冊地參加工傷保險。未在註冊地參加工傷保險的,在生產經營地參加工傷保險。農民工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後,在參保地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並按參保地的規定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在註冊地和生產經營地均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後,在生產經營地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並按生產經營地的規定依法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四、對跨省流動的農民工,即戶籍不在參加工傷保險統籌地區(生產經營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農民工,1至4 級傷殘長期待遇的支付,可試行一次性支付和長期支付兩種方式,供農民工選擇。在農民工選擇一次性或長期支付方式時,支付其工傷保險待遇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向其說明情況。一次性享受工傷保險長期待遇的,需由農民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與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協議,終止工傷保險關係。1至4級傷殘農民工一次性享受工傷保險長期待遇的具體辦法和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五、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大對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宣傳和督促檢查力度,積極為農民工提供諮詢服務,促進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同時要認真做好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工作,對侵害農民工工傷保險權益的行為要嚴肅查處,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二○○四年六月一日


號召雨奇


正規單位,都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為員工繳納社保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發生工傷事故後,二十四小時內上報工傷保險科,工傷保險人員接到上報通知後,下來實地考察瞭解發生事故情況,認定工傷,認定後,做傷殘鑑定,按傷殘等級補償員工,不存在找誰解決的問題。根據提問,"農民工發生工傷後找誰解決"?看來你是未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單位也未為你繳納工傷保險,出現了爭執推諉不想承擔責任的事實情況,遇到這種情況,第一步,找兩三個證人證言,證明你在上班工作時間發生事故。第二步,帶著證人證言找工會和勞動工傷認定科,認定工傷。第三步,與單位領導協商解決,協商無果,得不到解決!就剩下最後一步了,做傷殘等級鑑定,鑑定完畢,起訴維權,討回公道。願我的回答幫到你。


田汝雲


農民工發生傷殘後找誰解決?之前我發過一篇,工傷事故後如何處理的文章,這裡講講農民工傷殘後找誰解決的問題,原則上誰是僱傭方誰就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就是由用工主體來承擔。

但目前國內工程建設施工管理存在層層分包,甚至違法分包的狀況。總包可以專業分包,分包方可以勞務分包,但很多勞務分包公司又可能把項目分包給包工頭,包工頭隨便找幾個人來做,農民工半工半農 哪裡有活哪裡幹,流動性過大,包工頭為了節省成本一般不會給民工買保險,即使買了也是保額很低的所謂的意外傷害保險,並不能解決實際問題,所以包工頭接活後不出事故還好,出了工傷事故後可能就會跑路,甚至玩失蹤。民工由於沒有相關勞動合同等證據想申請工傷理賠很難。

那麼一旦民工在工地上出了工傷事故後,包工頭不聞不問就投訴無門,自認倒黴了嗎?當然不是,現在是法制社會,民工是弱勢群體,只要積極主張自己的權利問題還是能得到解決的。解決的途徑有以下幾點:

1、蒐集證據,工作證明或現場培訓記錄,工友證人證言等。

2、找不到包工頭就直接找直接分包的項目部或公司。

3、找直接分包單位項目部所在地的社會保障機構。或直接到分包公司所在地社會保障機構人民調解委員會。

4、最後才是勞動仲裁或訴訟解決。

通常在第二步就可能獲得圓滿解決。因為目前工程建設領域公司的資質和信用掛鉤,正規的工程公司都有一套成熟的管理制度,目前的工傷事故理賠有一套完整的法律體系,出了工傷事故一年內,責任單位不幫忙申請工傷認定的,個人也可以申請。申請後就按法定程序和流程獲得理賠。

最後提醒廣大民工朋友在外出打工的時候一定要有風險意識和法律常識,不要因為和包工頭是親戚朋友鄉鄰關係就放棄自身的權利,該籤勞動合同或勞動協議的一定要籤,進入工地後要關心一下用人單位是否給自己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保險保額是多少。直接分包是哪家公司,平時幹活時要注意自身安全,在參加培訓和學習或交底時等書面資料要保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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