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实施消防救援人员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政策

日前,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支队联合印发《关于落实消防救援人员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政策的通知》,8月19日起,消防救援人员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据了解,用于识别消防救援人员身份的有效证件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休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学员证》,以及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制、应急管理部发放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证件。持有以上证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可免费乘坐市内城市公共汽车、城乡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工具三类公共交通工具,也可持有关证件到相关公交企业办理免费乘车卡。

消防救援人员乘车时应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并自觉接受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驾乘人员、稽查人员和服务人员的查验,禁止冒用、借用他人证件或免费乘车卡。对消防救援人员免费乘车所产生的费用,财政部门将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时予以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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