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咨询】市决咨委召开《江门市市区城乡规划管理制度(试行)》专家咨询论证会

为适应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管理要求,明晰“放管服”改革后市、区两级规划管理职责,市决咨委办公室于2020年7月23日在市自然资源局召开《江门市市区城乡规划管理制度(试行)》专家咨询论证会,就《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及实施风险进行咨询论证。会议由市委政研室副主任李澜主持,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唐建安参加会议。市自然资源局就《制度》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简要介绍和说明。由市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院长李焱、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汪大勇、五邑大学土木建筑学院建筑系副主任张波、市六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院长张雪峰、市滨江建设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卫星、市经华万达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总经理谭松发、广东巨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棉春共7名专家组成了专家小组,就有关内容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决策咨询】市决咨委召开《江门市市区城乡规划管理制度(试行)》专家咨询论证会

专家咨询论证会现场

专家们认为,《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市实际,权责清晰、分工明确、可操作性强,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规划管理水平,保障我市城乡规划顺利实施。《制度》在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方面基本不存在决策和实施风险。

专家们指出,由于国家新旧政策交替等原因,文件标题需要调整或在正文中补充有关规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市政府职责内容、专项规划编制责任划分、规划修改程序等具体内容。一是在国土空间规划取代城乡规划的政策过程中,名称是采用“国土空间规划”还是“城乡规划”都有待商榷,建议可以不必拘泥于具体名词,但需要市自然资源局用好解释权,及时澄清相关问题,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摸索经验、调整完善。二是本政策仅涉及责权划分,不包括规划管理的具体内容,建议标题修改为“江门市市区城乡规划管理责权制度(试行)”或不改标题,但在附则中补充:“本制度未具体明确事项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是补充市政府职责内容:对新会区会城街道以外的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审批权。四是对涉及某一领域全市性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需要明确市自然资源局在此类专项规划编制中的职责,区自然资源局同步作相应规定。五是补充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村庄规划”如何进行修改的相关程序与职责分工。

【决策咨询】市决咨委召开《江门市市区城乡规划管理制度(试行)》专家咨询论证会

市经华万达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总经理 谭松发

【决策咨询】市决咨委召开《江门市市区城乡规划管理制度(试行)》专家咨询论证会

市六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院长 张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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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 汪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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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院长 李 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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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邑大学土木建筑学院建筑系副主任 张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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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滨江建设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 卫 星

【决策咨询】市决咨委召开《江门市市区城乡规划管理制度(试行)》专家咨询论证会

广东巨信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棉春


作者:刘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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