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嫂子離婚了,孩子誰也不管,奶奶養不起了,姑姑應該養嗎?

龍鳳胎恬恬和謙謙


不應該!孩子爸媽呢?他們有責任和義務,原來就不應該由祖父母養,但老人願意姑姑管不著,現在養不起,姑姑同樣管不著!看來有事父母要挾女兒的事,不管!父母這麼慣著兒子,女兒連父母的養老錢,都得按著本地社會最低生活費幾個子女平攤後個人該給的數給,不要多給。要孝敬,就另外網購吃的給他們。另外給哥哥短信說清:扶養孩子是他的法律責任和義務,讓他作為男人和父親要承擔起來。


永遠的西南人


姑姑沒義務養,但可以幫忙告孩子父母遺棄,讓他們盡義務,要是實在不適合養孩子,讓他們出撫養費給奶奶。


瓶嘗心


作為姑姑,沒有撫養侄子的義務,所以沒有應該不應該,如果你能接管孩子的生活,其實值得點贊,是偉大的姑姑,相信孩子大了也會感恩!還有一點需要說一下,你哥嫂離婚之後,連孩子都不要,實在令人寒心,簡直“禽獸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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