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圩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在开展日常土地巡查中发现,平圩镇李圩村村民李某在李圩村陶高路北侧私自挖土破坏耕地,预做稻虾养殖用地,占地面积约5亩。平圩自然资源所立即在取土现场向当事人李某下达了责停通知书,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复原状,平圩所拍照取证将继续追踪其整改情况。
2020-12-15 21:30:19 佚名
近日,平圩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在开展日常土地巡查中发现,平圩镇李圩村村民李某在李圩村陶高路北侧私自挖土破坏耕地,预做稻虾养殖用地,占地面积约5亩。平圩自然资源所立即在取土现场向当事人李某下达了责停通知书,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复原状,平圩所拍照取证将继续追踪其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