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溪:落实认罪认罚制度助力民营企业有序生产发展

近日,福建省明溪县检察院就一起涉民营企业家重大责任事故案适用认罪认罚,助力民营企业有序恢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被告人许某经营一生态养殖场从事生猪养殖,其聘用养殖工人因在日常生产操作过程中未严格依据安全生产规定从事安全生产,造成安全事故,许某作为养殖场投资人对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许某自动投案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获从轻判决。

  该院承办案件检察官指出,被告人在养殖业困难时期坚持在县域投资生猪养殖生产,对当地经济发展有一定贡献,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保障被告人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的权利,尽量保障民营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有序生产经营,为推进民营经济有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依法履行检察职能,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复产复工,积极助力企业生产发展实际困难,为民营企业健康稳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