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法制史——夏朝法制之一二

夏朝是个很特殊的朝代,目前只有我国部分学者认为夏朝存在,在国际历史学者和部分国内历史学者看来,夏朝的存在还有许多疑点。并且至今为止尚未在商人的甲骨文里发现夏朝存在的证据,但是这并不妨碍对夏朝法律制度的讨论。

谈法制史——夏朝法制之一二

夏朝的法律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并不仅仅局限于夏朝这一个朝代,夏朝法制可以说是人类在氏族社会转变为奴隶社会这一大段历史时期法制的缩影。并且在夏朝法律制度中,存在着许多原始氏族社会的元素。

夏法的第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夏有乱政,而作禹刑。根据史书记载,夏朝出现了代表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禹刑并不是禹所做,而是他的后代们夏朝的统治者在统治过程中制定的,以禹来命名只是为了纪念这位划分九州,治水的老祖宗。目前我们尚不能考证禹刑到底制定了什么样的刑罚,仅有的史料记载着:"夏刑,大辟二百,膑三百,宫五百,劓、墨各千。"夏朝已经有了五刑,但是这种五刑还是要加上引号。为什么?因为这种五刑实际上是从原始氏族社会中进化而来,算是披着刑罚外衣的非人惩罚。而史料记载"夏后氏正刑有五,科条三千。"可以推断出五刑共三千条,夏朝的刑罚是否有这么多条尚无从考证,不过我们也可以理解为这是对当时非人酷刑的一种恐怖的想象,或许也是夏朝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而做的障眼法。

夏启作《甘誓》去征讨有扈氏,说有扈氏犯了"威侮五行"和"怠弃三正"二条罪。就是不敬上天, 和不重用大臣。引起了天怒,上天便授权让夏启去征讨他。其实这是一个很荒谬的借口,有扈氏在夏启开大会的时候迟到了,当时还没有罚站,再加上有扈氏从原始民主时期而来,上下级观念没有那么强烈。因此也没怎么当回事,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从没想过夏启会以这样的借口除掉他。

谈法制史——夏朝法制之一二

这其实也是夏启的高明之处,因为夏启知道,以迟到为理由开除不听话的同学是不可能的,因此只能借助上天,反正也没人知道上天告诉了你什么,去征讨有扈氏就是上天的决策,至于为什么告诉我不告诉你们,那是你们自己没有这个福分。但是夏启可能不会想到,自他以后的千百帝王,都信奉了他的这个准则,就是君权神授。

而在万恶的奴隶制社会,奴隶主掌握着生产资料,但是光有生产资料还不够,还要从精神上去控制奴隶。就是一遍又一遍的告诉奴隶们,我们的权力是上天赋予的,不服从自己就是不服从上天。至于上天到底在哪里,那就用不着你管,管了也没用,反正你知道的太多对你也没有什么好处。再加上当时也没有什么九年义务教育,这种神权思想正给当时的统治者的统治披上了一层“合法”的外衣。

有指导思想了,就应该是怎么做了,夏朝的刑法种类还是比较少的,因为人少地少,再加上神权思想的束缚,当时的人也不会太敢搞事情。简而言之只有四种——死,肉,流,赎。也挺言简意赅,而在当时,如果你犯了事,不凑巧这件事还比较严重的话,审判你的可能直接是夏王,而不是审判机关。这个时候你就应该自求多福了,因为不是任何夏朝统治者都熟悉刑罚中的每一条,可能和别人打赌输了,心情正郁闷,看到你来了,气就更不打一出来,你的刑罚也就会比其他人更重一些。

而夏朝的监狱,更加特殊,叫夏台。听着很高大上,但其实就是一种圆形的土牢,夏商周时期均有应用,著名狱友是商汤。据传夏朝末年,商汤因为不听话还被关进去过,最好给夏王进奉了大量的珠宝才被放了出来。

而至于放出来后,汤带了五百多个小弟去反抗夏桀,就更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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