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貓債”指引發布 加快中國債市對外開放


“熊貓債”指引發布  加快中國債市對外開放

在彭博正式確認將人民幣計價的中國國債和政策性銀行債券從2019年4月起納入彭博巴克萊全球綜合指數之際,熊貓債市場也迎來新的制度體系建設。近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布了《境外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業務指引(試行)》。

此次《指引》是人民銀行、財政部去年發佈《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機構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的配套細則,共六章三十六條。在熊貓債發行的信息披露、募集資金使用、中介機構等方面明確了核心制度安排,有助於推動熊貓債市場發展成為規則透明、機制高效、流程規範的市場。

“熊貓債”指引發布  加快中國債市對外開放

募集資金使用要求方面,明確熊貓債募集資金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使用於中國境內或境外,募集資金的賬戶開立、跨境匯撥及信息報送等事宜,應符合中國人民銀行及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有關規定。

信息披露要求方面,明確了境外企業註冊要件、發行環節信息披露文件、存續期信息披露文件、重大事項、披露時點、披露語言等要求。充分考慮國際市場的普遍做法和國內市場實際情況,較好地實現了投資者保護和調動境外機構發債積極性兩方面的平衡。

中介機構要求方面,遵循“投資人風險自擔是前提”和“中介機構盡職履責是基礎”的理念。投資人應自主判斷投資價值,自擔投資風險。提供中介服務的中介機構和人員應當勤勉盡責,嚴格遵守職業規範和職業道德,按規定和約定履行義務,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熊貓債”指引發布  加快中國債市對外開放

從我國債券市場對外開放來看,本次《指引》的發佈是債市開放進程的一個縮影,隨著“熊貓債”發行規模不斷上升,發行人數量和類型日益增多,投資人結構不斷豐富,市場對於相關制度建設提出了更高需求,本次《指引》旨在解決境內外規則慣例接軌問題,推進熊貓債市場制度體系建設,進而推動銀行間市場對外開放的持續穩健發展。值得注意的是隨著“債券通”等開放舉措不斷推出,各類境外主體積極參與中國債券市場開放進程,有效提升了銀行間市場對外開放程度,另外作為優質標的,熊貓債對於引入境外投資人具有積極意義,有效推動了中國債券市場雙向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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