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历史上有哪些因为超级巨星的发挥修改的规则?

丽泽悦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游戏都要遵循其规则,当然这些规则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毕竟规则也是人订的,所以说有时候规则的变通也是势在必行。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哪些超巨改变了NBA的规则。

1、乔治-麦肯

这位当时像BUG一样存在的上古神兽,为了限制他的发挥,NBA特意将三秒区的宽度由6英尺扩大为12英尺,与此同时,为了限制麦肯的封盖优势,NBA还特意规定了防守干扰球。

2、丹尼-比亚松

他提出了进攻时限24秒,可以说是24秒拯救了NBA。

3、拉里-伯德

联盟为了吸引更多的球迷观看比赛,对这些老将转会问题放宽了政策,所以才有了著名的“伯德条款”。

4、迈克尔-乔丹

可以说是乔丹的有钱任性逼得联盟不再干预球员穿鞋的颜色。

5、查尔斯-巴克利

正是他的大臀联盟规定球员背身单打不得超过5秒。

6、穆托姆博

在每完成一次封盖后,穆大叔就会伸出食指摇晃,意在告诉对手不要在我的面前放肆,但他为此却多次领到技术犯规。在2007年,穆大叔终于获得认可,联盟认为他摇手指的动作没有任何不妥,老爷子终于可以放心地摇手指了。

7、姚明

2003年刚刚进入联盟的姚明,因为全明星票数超过奥尼尔得以以全明星首发中锋的身份出现在全明星赛上,但联盟规定如果新秀参加全明星正赛,就没法参加新秀挑战赛。但2004年之后,随着姚明和詹姆斯的巨大吸引力和球迷的号召,联盟废除了这条规定。

8、奥尼尔

著名的“砍鲨战术”,不用多说了。


运动无极限123


没有一个制度从一开始就是完美无暇,NBA也不例外,刚刚有篮球运动时,规则并没有现在那么完善,一些人凭借着自己的身体优势强势碾压对方,横行球场。但是这显得有些不公平,于是就有了“规则”的出现。这些规则就是起到了很好的“制裁”作用,让比赛更趋近于公平。今天小铖给大家讲的是7位NBA球星,他们迫使了NBA改变规则。

1、乔治·麦肯

麦肯是第一个被“制裁”的NBA球员,他有着超强的能力,联盟不得不立下规矩限制其发挥。麦肯在3秒区近乎无敌状态,篮下威胁极强,加上自己异于常人的弹跳能力称霸内线。当他跳起时,能轻易封盖对手投篮,所以联盟将发球区向外扩展6英尺,并且针对麦肯制定了“干扰球”规定,可以说因麦肯才有了“干扰球”规则。

2、张伯伦

众所周知,张伯伦统治力丝毫不输任何现役球员,他能在罚球线直接起跳扣篮,联盟不得不针对张伯伦这一点做出改变。最终决定扩大3秒区、增加进攻干扰球、以及关于罚球方面做出了改变。

3、雷吉·米勒

众所周知,一个好外线射手对于对方来说简直就是噩梦般的存在,他们可以打进至关重要的关键球、快速拉大比分,一些外线射手在面对贴身防自己的球员,他们经常故意伸出腿造犯规,运气好的情况下还能打成3+1,而雷吉·米勒就擅长这一“招数”,为此联盟开始明文规定:如果进攻球员再伸腿造犯规,那么有两种情况,一是算进攻犯规,二是视为假摔,赛后进行严厉处罚。

4、特伦特·塔克

1990年,塔克完成了一记神仙球,在尼克斯对阵公牛比赛中,终场前比赛还有0.1秒,塔克刚刚接过队友发的界外球,转身将球投进篮筐,并且是在三分线外,最终尼克斯队以3分优势绝杀了公牛队。但是在赛后,联盟进行多次测试,如果接球时间少于0.3秒,那么在哨响前是不可能出的了手,为此联盟制定了新规:球员接球后投篮至少为0.3秒,如果时间少于0.3秒,要么是空接,要么是点拨进球,否则算其无效。

5、查尔斯巴克利

巴克利以“大臀”出名,他有着联盟最健硕的臀部,当他持球背身打单时,几乎没人能抵挡得住巴克利的“攻势”,使得巴克利单打如鱼得水。于是联盟又针对巴克利这点制定了新规:球员持球背身打单时间不能超过5秒,超过5秒算进攻5秒,违例。从此巴克利再也不能背身单打24秒将球一步步送到篮下了。

6、沙奎尔·奥尼尔

1997-98赛季,奥尼尔横空出世,凭借强壮的身体在内线如入无人之境。作为对手,与他对位的内线球员多半选择蜷缩在篮下,当奥尼尔在内线持球试图扣篮时,突然挡在他身前,造进攻犯规。1996-97赛季,奥尼尔在加盟湖人后的第一个赛季投篮命中率为55.7%,那个赛季结束后,为提高观赏性。让奥尼尔等内线球员可以肆无忌惮地扣篮,以及后卫能随心所欲地突破,联盟设立了合理冲撞区,以篮筐为圆心,4英尺(约为1.2米)为半径画出半圆,在此区域内,只要防守方与进攻方出现身体接触,无论是否移动,都会被吹防守犯规。

7、詹姆斯·哈登

哈登作为火箭队的老大,自然扛起了全队的得分,但是众所周知,哈登每场罚球次数要远超于其他球员,投篮造犯规是哈登的“拿手好戏”,但是这也引起了对手的不满。于是联盟不得不立下新规:身体接触发生在投篮动作作出来之前,而不是真准备做投篮动作时,裁判将不会对此判定为投篮犯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只是为了公平起见,使得每位球员都能够感受到公平对待,这样才具有竞争力,而不是一个人称霸整个NBA。希望现役球员能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在不触碰规则红线同时,要为观众们献上更多更精彩的对决

以上7个因球员改变的规则就是小铖所知道的了,欢迎补充。


小铖说个球


上古时期因为太过久远,且NBA规则还不是特别完善 我们只谈论21世纪后的球员,第一个就是奥尼尔,奥尼尔内线的爆炸统治力,联盟不得已颁布禁区三秒违例,就是防止像奥尼尔这样的球员,在内线站桩,奥尼尔另一个就是因为糟糕的罚球,联盟规定比赛最后两分钟不允许对无球球员犯规,否则两罚一掷。第二个就是 艾弗森,因为突破太猛,联盟颁布了二次运球,以便来帮助防守队员限制他的突破。第三个就是拉希德华莱士,技术犯规的规则,联盟规定16次技犯就禁赛一场,然后每增加两次禁赛一场,当时怒恐天尊技范太多。第四就是阿兰休斯敦,联盟规定每支球队可以裁掉一人,且这人的工资将不计入工资帽,这个叫做“阿兰休斯敦规则”。第五就是最年轻MVP罗斯,因为罗斯新秀赛季就拿到MVP,联盟为了鼓励球员打出高水平表现,出台了“罗斯条款”,就是曾在新秀合同期间拿过MVP,或者是两次及以上以全明星首发入选全明星或者两次及以上入选最佳阵容(一或二或三)的球员有资格拿到大合同,工资可以达到工资帽。第六就是阿里纳斯,因为阿里纳斯是二轮秀,但是打出了超巨表现,联盟规定新秀合同结束母队只可以给二轮秀中产合同,以至于勇士一无所获,最后联盟规定,所有球队都只能给二轮秀中产,这就是阿里纳斯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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