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龍八部》裡,喬峰被封的南院大王在真實歷史上是什麼制度?

金庸作品《天龍八部》中,喬峰因為種種原因被迫遠走北方,還認識了契丹皇帝耶律洪基並結拜兄弟。耶律洪基後來還封喬峰為南院大王。這個南院大王屬於什麼官職?體現了遼國真實歷史中怎樣的一種制度?

10世紀初期,唐王朝滅亡,“中國”進入了被稱為五代十國的南北分裂的時代。與此同時,長城以北的由遊牧民族集團契丹人建立的帝國—遼(937—1125年)逐漸形成並越發強大,開始了它對“中國”的侵略。

契丹是“鑌鐵”或“刀劍”之意,該民族集團起源於東胡,是鮮卑人的一支。契丹作為一個民族集團,在形成和發展的過程中,還吸收了回鶻、奚族和室韋等民族集團的成分。在遼代以前,契丹是一個由八個部族構成的部族社會。為了抵抗異民族集團的侵略,7世紀初期,契丹結成了部族聯盟,由每三年一次的部族酋長會議選舉產生民族集團首領—可汗。在首領為大賀氏的時代(623—730年)和遙輦氏的時代(730—907年),契丹曾經歸順過唐王朝。唐王朝實行羈縻府州政策,在契丹地區設置了松漠都督府,唐還將皇族李姓賜予契丹可汗,並任命其為都督,八部的大人也分別被任命為各羈縻州的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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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牧起家的契丹人

9世紀中葉以後,契丹的社會經濟有了較大的發展。特別是迭刺部較早地轉變生產方式,從事農業生產,修建城郭,開始了向農業社會的轉化。公元907年,迭刺部的耶律阿保機(?—926年)被選為契丹可汗,他於公元916年稱帝,開始使用“神冊”年號,建立了契丹國。耶律阿保機又建皇儲立太子,從而廢止了傳統的酋長選舉制度。他還於公元921年規定了官吏的等級,事實上廢棄了契丹社會傳統的部族制度。

契丹帝國的治下生活著為數不少的漢人。當初,契丹帝國的統治領域僅限於長城以北,契丹帝國治下的漢人基本上都是戰俘。當時,耶律阿保機利用漢人來開發農業生產,建設都市,以圖發展契丹社會的經濟。為了處理有關漢人的事物,他還在政府中專門設立了漢兒司。到了耶律阿保機的繼承者太宗耶律德光時代(927—947年在位),契丹帝國首次實現了對漢人地域的統治。公元936年,契丹帝國支持石敬瑭做了後晉的皇帝,作為報答,石敬瑭將北方十六州即所謂燕雲地區割讓給了契丹。燕雲地區原是漢人居住的地區,共有二百萬以上的漢人居住於此,因此太宗耶律德光啟用漢人儒學者,在燕雲地區“既得燕代十有六州,乃用唐制,復設南面三省、六部,臺、院、寺、監、諸衛、東宮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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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律阿保機畫像

契丹的官制,從很早就分為南北樞密院。雖然太祖時代的官僚均分南北,然而其管轄範圍一律為北面的非漢人地域。接收燕雲地區之前,北樞密院負責管理的是軍隊、武器、軍馬等軍政,而南樞密院所管則為官僚選拔、部族、戶籍、稅收等民政。但在接收燕雲地區以後,原有的以契丹及其他非漢民族集團為對象的官僚體制成了北面官體系,與此相對應,建立了以漢人為統治對象的南面官體系。

“北面治宮帳、部族、屬國之政,南面治漢人州縣、租賦、軍馬之事。”作為宋朝的使節三次赴遼的餘靖(1000—1064年)在其《契丹官儀》中寫道:“胡人之官,領番中職事者,皆胡服,謂之契丹官。樞密宰臣,則曰北樞密、北宰相。領燕中職事者,雖胡人亦漢服,謂之漢官。執政者,則曰南宰相、南樞密。”具體而又詳細地呈現了南北官制的實態。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胡人,當了南面官就得著漢服。這也從一個方面說明遼的南北官制是太祖在“因俗而治,得其宜”的方針下制定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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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遼的“以國制治契丹,以漢制治漢人”這一政策的性質,從前就有“兩個國家說”或稱“二元政治說”。所謂“兩個國家”就是,“契丹帝國實系包括兩個國家。一個是契丹式的混合國家。由契丹人為首,混合奚、漢、渤海各族組織而成,由契丹人大可汗自己統治之。一個是漢人式的國家,由燕雲十六州組成,契丹大可汗不直接統治,僅委任熟悉漢事的宰相代為治理。”“兩元政治即是四季捺缽與五京並存的制度”。

所謂“捺缽”就是“行在”“行營”,遼的皇帝每年隨春夏秋冬四季的不同而居住於不同的地方。遼模仿漢制建都,最初是上京(林東鎮)、中京(寧城縣)、南京(遼陽)這三京,太宗以幽州(北京)為南京,作為漢地統治的中心,此外,還將大同作為西京,改原來的南京(遼陽)為東京,這樣就形成了五京。但是,遼的皇帝雖然置五京建宮殿,卻並沒有將五京作為日常的首都加以充分利用。據《遼史·營衛志》記載,皇帝“四時巡守”時,契丹族的內外大臣及一部分漢人官僚也與皇帝同行,五月和十月各一次的國事會議後,漢人官僚返回中京,“行遣漢人一切公事”,自己處理有關漢人的行政事務。也就是說,漢人以外包括契丹在內的各民族集團,由契丹人皇帝直接統治,而有關漢人的事務則委任給漢人大臣。這實際上就是所謂的一國兩制。

首都與“捺缽”共存,也顯示出遼王朝的政治構造具有二元性。特別是夏季“捺缽”和冬季“捺缽”的“與北南臣僚會議國事”,冬季捺缽“兼受南宋及諸國禮貢”,重大的政策決定和政治活動都在“捺缽”決定或舉行,不僅是皇帝的居所經常移動,王朝的政治中心也隨著這種移動而經常被置於非漢民族地區。“兩個國家說”主要著眼於國家政治結構的雙重性,縱向強調皇帝的絕對權威;而“二元政治說”則注重於國家政治結構的地域性,橫向強調政治制度的異同。無疑,這種制度具有政治上的特殊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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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國士兵

根據宋朝使節的見聞,“契丹樞密使帶平章政事者在漢宰相之上;其不帶使相及雖帶使相而知樞密副使者即在宰相之下。其漢宰相必兼樞密使,乃得預聞機事”。在這種以民族集團為標準建立起來的二元政治結構下,民族歧視是不可避免的。建立二元政治結構的目的,就是將契丹的民族根據地視為對付漢人的政治資源,通過保持這一政治資源,以保持對漢人的威懾力。例如,耶律阿保機於公元920年模仿漢字創造了契丹大字,後來又模仿回鶻文字等,創造了表音的契丹小字。可以認為,耶律阿保機的用意就是在於保護契丹的民族傳統文化。

但是,如果將“四時捺缽”僅僅作為一種政治制度來觀察,並只強調其在政治上的意義,就難以解釋遼王朝中國化的現象。實際上,遼的政治中心從一開始就設在了非漢民族地區,“四時捺缽”也是在遼王朝建立之前就已經以契丹傳統文化為根基形成的一種制度。

契丹人原來是“秋冬違寒,春夏避暑,隨水草就畋漁”。在東北的遼河流域,契丹人為適應自然環境而從事遊牧漁獵生產。很明顯,“四時捺缽”正是來源於這種傳統的經濟形式。遼王朝的皇帝所進行的“四時捺缽”,雖已不再具有經濟目的,但“鑿冰取魚”“縱鷹鶻捕鵝雁”等活動就像一般日常活動一樣已經司空見慣,可以看出,“捺缽”實際上也是一種民族集團的傳統文化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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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射是必修課

“捺缽”所具有的另一個文化上的意義,就是通過“校獵講武”來繼承遊牧民族的尚武精神。“契丹舊俗,其富以馬,其強以兵,縱馬於野,弛兵於民,有事而戰。”“居有宮衛,謂之斡魯朵;出有行營,謂之捺缽;分鎮邊圉,謂之部族。有事則以攻戰為務,閒暇則以畋漁為生。無日不營,無在不衛。”契丹人非常重視尚武的傳統,因認為有違“尚武”的民族精神而禁止契丹人參加科舉考試就是一例。

但是,遼王朝雖然通過以“四時捺缽”為核心的二元政治結構一直保持著將民族根據地作為對付漢人的政治資源,同時也積極推進了王朝的中國化進程。據《遼史·太祖紀》記載,耶律阿保機於公元918年5月,在考慮到“受命之君,當事天敬神”時,就應該祭祀何種神靈的問題徵詢大臣們的意見。最終,他接受了皇太子耶律倍(899或900—937年)的“孔子大聖,萬世所尊,宜先”的意見,下詔修建了孔廟。由此可以得知,遼從建國之初就選擇儒學思想為王朝的意識形態體系。

《遼史》成書於元代,在當時的右宰相蒙古人脫脫的監修下而成,即使是《遼史》中的這些記載有“為實現(元的)中國化而對歷史事實進行了加工改造”的成分,但耶律阿保機制定中國式的年號,啟用以韓延徽、康默記、韓知古等為首的眾多漢人士人,大幅度採用中華王朝的政治制度和行政組織形式等,則都是不爭的事實。

公元946年(契丹會同九年、後晉開運三年),遼太宗耶律德光滅後晉,翌年二月,在“後晉百官”一片“天無二日。夷、夏之心,皆願推戴皇帝”的恭維聲中,在安排佈置了中華王朝“禮器”的後晉宮殿中即位稱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登正殿,設樂懸、儀衛於庭。百官朝賀,華人皆法服,胡人仍胡服,立於文武班中間。下制稱大遼會同十年,大赦。”遼王朝將自己完全打扮成了一副中華王朝的樣子。

遼從汴京撤離之際,將大量的“圖書、禮器”帶回了契丹地區。遼太宗的繼任者遼世宗(947—951年在位),也非常憧憬嚮往儒學思想的發源地—中原王朝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任用了很多後晉的故臣。遼景宗(969—981年在位)也將許多儒士或任命為幕僚或提拔為官吏,採取了一系列使契丹社會封建化的措施。遼景宗死後,皇太后蕭綽(953—1009年,即蕭太后)和遼聖宗(982—1013年在位)繼續推進中國化的進程。進入11世紀以後,契丹又確立了按照戶籍徵稅的制度,以及無論漢人還是契丹人犯罪者一視同仁的法律等,以前只有契丹人才能擔任的南宰相和北宰相,到了這一時期,也就可以由漢人出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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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國壁畫

從遼太宗時代開始,遼就設置了太學和國子監,繼五個“京學”之後,在地方上也相繼設置了府學、州學和縣學等,開始實行科舉考試。通過統治者對普及儒學的推進,既有許多漢人儒士出仕於遼的官僚機構,同時在契丹人中也產生了大量的儒士。被稱為“好儒術”的遼興宗(1031—1055年在位),曾於1046年對契丹出身的儒學家蕭韓家奴指示:“古之治天下者,明禮義,正法度。我朝之興,世有明德,雖中外向化,然禮書未作,無以示後世。卿可與庶成酌古準今,製為禮典。”努力追求政治文化制度的完全儒學化。據傳,遼道宗(1055—1101年在位)也為儒學所吸引,他多次讓儒學家為他講解《論語》《尚書》和五經,並且“詔諭學者當窮經明道”。

遼王朝的統治者之所以重視儒學,最重要的理由就在於希望利用儒學思想來調整君臣關係、君民關係和家族關係。進入遼代以後,契丹民族迎來了一個社會大變革的時期,由於部族制度的崩潰,“權力型政治”—皇帝權力取代了傳統的選舉制下的“權威型政治”,由於這一變化,“宗王反側無代無之”,因為皇權集中了所有的最高權力,來自貴族、皇族內部的挑戰屢屢不斷。針對這種情況,最高統治階層非常需要建立起一個新的政治秩序和社會秩序體系,以便保證君王對臣下、家長對家族同時擁有絕對的權力和絕對的權威。到了公元938年遼接收後晉的燕雲十六州以後,遼王朝治下的民族人口結構又發生變化,漢人人口超過了契丹人口。出於以上種種原因,遼王朝的最高統治階層為了維護既得權力,一方面盯上了鼓吹君主專制體制正當性的儒學思想,同時又大量啟用漢人儒士,使他們成為自己可以利用的政治力量。

遼王朝所實行中央集權政治體制,很多方面都模仿了中原王朝。其中包括:三省六部的官僚體制,州府縣的地方行政體制,元號、帝號等政治文化制度,依照戶籍的稅收制度,以國子監和太學為首的文化教育體制以及重農政策等等。因此,在遼代,基本上沒有漢人儒士由於其民族出身而受到歧視的現象。例如,漢人韓德讓(941—1011年)被蕭太后賜名為耶律隆運(當時的聖宗名為耶律隆緒),官至大丞相,受封為晉王,得到了遼皇室的最大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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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劇中的遼國君主

遼王朝從其政治需要出發選擇了儒學化之路,完成了王朝政治文化制度的儒學化。其結果是,淡化了與漢人之間的異民族意識,促進了契丹民族集團的漢化。世宗立漢人出身者為皇后,皇族採用劉、王、李等漢姓,皇后族採用蕭姓,以此為始,眾多的契丹人都使用了漢姓。公元983年,遼王朝又改國名為“大契丹”。有人認為,這是契丹人恢復民族意識的標誌,但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同一年內,遼提拔韓德讓為“開府儀同三司政事令”(首相),並廢除了“契丹人致漢人死者償以牛馬”這一具有民族歧視意義的法律,並同時決定繼續沿用“漢法”。

當初遼太宗在滅後晉之際,從後晉那裡得到了始於秦始皇的所謂中華王朝的“傳國璽”。遼王朝歷代皇帝都以此為根據,聲稱遼王朝才是中國的正統王朝一說來自“天”意。1038年(重熙七年),遼興宗親自為科舉考試的殿試命題,“以《有傳國寶者為正統賦》試進士”。從這裡可以明顯看出,遼王朝正是在中國的政治文化傳統中尋求其作為正統中華王朝的合法性根據。

與遼興宗所言“中外向化”相同,遼代的許多皇帝都將遼王朝定義為“中國”“中華”。例如,1057年,遼道宗在其《賜高麗國王冊》中說道:“我國家......推恩信於萬邦,寧分中外。”同在1057年寫成的皇后蕭觀音的“君臣同志華夷同風詩”,在承認契丹為夷的同時,還自豪地稱遼“承天意”,將儒學的“文章”“聲教”傳至遙遠的邊地。也就是說,遼的統治者所說的“中國”,實際上就是擁有中華文化之國。

據說,遼道宗在學習《論語》時,曾經就“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一句,對漢人老師說:上古的獯鬻等異民族因全無禮法而被稱為夷,而“吾修文物,彬彬不異於中華”。遼道宗這句話表明,他認為中華就是一種文化,契丹一旦擁有了中華文化,在民族上也就變成夏和中華。而在與遼對峙的南宋的大臣看來,遼王朝的做法不過是“託中國為名也”。但遼王朝所說的“中國”“中華”,並非中原這一地域上的概念,亦非漢人這一民族集團,它所說的“中國”“中華”完全是一個文化上的概念。從11世紀中葉開始,遼王朝統治者在與南宋的接觸中頻繁使用“兩國一家”的說法。例如,遼興宗在1042年給宋仁宗的信中寫道:“封圻殊兩國之名,方冊紀一家之美。”在1043年的信中遼興宗又寫道:“兩朝事同一家。”遼道宗在1074年給宋神宗的信中也曾寫過:“雖境分二國......而義若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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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館中的澶淵之盟示意圖

“兩國”是明確的,那麼“一家”指的又是什麼呢?據《遼史·世表》記載:“遼本炎帝之後,而耶律儼稱遼為軒轅後。”耶律儼(?—1113年)是遼道宗時期的參知政事,這種契丹人與漢人同屬炎黃子孫的觀點,在《聖宗皇帝哀冊》和《道宗皇帝哀冊》中都可以看到。5既然可以稱為同祖同源,在民族上就應是“一家”。出人意料的是,這種想法與發源於近代的“中華民族”的概念非常相似。事實上,契丹民族集團在自己統治的遼代不僅沒有增大,相反由於與漢人的同化而逐漸走向了消亡。

隨著時代的推移,遼的“四時捺缽”也逐漸發生變化。以前,皇帝駐在首都的時間非常短,但到了遼太宗時期,在把上京作為皇都的同時,又把南京作為漢地統治的行政中心,從此時起,首都的機能開始逐漸明確起來。到了遼聖宗(983—1031年在位)時期,遼王朝國勢增長,聖宗兼用中國製度,把中京作為新的首都進一步加強建設,並將其作為接見宋夏使節的地方。《遼史·營衛志》則說:“漢人樞密院、中書省唯摘宰相一員......宰相以下還於中京居守,行遣漢人一切公事。”“四時捺缽”與首都並存,但同時首都的功能在不斷加強,說明隨著契丹人漢人合作共存社會的逐漸形成,遼王朝的二元政治也處於一種逐漸向一元政治過渡的趨勢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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