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反轉!莆田一夥人詐賭不成反被敲詐,最終全部入獄

來源:荔城法院

本想通過摺疊撲克牌等方式來詐賭,沒想到騙局被識破了,反被受害人勒索錢財,最終不得不報警求助,最終雙雙落網。

2019年6月15日晚上,被告人唐某海、唐某洪、餘某彬、連某洪、姚某偉商定以摺疊撲克牌、約定手式暗號等方式詐賭,並約定所騙錢款平分。

隨後,五人來到莆田市荔城區黃石鎮某菜館內,餘某彬、連某洪、姚某偉按照之前約定的方式,與被害人曹某樹、王某一起以“吹牛”的方式進行賭博,當晚共騙取曹某樹、王某二人人民幣共計8200元,扣除開支後,五人各分得人民幣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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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晚上,唐某海五人再次來到該菜館,以同樣的方式與被害人曹某樹、王某、王某江進行賭博。剛賭一會兒,曹某樹便發現對方以摺疊撲克牌的方式詐賭,隨即曹某樹、王某、王某江、付某前等人對唐某洪、餘某彬、連某洪、姚某偉進行毆打,並要求唐某洪等人在半小時內支付35000元,否則將再次對其進行毆打。

最終在曹某樹、王某等人的逼迫下,由姚某偉支付了人民幣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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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月20日,連某洪、姚某偉、餘某彬三人前往派出所報警,聲稱自己在賭博時被人敲詐30000元,涉案雙方落網。

荔城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唐某海、唐某洪、餘某彬、連某洪、姚某偉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82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依法判決被告人唐某海等人犯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到八個月不等,並處罰金。

被告人曹某樹、王某、王某江、付某前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共計人民幣21800元,數額較大,四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到一年四個月不等,並處罰金;並向四被告人共同追繳人民幣21800元,依法返還被害人姚某偉。

君子愛財,但要取之有道。賭博本身是違法行為,而且賭博在本質上是一種射幸行為,結果具有偶然性。唐某海等人在賭博過程中採取作弊手段控制賭博輸贏,其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而在詐騙案件中本是受害者的曹某樹等人,對唐某洪等人進行毆打併敲詐,從被騙者到敲詐者,原本的受害者,最終也變成了被告人,將自己送進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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