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紀實錄29-16:揭祕鶴崗"1·28"案 四個亡命徒武裝劫金案始末

大案紀實錄29-16:揭秘鶴崗

在整個破案過程中,六號所民警段崇先是個時不時牽涉到的人物。倘若沒有這件大案,這位模範民警可能很快會得到提升。憑著他的才幹、他的工作態度,在自己的崗位上做出一番平凡但不簡單的成績是不成問題的。他並不比處於相同位置的許多別的民警差,只是有一名特殊罪犯住在他的轄區。

1月15日傍晚6點35分,當他走到指揮部會議室時,就發現氣氛有些異樣,這是從幾雙熟悉的眼睛中透出的不熟悉的目光裡感覺到的。

王春林把他、郝所長和預審科的閆帆引到一個前額開闊,兩肩微聳、坐在醒目位置的中年人面前,作了介紹,他才知道這就是大名鼎鼎的省公安廳主管刑偵的副廳長張昕楓。可惜初次見面是在這種情境下。坐下後,郝所長先將六號地區摸底的情況作了彙報。摸底是從1月30日上午開始佈置的,交代了案情和當時掌握的作案人數、案犯特徵。派出所9個人全部出動,南山分局的幹部30多人也集中在六號所協助工作。張昕楓問:“誰負責28委的摸查?”

段崇先心裡一沉,答道:“是我。”

張昕楓銳利的目光便盯住了他:“你摸上可疑人了嗎?”

段崇先點頭稱是,說他提出過5個可疑人,包括一家姓田的三兄弟:田原、田力、田雨,以及吳清明和趙北平。其中趙北平摸查時去了長春,現在已經回來,查否。

張副廳長問:“你認識田原嗎?”

段崇先回答:“認識。”

“你看11號屍體的照片上是田原嗎?”

“不像。”

“田原有假牙嗎?”

“沒反映上來。”

“田原的胳膊上刺有龍文身嗎?”

“不太掌握。”

“檢舉中反映田原有假牙,你知道嗎?”

“不知道,沒接到信息反饋。” 張副廳長拍桌怒道:“你什麼都不知道,片警怎麼當的?”

段崇先臉上有些變色,囁嚅著沒有說上話來。實際上,段崇先對田家的情況是比較注意的。田原的父親是南山礦退休工人,叫田玉山,平時很老實,不太出門,也不大過問家裡事。母親楊蓮秀,家庭婦女,比較潑辣,在街道上還作了個小組長。段崇先下街道,常到田家坐坐,從楊蓮秀那裡瞭解些組裡居民的事情。遇到有案子,這位積極的小組長還提供些線索,總之,彼此關係不錯。田家4個兒子,長成了4條漢子,最小的田賓也滿了二十。4條漢子都沒結婚,也都沒工作,又都沒發財。所以家境不會怎麼樣。老大田力據說跑到內蒙去了,音訊皆無;老二田原去南韓打工,也走了好幾個月;老三田雨、老四田賓在家,田雨初二那天和母親一道出門串親戚去了,至今未歸。因為田家生活來源不充裕,段崇先常教育幾個兄弟遵紀守法,言下之意是告誡他們不要打主意謀取不義之財,幾兄弟都點頭答應。其實田家兄弟在當地沒有鬧過什麼大事,

1993年,田家開過一個小吃部,很簡陋,段崇先還去看過,這小吃部沒多長時間就賠黃了。摸查中,段崇先沒有放過田氏兄弟。老大去了外地,不能面見本人;老二去了南韓,也不能面見本人。老三案發後雖然還在鶴崗,但初二就離家出走,有讓人不放心的地方。所以把三個人都作為疑人提了出來。在碰頭會上,大家提出的懷疑對象被一批批篩下去,以便突出重點懷疑對象,當討論到田家兄弟時,段崇先先始終不肯鬆口,不肯將他們排除,而又無法證明他們做過什麼。

關於相片和假牙,段崇先事後為自己辯護說,“圍繞田家在摸底工作的幾天中曾去六次,通過看照片、查假牙、查假髮、發通告我多次詢問田家及左右鄰居。同田家相住十七年的趙XX妻子、趙XX的兒子趙XX趙XX(同田家兄弟年齡相近)、田XX等都沒反應出田家哥們兒有鑲假牙的。”

他拿出無名屍面部照片照片給周圍群眾看,群眾中也沒有人說像田原的。田原身上有文身,段崇先是不瞭解的、周圍群眾卻瞭解。

段崇先為自己辯護說,文身特徵是後來才提供出的,如果這個特徵及早發現,他通過在田家周圍的工作是可以調查出來的。

治安民警對於自己職責範圍內的重點人口和邊緣人口,應該做到“四知”,即知姓名、知綽號、知住址、知體貌特徵。從這個硬性要求來看,段崇先還是無法脫去責任。張昕機發火不單單衝著段崇先。在公安看來,派出所的基礎工作是整個公安工作的保障。 以往,偵查破案首先要靠派出所平時對情況的掌握,派出所的工作包羅萬象,十分繁雜,如果不能很好地擺正這些工作之間的關係,就會失去基層工作的意義。近幾年,有的基層派出所存在著“重率輕效”的問題,只強調民警對管內的人口達到“四知”和“百家熟”,而忽視實際效果,忽視從“四知”和“百家熟”中發現犯罪、打擊犯罪,造成有些民警只顧死記硬背,片面追求熟悉率,放鬆了對重點人口的熟悉,更談不上對其控制和管理,從中發現犯罪。有的民警為了應付工作,整天拿著戶口本去“熟悉”,其它工作不管不問,因為只要熟悉率達標,就可以當先進、晉級。這種情況很難適應當前改革條件下對敵鬥爭的需要。在侯凱殺人案件中,侯凱作案期間曾三次轉換租房,每處住房都是殺人第一現場。民警不掌握,只是機械地去熟悉那些常住人口,不下居民區瞭解情況。案件偵破後,上級機關到侯凱租房的派出所管內調查,發現管區內很大一部分群眾不認識,也不知道調來工作三年之久的管片民警。這種脫節、不負責任的工作方式給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機。這就是張副廳長後來下決心要狠抓派出所基礎工作建設的原因。

當然,在“1.28”案件,片警段崇先的責任是有限的,他畢竟把去南韓打工的田原列入懷疑對象,至於證實他是否真在南韓打工,超出了他的職責。

張副廳長問:“田原什麼時候去南韓打工?”

段崇先回答:“去年10月份。”

“這段時間你能保證他不在家裡嗎?”

“能。我曾經多次去過他家,從來沒有看見過他,他家裡人、他的對象,還有鄰居都說他出國了。”

“他有對象?”

“有。他們家幾個兄弟就是他處著女朋友,女的是他表姐,叫劉芳,他家開小吃部的時候她幫過忙。”

“現在田家誰在家?”

“他父親,還有他弟弟田賓。”

張昕楓眉頭緊皺,對著王春林、郝所長和段崇先說:“--你們去,把田原的情況弄清楚。立刻就去!”

閆自忠請示說:“我是不是也和他們一起去?”

“好。”

六號所離指揮部很近,閆自忠和李洪傑一到那裡,就與南山分局的副局長王鳴久、王春林緊急磋商起來。顯然不能像摸查動作那樣,拿著照片到田家附近到處打聽。一旦走漏消息,活著的罪犯肯定潛逃,便不可收拾。鄰居們也不會真正瞭解內幕。唯一的辦法是正面接觸田原的親屬,從他們嘴裡挖出真實情況。研究以後決定將田玉山和田賓都叫到六號所來接受傳訊。根據李寶勵的揭發,田原肩臂處的文身是鄰居朱環青給文上去的,朱環青必須接受傳訊。不能排除田賓、朱環青有參與犯罪的可能,因此傳訊時要採用必要的防範手段。去的人不能多,應該是熟人,避免引起混亂,使罪犯得到消息。最後決定以管片民警為主實施行動。第一步,由段崇先和閆帆去朱環青家把朱帶來;第二步,由段崇先、郝所長和民警張石建把田賓、田父帶來。

3個人都被順利帶到了,同時帶到的還有在田家住的田原的表姐劉芳,在4間房子裡同時展開了對他們的詢問。田原的父親田玉山滿臉皺紋,胡碴很長,背有些彎,穿黑色棉襖,襖面上油跡斑斑斑。他從50年代起就在南山礦做掘進工,患有矽肺病,現在靠退休工資為生。這部分退休工資200多元,還要負擔其他人的家用。1月28日遭搶的榮工退休金中也有他的一份。詢問中他不停地淌清鼻涕。

“你兒子田原現在在哪裡?”詢問人員問道。

“田原……他去南韓打工了。”

“什麼時候走的?”

“去年……去年九、十月份……”

“回來過沒有?”

“沒有。”

“確實沒有回來過嗎?”

“沒有。”

“你明白嗎?在這裡必須說實話,作偽證要負法律責任!知道什麼叫作偽證嗎?”

“知道。”

“那我再問你一遍:你的二兒子田原,在春節前這段時間裡,到底在不在鶴崗?回來過沒有?”

“沒有,一次也沒回來過。”

詢問時講究察顏觀色,從田玉山臉部呆滯的無變化的表情看,不像在說謊話。但老人顯然不是精明人,弄不清他對家裡事情知道多少。

“田原有假牙沒有?”

“……好像沒有。”

“文身呢?身上有文身沒有?”

“不太清楚……我沒見他文過身。”

王春林把文身照片拿出來,交給他看,問:“這文身是你兒子身上的嗎?”

田玉山接住照片、痴痴地望了一陣,揉揉眼睛,又望望,說:“不像,我沒見過他有這樣的文身。”

對田賓的詢問也遇到相同的答覆。田賓還很年輕、白淨臉、沒見過多少世面的樣子。據段崇先介紹,他平時表現不錯,從來沒有犯過什麼事,也很少和他的幾個哥哥一起活動。如果說他是學校的學生,也有人信。

“我二哥真的出國了,”他再三辨白說:“走的那天還在街上吃了飯,家裡人除了大哥都去了,喝了不少酒。這事聯繫了有一個多月,還算快的,我二哥說那邊錢好掙。”

近年來東北去韓國打工的人不少,手續上並不繁雜,像田原這樣無家無業的主兒,只要尋上門路,撥腿就走不是新鮮事。

“帶行李了嗎?”

“帶了,被窩卷、褥子、臉盆,我三哥幫他打的包,海波送他去車站,晚上7點多的車。”

“海波是誰?”

“我二哥的朋友,孫海波,去南韓的事是他給聯繫的。”

“走了以後來過信沒有?”

“沒有,他從來不寫信。”

“電話呢?”

“我們家沒電話。”

對劉芳的詢問情況也相似,劉芳是個小巧玲瓏的姑娘,與田家姨表親,小吃店關張後一直沒走。她眼神中帶著警覺,但又十分樂意探聽一點田原的消息,有時欲言又止。給人的印象是,她對田原一往情深。田賓和田玉山都提到,送別田原那天晚上,劉芳哭了兩次,問她本人,她也承認,說田原出國打工是臨走前三天才告訴她的,她當時心裡很不是滋味。

“他沒給你捎信回來嗎?”

“沒有。”劉芳搖頭,神態有些悽婉,臉也背過去,髮梢垂下來遮住了半個面孔,“他走的時候說了,不寫信,掙夠錢就回來……”

有些東西表演是表演不出來的,參加詢問的人後來都相信,1995年10月16日是田原離家出走的日子,被褥是劉芳拆洗的,那時距“1.28”大案發生還有3個多月。以後對鄰居們的調查,也證明田家在去年10月份的確聚會送別田原,田原走後無人看見過他歸來。但是,在經過一番思想工作和陳明利害關係後,田賓首先承認了田原上齒有假牙。

“我們哥幾個都有假牙,”他舔舔嘴唇,“都是右上邊第三顆門牙,這顆牙生來就沒有。”“文身呢?”

田賓呆呆地看著照片,似乎對他二哥作了最後的辨認和告別。說:“從假牙和文身看,這是我二哥田原。”

至於和田原經常接觸的人,他提供有孫海波、孫海滔、閆文宇、喬復山、餘林棟等四名字。朱環青堅決否認他曾給田原文身,並亮出臂上的一條青龍--這是一條真正的龍,龍頭龍身。至於田原身上的圖紙,他講聽說是田原自己刺上的:先請人畫在紙上,然後把紙貼在臂上刺就。這一點田賓也有印象。

關於田雨的去向,田賓說不清楚。田家的人向來各自行動,說走就走,說回說回,旁人不大過問。但田玉山後來說田雨跟他母親去哈爾濱找工作。隨即對田家進行了徹底的搜查,沒有搜出任何可疑的物品。田家雖稱不上家徒四壁,也簡陋得可以,唯有劉芳居住的一小塊天地乾淨一些。劉芳已與田原同居,她肯跟了田原,也算田原的福氣。換個角度看,在田原不可能不想辦法去弄錢。

晚8點20分,指揮部的會議上,何局長宣佈“1.28”大案的一名案犯已被確定身份。這是一個突破性進展,隨之而來的,就是確定其他三名活著的案犯的身份。根據蒐集到的情況,與田原走得較近的人有10幾個,在這10幾人裡,可能有3人參與了南山礦大劫案。所有列為嫌疑對象的人,只要還在鶴崗,地址明確,都派人去秘密監視起來,所在管片的民警和相關人員被招到指揮部待命。

首先提出的嫌疑人是喬復山,綽號“二稜子”,28歲,男性,身高1.74米,身體略胖,白臉,方顎,大眼睛,下兜齒,住站前五號樓。此人1月25日至2月10日在鶴崗,26日晚10時在北大嶺孟祥子家曾被人看到,開一輛藍色213車,車號01776,前機蓋子被撞壞。車內坐一女人,左眉部被劃了一個小口。2月11日晚,喬復山乘308次列車去哈爾濱聯繫買賣,據說是做油氈紙生意。目前已到北京,住華北大酒店。

喬復山有錢,靠“刀槍炮”起家,現在仍是“刀槍炮”首領,有自己的一塊地盤,手下有一夥打架不要命的弟兄。他發動過數次“黑吃黑”的火併,逐慚擴大了自己的勢力。來錢也容易,僱人開著卡車到小煤窯去,開到煤堆跟前,說聲:“裝煤!”就有人幫他把煤裝好,拉走賣錢,無人敢管。錢攢多了,敲詐勒索的事就幹得少了,把錢用去投資做生意,是當地不少人稱羨的發財方式。

“1.28”案中,有人舉報揭發他的劣跡,因為與大案無關,人又不在本地,暫時沒管他。 田原接觸過的另一個團伙首領叫餘林棟,綽號“黑子”,27歲,男性,身高1.78米,膚色較黑,圓臉,身體壯實,臂力過人,曾長期習武,當過田原的武功師傅。兩次因流氓、鬥毆判短期監禁。手下有五六個人,專門“吃地盤”,在他的地盤範圍內,負責保護商家店鋪的“安全”,走到哪裡,坐下吃好的喝好的,臨走揣上一份孝敬,伺候不好他,難免鬧得天翻地覆,得不償失,所以店家都只當多一個收稅的,散財消災。

1月28日當晚據說他在一個同夥家聚會,證明人都是他的同夥。這夥人手裡有槍是不必懷疑的,也有人會開車。田原參加過兩夥人的活動,但次數很少,有一次跟著餘林棟一夥提著鐵棍攔路搶劫,被帶到派出所。前腳剛進去,後腳他當居民小組長的母親就趕到了,在派出所裡大鬧一場,鬧得民警不亦樂乎,只好把她兒子放了。據段崇先說,田原近兩年裡與“刀槍炮”團伙接觸少多了,經濟情況上也能看出來,他從團伙活動中沒有得到多少好處。田原待人很客氣,懂禮貌,這一點給民警的印象也不錯,民警從未把他看作“刀槍炮”團伙的正式成員。

田原的朋友還有孫海波,一個普通人物。男性,27至28歲,圓臉,身高1.75米左右,無業,擺攤賣過布匹。據說人很文雅,善書法,此處民警便談不出更多的情況。或者說,他從來沒納入過警方的視線。在鶴崗數十萬人口中,甚至在年輕人中,他都只算個平均數。如果警察把這類人的一舉一動也看在眼裡的話,那麼警力必須增加20倍以上。孫海波被牽連進來主要是由於他去田家的次數比別人多,而且,他是田原去南韓打工的介紹人,田原去車站只有他去送行。田原去南韓的事現在還是個謎。

假設把孫海波視為犯罪團伙成員,那麼這個團伙還差兩個人,沒有人看到過田原、孫海波和別人經常相處。孫海波原住南山礦一號樓,結婚後住砂輪廠附近。既認識田原,又認識孫海波的有閆文宇,男性,身高1.67至1.68米,瓜子臉,白嫩皮膚,眉清目秀,平時言語不多,表現平常。值得注意的是,他原在案發現場南山礦北樓三樓水電科工作,負責收水電費,1994年底辭職。家裡是幹部。

把田原、孫海波、閆文宇3人看成一個團伙,勉強說得過去。那樣還需要加上一個人,孫海波的弟弟孫海滔可以算作一個。孫海滔24歲,1.80米身高,人稱“滔子”,和他哥哥一起做過短期摩托車倒手買賣,兩人比較親近。當然,把孫海波的弟弟孫海滔划進來,田原的弟弟田雨也值得考慮。田雨在初二那天與其母出走,其母在哈爾濱一戶人家作保姆,他也跟去哈爾濱,說是到省城謀個事情。走的時間有點蹊蹺。能夠考慮的重點對象就是這些,總的看來,田原的接觸關係不算複雜。三夥人,其中兩夥是“刀槍炮”,具備作案的車、槍等條件,也具備作大案的心黑手狠,體貌特徵上則不盡適合。另一夥人沒有發現有劣跡,但仔細研究,體貌特徵上更相似一些。

會議進行到半夜11點多鐘時,會場上又有激烈的爭議。一派人認為孫海波嫌疑最為重大。孫本人在外貌上與匪徒中戴警帽的一個相似,並且,他也應該最瞭解田原最後的行蹤。

另一派人認為,孫海波介紹田原去南韓,所隔時日已遠,田原完全可能在南韓幹不下去又返回鶴崗,參與了犯罪行動。孫海波等人從氣質上不像作大案的人,況且以前連小案子都沒作過,缺乏經驗,不可能一下子搞得那麼大。簡直說,他們是否摸過槍都值得懷疑。此案理解像是“二稜子”或“黑子”一夥子乾的,起碼從作戰經驗上看像。前一派反駁說,孫海波等人未必沒作過案、沒使過槍,倘若高成國、小金鶴兩案是他們乾的,那麼他們在心理上、物質上都有了一定準備。他們不見得是沒有前科的人,而可能是隱藏較深,從未暴露的人。

後一派意見也反駁說,高成國、小金鶴兩案同樣可能是“二稜子”等人乾的,喬復山已經跑去北京,很難說不是為了逃避打擊。孫匡男發言時,會場上安靜下來。在公安大學讀書時,孫匡男就是出類拔萃的人物,畢業前一直是全校的學生主席。憑著他敏捷的思維、熟練的組織能力以及標準的儀表,同學們都預言他前途無可限量,但他從來收斂放達,不為已甚,至今不過做到處長,而且已經覺得夠了。在他看來,能做好這個處長實非易事,尤其在需要對棘手的案情明確表態的時候。而現在就是這種時候。

“根據大家湊的情況,我更傾向於--”他頓了頓,“孫海波這夥人是做大案的材料。”

“我認為,田原去南韓打工這件事,是‘1.28’大案的一個組成部分。就是說,早在幾個月前,這夥人就已經把全案的過程籌劃好了。”

“為什麼一具屍體丟在這裡,我們查了那麼多天,查不出屍源呢?這個人就住在鶴崗,是本地人,有家庭,有鄰居,有熟人,我們查得再粗,也應該得到線索。管片民警再失職,也不至於連一個失蹤人口都查不出來。可是就是沒有查出來。為什麼呢?就因為罪犯事先已經摸清了我們工作方式,知道案子一發生,大規模的排查就會開始。怎麼排查?排查每個對象有沒有作案時間、作案條件。田原恐怕根本沒有去南韓,去南韓打工只是一個幌子,一個預謀,使我們在摸查中放過目標。他可能只是在本地潛伏起來。只有孫海波一個人送他去車站,只有孫海波一個人知道他到底上沒上火車。我相信他家裡人,包括他父親、他母親、他兄弟、他女朋友都矇在鼓裡,不然怎麼可能在摸查時個個若無其事,個個想不到是家裡人出了事?潛伏了多長時間呢?3個月。3個月才突然出動實施攻擊,這不是一般人能策劃出來的。不妨說,策劃者應該有點雄才大略,有高智商、思維周密。‘二稜子’、‘黑子’一夥人是不行的。凡明面上的‘刀槍炮’,大都是莽撞之徒,最起碼不善於隱蔽自己,不然怎麼會成為警察監視的重點呢?他們是另一路子,他們就乾脆在明面上,乾點小打小鬧的事,策劃大案,對他們自己未必有利,起碼危險性太大。”

“現在我們還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孫海波這些人就是罪犯,甚至是一點證據沒有。可是我想強調一點,就像張廳長說的那樣,現在犯罪是在升級,罪犯的素質也在升級。過去作案的大都是最沒有耐心守法,最容易衝動的那一部分人。現在不同了,現在有一部分表面上守法,心底裡準備以身試法的人開始行動了。他們比較有頭腦,善於權衡利弊得失,不願意為了眼前利益喪失長遠利益,所以能夠忍受表面的服從。他們在我們看來也許還算是一類人口,但心裡想發財的慾望決不見得比明裡的強盜差些。他們自尊心強,要面子,慾望也更強,他們一旦覺得從正路上發不了財,把目光轉向犯罪,作的案子就不是一般的案子。現在通過經濟犯罪發大財的,哪個是低智商。”

“刑事犯罪上也是一樣。我們不要看‘1.28’明火執仗地搶、真刀真槍地幹,他們這裡每一槍都放得有章法,來來去去都有策略,從這裡面聞得出文化水平。要是叫在‘二稜子’和孫海波兩種人裡選擇,我想只能是後者而不是前者。我們的思想觀念一定轉變,適應新的形勢。”

房間裡再次出現了短暫的寧靜,閆自忠頻頻點頭。接著,從主席的位置發出幾記掌聲,張昕楓微微頷首,清楚地說道:“我同意。並且還要補充一點:“不要忘了,經濟狀況也是我們分析此案的一個出發點。”“還記得田原的那條黃秋褲嗎?我注意到,李寶勵提供情況說,四五年前他就看到田原穿那條秋褲。田原的弟弟田賓說,田原去南韓把這條秋褲打在了行李裡。現在在現場上,無名屍身上穿的還是這條秋褲。從搜查田家的情況看,田原的確比較窮,秋褲證明他的經濟情況一直沒有大的轉變。‘二稜子’、‘黑子’兩夥人都不缺錢花。”

“1月17日,他們曾經有過一次行動,目標也是南山礦。由於司機逃脫,沒有得手。我們可以設想一下,假如司機報案之後,鐵東派出所不是掉以輕心,大事化小,而是認真對待,認真上報,在‘1.28’案發後及時提出併案,那麼罪犯危險不危險呢?我看是有些危險的,可能會尋跡找到他們的聚集地。憑他們的腦子,17日暴露了一下後,28日再次出動,人數、手法都一樣,不會不有所擔心。可是他們仍然鋌而走險、不肯暫時避避風頭,這說明什麼呢?證明28日這天的機會對他們策劃已久的計劃來說是不可多得的,半年才發一次工資嘛。另一方面也說明,他們急於弄到這筆錢的心情是如何迫切,迫切到要冒更大的風險,就彷彿搶不到這筆錢過不了這個年。這種心情我看不像是‘二稜子’、‘黑子’這些人的。田原、孫海波、閆文宇這幾個人都沒有工作,平時不搞敲詐勒索,也不做買賣,生活來源是什麼呢?我看他們倒象是職業犯罪,長期準備,以求一逞。”

“我剛剛得到情報,據瞭解,閆文宇學過車,會開車。這樣,幾個人在相貌上,技術上就大體與條件能對上了。更重要的是,孫海波是田原所謂去南韓的聯繫人,田原即使是從南韓返回,也不大可能不與孫海波聯繫。孫海波至少要對田原的行蹤負責。所以我同意儘快對孫海波等人採取行動。不能晚。‘二稜子’、“黑子”兩夥人也要監控起來,先不抓。我們現在還沒有證據,不能完全排除這兩夥人作案的可能。”

實際上,張副廳長已經作出了最後的決定。會場上再沒有異議。確定立即抓捕的人員是:孫海波、孫海滔、閆自宇。

張昕楓問:“這三個人都在家嗎?”

閆自忠回答:“已經掌握了,都在家。”

王春林請示說:“閆帆和謝逢林也來了,您要不要見見他們?”

張昕楓點點頭,說:“叫他們來吧。”

南山分局有個民警,恰好是閆文宇的堂哥,這就是閆帆。田原的身份一經確定,牽連到孫海波和閆文宇,王春林就把閆帆的情況向張副局長作了彙報。張昕楓當時中:“這個同志怎麼樣?”

王春林斬釘截鐵地回答:“表現一貫不錯,我認為是可靠的。”

張昕楓盯住王春林看了片刻,說:“那好,你找他談談,瞭解些情況。”

閆帆是王春林手下的預審員,30歲,瘦高個,平眉,窄臉。工作上素來積極肯幹,與王春林的關係處得也很好。王春林腦子裡轉過,這件事不能避開他,否則反而是對不他負責任。王春林打電話把閆帆找來,問他是否認識田原,在得到肯定的答覆後,坦率地告訴他,現在已經初步確定,無名屍就是田原,田原的同夥可能有孫海波,問他除了孫以外還可能有誰。

閆帆當時吃了一驚,立刻想到閆文宇,那種複雜心情絕非普通警察能夠體驗。但他終於還是說,如果有孫海波那就有閆文宇。孫海波和閆文宇住鄰居,他們的關係閆帆是瞭解的。在摸查中,閆帆也下到六號所,負責在發現假髮的27委一帶摸底,熬得眼睛都紅了,卻沒想到兇手可能是自己的親叔伯兄弟。

“還可以找一下謝逢林,”他說,“謝逢林也知道他們的來往。”

謝逢林是大陸派出所所長,和孫、閆兩人住緊鄰,他提出謝所長,也是為了表示公正。本來以為王春林副局長會講上幾句,要他經受住考驗、千萬不能走漏風聲等等。可是王春林什麼也沒說,只是告訴他,作好準備,參加傳訊朱訊春的行動。驀地,他覺得他永遠佩服王春林。晚上8點多鐘,他奉命去閆文宇家,觀察閆文宇的動靜。快到門口時,正遇上閆文宇媳婦甄玲出來,兩人打了招呼。他問閆文宇在家沒有,甄玲說在家,叫他進去坐,自己去趟小賣部就回來。閆帆說不進去了,只是路過,還有要緊事辦。甄玲知道他們正忙,也就沒再邀請。回到六號所,向王春林彙報了情況,王春林點點頭,就要他去休息,說指揮部可能還要找他去了解情況,讓他先抓緊時間睡一會兒,閆帆躲進一間屋裡,腿立刻就軟了,坐在床上,愣了半天神兒。

他明白堂兄弟這回是犯了槍斃的事,誰也救不了他。哪怕跑到天邊上,也還是要抓回來。只存有一點僥倖,就是審訊下來證明不是他乾的。但萬一是他乾的,他就只能承擔罪責。去堂弟家的路上,他反問過自己:希望他在家嗎?還是希望他已經跑掉?最後覺得還是希望他在家。既然誰也不能挽救他,跑掉了對大家都不好,對他自己也不是出路。也許是當警察的時間長了,審訊人審多了,對於殺人抵命的事已經看得習以為常,他比別人更能接受這種因果報應的事實,也明白自己處在執法的位置上態度來不得半點含糊。但他還是有些想不通,為什麼堂弟偏要走這條路。

謝逢林來了以後,聽了情況介紹,琢磨了一陣兒,說:“背不住是他們乾的,這兩個人心都太重,都想幹大事。可是表面上確實看不出來……”

現在,兩個人都站在了張副廳長面前。張昕楓著急看了看閆帆,把手中的鉛筆放下,問:“如果確實是孫海波,閆文宇作案,你有什麼想法?”

閆帆儘量平靜地答道:“殺了這麼多人,他們沒話可說。”

張昕楓讚賞地點點頭:“你說得對。--閆文宇的父親是做什麼的?”

“過去是南山礦的總務科長。”

“母親呢?”

“藥劑師,在礦醫院工作。”

“家庭經濟情況怎麼樣?”

“他父母家經濟情況還可以,他自己不行。原來在礦上幹,每月200多塊錢吧。愛人在機電廠工作,每月不超過200塊錢。”

“父母家支援一點嗎?”

“結婚後他們就單過了,他這人面子重,從來不向家裡要錢。”

“他什麼時間辭職?”

“去年12月份吧,聽說要去南方經商,好像出去過一次,詳細情況不大清楚,我們平時走動不多。”張副廳長轉向謝逢林:“你對孫海波什麼印象?”

謝逢林猶豫了一下,說:“實話實說,我對孫海波不反感。他人很穩重,很孝順,為人也比較仁義。犯罪的事另說。就平時表現來看,挑不出什麼大毛病。在家裡他是老大,什麼事都是他撐著,老人病了,要拉煤了,蓋個廚房什麼的,主要靠他。他也吃苦。字寫得好,愛看書,說話能說出道道來,對人也較和氣--我是有什麼說什麼……”

張昕楓微笑著鼓勵:“說吧,繼續說,我愛聽實話。”

謝逢林個子不高,身子也挺瘦,但是個爽快人,說話沒遮擋。見張副廳長肚量大,又添了幾句:“我們住鄰居,有些事我知道。孫海波這人和大家處得不錯,別人有什麼事,他能幫得上忙的就幫,不惜力。比如說幫人挑水;也幫我們家挑過水,還愛擺弄個機械、電器什麼的。他和閆文宇兩人關係是好,尤其是前一段,見過他們串門兒,田原也來過。要說作案,田原那小子肯定幹得出來,我不知道海波和閆文宇怎麼能和田原走得那麼近……他們兩個都是有主意的,真要想作案,簡單不了,人不能光看外表,不能光看人緣好不好。好人作不作案?好人也一樣可能作案,這兩個人我看也還是都缺錢,起碼想掙大錢。簡單說吧,是他們乾的,我也信。”

張昕楓問:“抓捕的時候,由你去敲門,他們會不會懷疑?”

“不會。我去行。”

“那好。” 接下來便是研究抓捕的方案,主要是什麼時候動手。有主張立即行動的,有主張拖到三四點鐘的。

關鍵是很可能要發生一場激戰。對方有作戰經驗,又處在高度警覺中,犯的是死罪,必然不存僥倖心理。公安人員登堂入室需要一段時間,罪犯稍有反應,就會拔槍射擊。到那時候,敦促對方投降是不太現實的,結束戰鬥只能到最後擊斃對方,這期間發生的傷亡、誤傷都應儘量減少到最低限度。

何局長提出,清晨6時30分左右比較合適。這個時間裡,一夜過去,犯罪分子比較容易麻痺;天色已亮,許多人家開了街門,開始有人走動,又還都沒有離家,行動起來不大顯眼。張副廳長批准了這個方案。

此時,天黑得正沉,外面寒風呼嘯,聲勢浩大,彷彿有千軍萬馬正向這個城市發動攻擊。這樣的夜晚,人們本來應該在家裡熟睡。

——預知後事如何,請看《大案紀實錄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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