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員”上陣亮劍 決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 院長擔任審判長審判2020年全區首例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指揮員”上陣亮劍 決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 院長擔任審判長審判2020年全區首例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4月14日上午,由振興法院院長親自擔任審判長審理的全區2020年首例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該案系振興法院院長擔任審判長審結的首例涉惡案件,也是首次適用被告人認罪認罰程序審結的涉惡案件。


“指揮員”上陣亮劍 決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 院長擔任審判長審判2020年全區首例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該案庭審前,翟振寬院長及合議庭組成人員,仔細查閱案卷,制定詳細的庭審方案,並根據各被告人悔罪認罪、願意接受處罰等情節,決定對該案採用被告人認罪認罰程序審理。同時,合議庭充分考慮特殊時期防疫需求,對安檢、押解、看管、值庭、旁聽、外圍警戒等環節進行了周密部署,為庭審順利進行提供有力保障。


在庭審過程中,合議庭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實開展了詳盡的法庭調查,引導控辯雙方對定罪量刑的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充分發表意見。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趙某某僱傭被告人李某某、林某、李某某、王某某等人,設立公司開展車輛抵押貸款業務。針對抵押車輛客戶逾期後,趙某某指使該公司員工私自將車輛拖走,並採取聚眾造勢的方法,以不繳納拖車費不歸還車輛的手段相威脅向客戶索要高額拖車費,多次實施敲詐勒索的犯罪行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在確鑿的證據面前,各被告人對上述為非作惡、欺壓百姓的犯罪行為均供認不諱。認真聽取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合議庭經評議決定對該案當庭宣判,依犯罪情節對5名被告分別判處十個月至二年不等刑期。一審宣判後,各被告人均當庭表示認罪服判。


“指揮員”上陣亮劍 決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 院長擔任審判長審判2020年全區首例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作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指揮員”,院長親自上陣審理涉惡勢力犯罪,體現了振興法院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高壓態勢,彰顯了該院勇於擔當、敢於亮劍的堅強意志和堅定決心,標誌著該院吹響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收官之年的集結號。下步工作中,振興法院將繼續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市區委有關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最新部署,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堅持從嚴、從快辦理涉黑涉惡案件,有力維護轄區社會秩序與市場秩序,助推轄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全面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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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丹東市振興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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