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別讓大貨車變成“大禍車”,這些交通違法行為不能做!

最近

由於大貨車肇事造成多人傷亡的事故有所抬頭

復工復產離不開貨暢其流

但是若忽視安全、違法違規、野蠻駕駛,

“大貨車”很有可能成為謀財害命的“大禍車”!

那些違規違法的大貨車究竟有多危險?

往下看,這幾起典型案例

讓蜀黍來告訴你!


01

廈門高速:應急車道酣睡如雷


案例警示|危險!別讓大貨車變成“大禍車”,這些交通違法行為不能做!

2020年4月2日凌晨1點48分,廈門高速交警馬巷中隊民警巡邏至瀋海高速B道2298公里處,發現前方一輛大貨車停靠在應急車道,於是通過鳴笛喊話提醒駕駛員駛離,沒想到貨車竟沒有反應。於是民警來到貨車駕駛室查看,發現駕駛員竟然躺在駕駛席上睡得正酣。經過拍窗數次,方才喚醒。詢問得知,該駕駛員因開車久了,感覺疲勞,便把車停靠在應急車道睡覺。而在他後方200米處是翔安收費站,後方2公里處是龍掘東服務區。民警對其不到服務區和收費站休息而選擇在高速上睡覺的行為極為不解。對該駕駛員非緊急情況下在應急車道停車的交通違法行為,民警給予了扣6分的處罰,並進行批評教育。

案例警示|危險!別讓大貨車變成“大禍車”,這些交通違法行為不能做!

高速公路是單向全封閉速通行道路,在高速公路上佔道停車十分危險,極易導致後車追尾等嚴重交通事故。非緊急情況下不得違法佔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


同時,疲勞駕駛危害極大,一不小心就可能導致嚴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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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途駕車出行,儘量找一名搭檔,輪流駕駛。

◆ 科學安排行車時間,儘量避免夜間開車,尤其是凌晨時段,白天則要注意避免午後時段。

◆ 注意勞逸結合,白天連續駕駛時長不要超過4小時,之後要選擇安全地帶停車休息至少20分鐘;若有夜間駕駛需求,連續駕駛時長不要超過2小時。

◆ 避免長期保持一個姿勢開車,以免肌肉僵硬誘發疲勞,可在開車時小幅度調整坐姿和深呼吸。

◆ 若行車途中出現疲勞、睏倦症狀,可開窗呼吸新鮮空氣,或飲用咖啡等提神飲料。最穩妥的方法是在安全地帶停車,下車活動腰腿、頸肩等肌肉,待疲勞緩解後再上路。


02

平潭:醉酒駕駛釀事故


2019年03月30日6時27分許,張某福醉酒後駕駛閩AGXXX3號重型半掛牽引車後掛閩AXXX0掛號重型罐式半掛車(實載54120kg,核定載質量31700kg,屬超載),沿平潭金井大道由西往東行駛至事故地點準備右轉彎開往翠園南路時,遇薛某嬌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平潭CXXX8號二輪輕便摩托車沿該路同方向在前行駛,兩車發生碰撞,造成薛某嬌受傷及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


責任認定

張某福醉酒後駕駛機動車,同車道行駛的,作為後車未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且載物超過核定的載質量,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四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應承擔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法院判決

2019年7月1日,平潭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張某福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


03

泉州:嚴查貨車超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案例警示|危險!別讓大貨車變成“大禍車”,這些交通違法行為不能做!

3月19日晚,安溪交警大隊民警在友聯汽車城路段查獲江某駕駛閩C58203號重型自卸貨車涉嫌超載,經過磅,該車核載15370kg,實載90990kg,超載達100%以上,根據相關規定,民警依法對其作出罰款1500元、記6分。


案例警示|危險!別讓大貨車變成“大禍車”,這些交通違法行為不能做!


案例警示|危險!別讓大貨車變成“大禍車”,這些交通違法行為不能做!

3月20日晚,安溪交警大隊民警在東二環路巖嶺隧道路段查獲曾某駕駛閩C33973號重型自卸貨車涉嫌超載,經過磅,該車核載12915kg,實載40770kg,超載達100%以上,根據相關規定,民警依法對其作出罰款1500元、記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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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危險!別讓大貨車變成“大禍車”,這些交通違法行為不能做!

3月17日15時22分許,德化交警大隊在省道310線185公里處,查獲林某駕駛湘EC3326大型汽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100%以上的交通違法行為。該車核載12370KG,實載46460KG。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的話交警隊民警依法對其處以扣留機動車,駕駛證記6分,罰款1500元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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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載的貨車猶如行走的“定時炸彈”

安全性能極差

容易引發側翻、追尾

一旦發生事故 輕則傷、重則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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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三明高速:貨車駕駛員未系安全帶甩出身亡

雨天超速釀事故,駕駛員未系安全帶甩出身亡


駕駛員未系安全帶甩出身亡


駕駛員未系安全帶甩出身亡


駕駛員未系安全帶甩出身亡



2020年3月1日06時53分許,王某駕駛贛F18***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贛FD***掛號重型集裝箱半掛車(附載乘客王某某),行駛至泉南高速A道185公里300米路段時,碰撞道路兩側水泥防護牆,造成駕駛人王某死亡、乘車人王某某受傷、車輛損壞及路產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警示|危險!別讓大貨車變成“大禍車”,這些交通違法行為不能做!


在交警部門後續的調查中發現,事故發生時是雨天,路面溼滑,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存在超速、未系安全帶的違法行為,事故中駕駛員被甩出駕駛室,當場死亡。


事發路段限速80km/h,經鑑定事故發生時肇事車輛行駛速度介於93km/h至97km/h之間


案例警示|危險!別讓大貨車變成“大禍車”,這些交通違法行為不能做!

(駕駛員假系安全帶)


經調查,駕駛員王某駕駛機動車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行駛且在機動車偏離正常道路軌跡後操作不當,導致車輛先後碰撞中央水泥防護牆及道路右側水泥防護牆,與事故發生有直接因果關係,其未系安全帶的行為加重事故後果,經認定,駕駛員王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福建公安交警提示


大貨車多是營運車,是事故預防的重點,酒醉駕更是不應該,危害更大,更應當從嚴從重處罰。貨車超載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除了嚴重影響車輛的安全性能外,也容易發生側翻等交通事故。請廣大司機朋友們遵守交通規則,不要超載、

開車切勿超速,坐車系好安全帶


來源:泉州交警微發佈 廈門高速交警 三明高速交警微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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