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修訂完善公租房保障政策 公租房直接按優惠標準計租

4月17日從武漢市房管局獲悉,該市對公租房保障政策進行修訂完善,降低了6萬餘保障家庭租金支付壓力,並將租金繳納方式由“先交租後補錢”調整為:直接按優惠標準交租,簡化了工作流程。

新政策將於今年6月1日開始執行。與此前政策相比,新政策根據保障對象不同,保障方式進行了調整。其中,對低保及低收入家庭應保盡保,對城鎮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以實物配租為主、租賃補貼為輔,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以租賃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為輔;無房新就業職工、在漢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實施階段性保障,以發放住房租賃補貼為主(外來務工人員保障方式為發放租賃補貼)。

租金繳納方式也發生變化。按照現行政策,對於實物配租的公租房,實行“市場租金、租補分離”“分檔補貼、先繳後補”的租金繳交形式。實際工作中,由於承租人收入低,支付能力有限,部分困難群眾先行支付租金存在一定壓力。新政策調整為直接按優惠標準計租。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策同時明確了新舊政策銜接時保障力度就高原則,辦法施行前已享受實物配租的保障家庭,其應繳納的租金總額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執行;已享受租賃補貼的保障家庭,其租賃補貼總額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執行。

以某三口之家保障對象為例,其租住公租房面積50平方米,公租房市場租金標準為16元/平方米·月。如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780元(含),保障辦法實施前後,實際繳納租金無變化,依然按照0.75元/平方米·月計租;如家庭月人均收入為780—1560(含)元,月租金由368元降至240元;如家庭月人均收入為1560—1750(含)元,根據保障力度就高原則,月租金仍為368元;如家庭月人均收入為1750—2000(含)元,月租金由584元降至560元;如家庭月人均收入為2000元以上,月租金由800元降至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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