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遇上了“雲開庭”​

“我們受寶塔區人民檢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在寶塔區人民法院的網絡法庭,這一天將開庭審理由寶塔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六起案件,這是在疫情防控期間,公訴人開庭的新模式......

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遇上了“雲開庭”​

庭審中,法官、人民陪審員、公訴人、書記員身穿制服,佩戴口罩,保持一定距離,審判長通過遠程庭審系統連線40公里以外的寶塔區看守所,對被告人進行“隔空”審理。公訴人藉助高清顯示屏和音響設備與被告人進行“面對面”交流。

實現了語音、視頻、物證展示等實時多項傳輸,在電子大屏幕上,庭審的各方參與者清晰可見,通過遠程視頻方式,在審判長的主持下,經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最後陳述等環節,當天共審理了由寶塔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六起刑事案件,兩起案件當庭宣判,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從判決,其餘四起案件將定期宣告判決。庭審結束後,法庭通過在線平臺端口直接將庭審筆錄傳輸到看守所,由被告人進行簽名確認。

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遇上了“雲開庭”​

疫情期間,這種方式既保證訴訟時效,又保障被告人人權的高效率“一站式”“雲開庭”,得益於一項制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推行......

科普時間

何為“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簡單的來說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對於指控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意見並在辯護律師(或值班律師)的參與下籤署具結書,從而適用依法從寬處理的一項制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貫穿刑事訴訟全過程,適用於偵查、起訴、審判各個階段。

鑑於犯罪嫌疑人認罪,在審查起訴階段,承辦案件的檢察官閆聰對這六起案件均適用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依法告知了犯罪嫌疑人相關的權利義務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後果,並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在考慮全部量刑情節的基礎上精準量刑,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由犯罪嫌疑人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從政策到制度,從制度到實踐,認罪認罰從寬從最初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再到修改刑事訴訟法確定,6年來這項刑事司法制度改革在不斷的完善中,對有效懲治犯罪,保障人權,提升訴訟效率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以寶塔區檢察院數據統計為例,目前適用認罪認罰案件率達81%。

疫情期間,可以通過遠程提訊系統的方式訊問犯罪嫌疑人,在值班律師在場保障犯罪嫌疑人權利的情況下籤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以智慧檢務為保障,這樣一份認罪認罰具結書的簽訂意味著犯罪嫌疑人對自己所犯罪行的認罪悔過,實體的從寬處理,程序的從快處理,也意味著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實現,案件的繁簡分流,簡單案件通過“雲開庭”實現“一站快審”。

(ZH)

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遇上了“雲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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