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讓櫻花節變成櫻花劫:兼論自由、包容及其限度

不要讓櫻花節變成櫻花劫:兼論自由、包容及其限度

櫻花,是一種美麗得讓整個春天都爛漫起來的花。

然而,也正是櫻花,讓武漢大學在每年的春天,又愛又恨,不知所措。櫻花是武大的驕傲,因為每到此時節,提起賞櫻“聖地”,總少不了武大;櫻花也是武大的煩惱,因為每年的櫻花節,都有可能變成櫻花劫。

武大對櫻花劫的擔憂不無道理。

一者,遊客的猛然增多,使武大的服務接待能力受到考驗。武大在性質上畢竟只是一個教育機構,而非旅遊景點。雖然被戲稱為“珞珈山人民公園”,但這個公園裡面本就居住著幾萬人,學校周邊的群眾也時常來此散步、遊玩,再來幾萬人的話必定人滿為患。以武大官方網站公佈的遊客數據,櫻花節期間,即3月21日至4月3日,週一至週五每天可接受1萬5千人的預約參觀,週六至週日則每天可接受3萬人的預約參觀。實際入校的人數可能會更多,因為武大僅對櫻花大道等櫻花眾多的區域實施預約參觀制,其他部分則並未有所限制;而且,在上午8點30分之前與下午5點30分之後進入武大,完全不需要任何程序。如此多的賞櫻人群聚集在武大,武大所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可想而知。每年這個時候,城管、學校保安、學生志願者,等等,都要出動,引導遊客,維持秩序。

早些年間,武大在櫻花節期間實行購票制,根據物價局的核準認定,武大在櫻花節期間對每位遊客收取20元(有時為10元)的費用。然而,這種於法有據的收費行為,遭到了眾多群眾的聲討:武大隻是一個學校,有權力對遊客收費嗎?所收的費用去向何處,能公開嗎?面對聲討,武大在一番衡量之後,乾脆取消收費,改為預約。但這種做法又招致了批評。預約制畢竟對人數有所限制,有些遊客到了武漢之後發現預約不到,難道要白跑一趟?於是,有人提出,還不如恢復購票制,來都來了,我們不差那點錢!如此一來,武大,你待如何?

當然,無論如何,武大仍在接受著所有善意或者惡意的批評,小心地迎接著每一位遊客,充分履行其作為“網紅高校”的責任。反觀有些“頂尖”高校,平時遊客進入學校大門都要查身份證,甚至乾脆不讓進,而必須由校內人員親自帶入。即便這樣,網絡上對其的批評卻寥寥可數。公平嗎?有個比喻說的好:憑什麼我們穿鞋就得分左右腳,而襪子卻不用?沒什麼道理,就是這樣而已。

二者,極個別遊客的行為,令櫻花不堪重負。世人常說,中國遊客素質低。筆者卻並不這麼認為。這種籠而統之的“扣帽子”行為也是一種不負責任。我們每個人,誰不曾扮演“遊客”這種角色?說中國遊客素質低,是不是就是在說中國人素質低?個別不能代表整體,外國遊客/人素質就都一定高嗎?當然不是。因為現在需要新聞效應,需要吸引眼球,而負面報道恰能博得大眾的關注。武大的賞櫻遊客也是如此,極個別現象而已。

每年櫻花節,總有遊客攀爬櫻花樹,搖晃樹枝,甚至折斷花枝。本來,樹枝斷掉一兩根其實也無傷大雅。但是,當我們面對如此龐大的人群基數,即便破壞櫻花樹的行為僅有極小的概率,那麼,整體來看,其最終對櫻花樹造成的破壞也可能是嚴重的。要知道,這些櫻花樹經過人工培植與修剪,其長勢、形狀都有一定的規劃,從而形成一種整體的美感。部分的破壞,也可能會影響對全局美感的欣賞。而櫻花樹的壽命,一般也就幾十年,屬於比較脆弱的樹種。因此,一旦遭遇嚴重的破壞,重新培植也是一項費時費力的工作。

今年櫻花節期間還出了另一件事,一度使武漢大學處於輿論的風口浪尖:兩名男子結伴去武大賞櫻,其中一人預約成功,一人未辦理預約手續;二人慾共同進入賞櫻區域,遭到安保人員勸阻後,對一名女性安保人員進行言語挑釁、辱罵,隨後,二人與趕來支援的安保人員發生衝突。但是,群眾的關注點並不在此,而在於安保人員打人,以及其中一名男子所穿服裝的問題。對於前者,二人對女性安保人員的挑釁與辱罵,乃至其後的衝突,已有官方解釋,筆者不做評論;對於後者,問題在於,男子所穿服裝是否為和服?穿和服是否能夠進入武大賞櫻?

這一事件已經隨著武大官方網站的聲明而宣告終結,漢服與和服的區分在此已經不那麼重要,但是其所涉及的問題,卻似乎是一個恆久的爭論。

不要讓櫻花節變成櫻花劫:兼論自由、包容及其限度

我們要尊重歷史。

自1895年中日戰爭以來,中日之間,便已經有了歷史性的仇恨。甲午戰爭、八國聯軍侵華戰爭、抗日戰爭,近代中日之間的戰爭史,是中華民族不可抹去的民族恥辱。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中日關係邁入新臺階。但是,每當有敏感事件發生,無論是中國官方,還是民間,總會對日本當局的所作所為進行譴責。例如,修改教科書、參拜-靖-國-神-社、釣-魚-島問題,等等。可見,所謂的中日友好,是有條件的,即日本對於其歷史行為的真正懺悔;但是,日本當局何曾做到?

自由有其限度。

言者有謂,一件和服而已,如今已非戰爭年代,就其行為而言,不會產生任何實質性的損害。我中華民族應有其包容與氣度,難道還容不下一件和服嗎?當然容得下;但是,還是那句話,要分場合。我們普通人,穿一下普通的和服,在家中,在街道上,在公園裡,自然無人來管;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也已經見到不少人穿著和服遊玩。甚至去到日本之後,大部分人都會選擇穿上和服照幾張照片。這些現象,在當今的中國,當然是自由的。但是,如果有人穿著和服甚至日本武士、浪人的服裝,在未辦理預約手續的情況下,試圖闖入南京某紀念館,那麼,即便他被打得再慘,筆者也不會有絲毫的意外。

所謂的自由,在突破其限度之後,可能沒有實質性危害,不用負法律責任,但是,仍涉及其他如公眾情感等方面的問題。

公眾情感本來就是一個有所爭議的問題。1984年,美國發生了著名的焚燒國旗案,一名男子在表達抗議的過程中,當眾焚燬了一面美國國旗。目睹這一過程的警察隨後逮捕了這名男子,因為州法規定,禁止褻瀆任何莊嚴的東西。而褻瀆的定義是:行為者明知其破壞行為會嚴重冒犯那些看到和發現其所作所為的人,仍一意孤行。該州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判處其有罪。這實質上與美國絕大多數州的法律要求相一致。但是,該案最後被聯邦最高法院改判,認定“焚燒國旗無罪”。然而,令人驚奇的是,雖然聯邦最高法院作出了此種判決,此後,焚燒國旗的行為卻在美國幾乎絕跡。

州法院的依據在於行為對公眾情感的傷害;而聯邦最高法院的依據則在於對錶達自由的保護。通過這個案件,我們可以發現:即便在美國,焚燒國旗這一沒有實質性危害而侵犯大眾情感的行為,也是極容易引發爭論的,甚至需要法院來介入。那麼,在我們中國,對於穿和服闖入特定場合的人,議論幾句,乃至產生衝突,便也不是不可以理解的了。

我們尊重你的自由,但也請你尊重我們的情感。

不要讓櫻花節變成櫻花劫:兼論自由、包容及其限度

因賞櫻而引起的話題風波,已經不止一次。在可以預見的未來,仍可能會發生類似事件。面對櫻花所帶來的諸多問題,武大顯得有些手足無措:收費,被質疑其合理性與合法性;預約,被批評有人數限制;不允許遊客穿和服賞櫻,被認為缺乏大學精神,不自由,不包容;允許遊客穿和服賞櫻,又會被公眾覺得媚外、沒有擔當。因此,有人提出,解決這一問題的最好辦法,就是將櫻花樹全都砍掉。辦法雖然極端,但也可以看出,輿論是沒有定勢的。

任何事情,都不可能讓所有人滿意,這是社會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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