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固永靖检察联动协作 共建黄河生态保护平台


西固永靖检察联动协作 共建黄河生态保护平台

为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职能,有效解决黄河永靖、西固段跨区域边界生态环境保护难、案件办理难、取证难、执法难、移送难、监管难等问题,加强黄河永靖、西固段生态环境和水源、矿产、林木及野生动物等自然资源的保护,由兰州市西固区检察院发起,与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了黄河永靖、西固段跨区城生态坏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开启了两地检察机关对黄河永靖、西固段齐抓共管的新模式,凝聚检察合力,共筑黄河永靖、西固段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

西固永靖检察联动协作 共建黄河生态保护平台


环境保护

两地检察机关就协作事项达成如下意见:一是明确指导思想和原则,充分认识建立协作机制的重要意义,为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促进西固、永靖协同发展作出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二是搭建联动协作平台,相互通报联动工作情况,协商解决相关问题;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相互通报重要案件、重要情况,尤其是重大环境事故;四是建立协同办案机制,加强跨区域协作,在调查取证等方面相互配合;五是做好防控处置,对于两地辖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加强沟通,实现快速反应、通力合作、有效处置;六是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沿黄生态保护氛围。

环境保护

合作就是资源 ,合作就是战斗力。建立黄河永靖、西固段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是两地检察机关协作配合的一次全新尝试。这既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有力举措,也是主动作为顾大局,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必然要求。

环境保护

此次协作机制的建立,意味两地检察机关的合作将从单一分散合作向系统整体合作转变,从个案临时合作向常态规范合作转变。这对于统一司法尺度,提高司法效率,解决实践难题,发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的集聚效应,必将为两地绿色发展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两地检察机关达成共识,在今后工作中要坚持上下游同步、左右岸同行的工作思路,凝聚发展共识,增强服务和保障黄河上游流域绿色发展的责任担当;坚持理念引领,确保服务和保障黄河永靖、西固段流域绿色发展检察监督“三个效果”相统一,筑牢两地辖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司法屏障。

撰稿:第五检察部 吴燕

编辑:政治部 王榕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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