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13岁男孩夏令营猝死,谁该负责?来听听律师的解析!

昨日,惠城区委宣传部通报关于一名男孩在惠州参加“问题少年辅导机构”夏令营后死亡的调查结果(点击可看详细报道),经第三方机构鉴定,黄某(13岁,汕头籍)因糖尿病二期继发性酸中毒死亡。

猝死男孩年仅13岁,夏令营方和男孩家长谁该为此事负责?多名律师接受采访发表观点。

广东九韬律师事务所主任邹朝贵律师:

如若证明涉事辅导机构在死者在校期间存在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的过错行为,则要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邹朝贵说,由于猝死男孩年仅13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根据死者家属委托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猝死男孩死因主要是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除非能够证明涉事辅导机构在死者在校期间存在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的过错行为,且该过错行为与死者死亡的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方可以要求其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主任章利兵律师:

该辅导机构和家长均应对黄某的死亡承担责任。

章利兵说,黄某已是第二次参加该辅导机构的活动,第二次入营期间,黄某每天都需要测血糖、自行服药和注射胰岛素,足以说明黄某的身体状况已不容忽视。现行法律并未明文规定有特殊体质的学生禁止参加哪种教学活动,但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本案辅导机构应当对黄某特殊体质和日常所表现的身体状况予以充分知悉和重视,并应当根据黄某实际身体状况作出是否接受或终止其参加活动的决定。

同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也规定了特殊体质的学生发生事故时,其家长应当承担的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三) 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四) 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黄某家长在明知黄某“每天需测血糖、自行服药和注射胰岛素”的情况下,在帮黄某选择夏令营活动时应当充分考量黄某的身体状况,并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

综上,章利兵认为,如果家长在明知黄某患有糖尿病、辅导机构在应当知道黄某患有糖尿病的情况下,仍让黄某参加夏令营活动,且在黄某多次发生呕吐现象等身体异常状况时仍不终止其参加活动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时,家长和辅导机构均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就黄某的死亡承担责任。

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余安平律师:

家长和教辅机构应该按照各自过错划分责任。

余安平说,家长把孩子送到“问题少年辅导机构”,该机构有义务保障孩子的生命健康。本案中“问题少年辅导机构”在接受夏令营儿童时,是否明确规定患有糖尿病的儿童不得参加?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则该“问题少年辅导机构”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如果已经有效告知,则需要承担疏于核实核实、疏于管理的次要责任。该儿童的家长明知孩子患有糖尿病二期,不是对其及时医治而是作为“问题儿童”送往夏令营矫正,如果其明知患有糖尿病的儿童不得参加夏令营,则需要自行承担主要责任;如果不明知,则需要承担次要责任。“问题少年辅导机构”发现该儿童发生呕吐,两次送医院检查未发现异常,该检查医院没有及时安排该儿童转院检查,存在疏忽大意,需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北京盈科(惠州)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靳振强:

需查清教辅机构是否知情、是否尽到完全监护责任。

靳振强说,近年来,未成年人社会问题多发,所谓的“问题少年辅导机构”等经营主体以夏令营、辅导中心等形式,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如雨后春笋,有问题就有解决需求,有利益就有市场,然而,当市场和教育、未成年人成长等有公共性质的元素连接在一起的时候,就应当慎之又慎了。在本案中,可以肯定的是惠州市惠城区启德青少年行为辅导中心一是对黄某负有临时监护责任,二是对黄某病情有知情且有过处置经验。至于其是否尽到完全监护责任,是否有监护缺失或不当行为导致诱发黄某疾病致其死亡,又或者是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造成如此后果,有待有权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及权威鉴定结果。查明事实真相后,各相关责任人自然应当依法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在本案中,我们清楚的看到惠州市惠城区启德青少年行为辅导中心是一个个体户,却被行政许可从事青少年行为辅导,且从目前公开的资料并未看到该个体户法定代表人有特别的资质和青少年行为矫正专业技能。本案是否是目前教育市场乱象的一个典型的、具体的呈现呢?值得深思。

【记者】卢慧

惠州13岁男孩夏令营猝死,谁该负责?来听听律师的解析!

【作者】 卢慧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