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禁蒙面法》繼續有效 港澳辦:判決符合憲法

2020-04-14 05:33

李耀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13日,針對香港特區高等法院此前上訴法庭對《禁止蒙面規例》司法複核案作出判決的記者提問,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評論稱該裁決符合憲法。

香港特區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於4月9日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就有關《禁止蒙面規例》的司法複核案作出判決,裁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關於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以“危害公共安全”為由訂立緊急情況規例的內容符合基本法,援引該條例訂立的《禁止蒙面規例》繼續有效,糾正了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的原有判決。

港澳辦發言人表示,這有利於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照基本法和香港特區法律有效施政,特別是依法應對處置緊急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有效止暴制亂、維護社會秩序。對於一些西方媒體對此大加評論,發言人稱,香港事務屬於中國內政,任何外國都無權干涉。西方一些媒體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判決說三道四,妄加評論,更是違背了他們所標榜的司法獨立原則。

此外,港澳辦還對香港立法會亂象作出回應。據瞭解,香港特區立法會新的年度會期於去年10月16日開始,由原內務委員會副主席郭榮鏗議員主持該委員會選舉。但在他和反對派議員的故意拖延下,內務委員會至今召開了14次會議仍未選出主席,導致立法會大量工作處於停擺狀態。行政長官和社會各界對此表示擔憂和不滿,日前有40多名建制派議員發表聯署聲明,譴責郭榮鏗議員。

港澳辦發言人對此表示,主持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的議員和部分反對派議員濫用權力,已嚴重影響立法會正常運作,大量涉及經濟民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立法活動無法進行。當前,香港新冠肺炎疫情依然嚴峻,經濟雪上加霜,但是一些反對派議員為了謀取政治私利,罔顧公眾利益,採用卑劣手法癱瘓立法機關運作,這種行為無異於“政治攬炒”。其所作所為令人質疑有違有關宣誓誓言,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希望香港社會各界認清反對派此舉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香港特區立法會必須儘快恢復正常運作。”(李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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