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挖機幫人開山種茶,結果被判刑二年四個月

近日,福建某法院審結了一起使用挖掘機開山毀林案件。

開挖機幫人開山種茶,結果被判刑二年四個月

案件經過:

在幾年前,挖機老闆歐某在沒有審查林木權屬的情況下,接受了李某、林某、袁某(均另案處理)三人的僱傭,先後三次指使他人駕駛挖掘機幫助這幾人對某集體林場的林木進行砍伐,並對林地和林木進行平整、填埋,從中非法獲利共計1.16萬元。

經鑑定,歐某賽幫助李某毀壞林木蓄積量34.7152立方米、幫助林某毀壞林木蓄積量7.2585立方米、幫助袁某毀壞林木蓄積量25.1638立方米,共計67.1375立方米。

隨後幾年,該挖機老闆歐某又接受了蘇某的僱傭,指使他人駕駛挖掘機非法佔用林地,造成林地原有的植被嚴重毀壞,從中非法獲利2.2萬元。

經鑑定,涉案道路拓改建共佔用生態林7.5711畝,採伐林木829株,蓄積量21.6868立方米。


判處結果: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歐某賽犯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35000元;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總和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並處罰金35000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並處罰金35000元。


小編強調過很多次,挖機接活的時候一定要多注意,不該接的活就不要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挖友們平常作業時也一定要更加謹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