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生前欠債2000萬,妻子拿到保險理賠金,不能用於還債?

保險能不能順利理賠,每年理賠支出多少,在前幾篇文章裡,有詳細介紹過,那麼為什麼有人到賬快,有人到賬慢呢?接下來會告訴大家。買保險的時候,可能有業務員跟你介紹說,買保險能夠做到避債避稅啊,其實不是什麼時候都能用的,只有一些特殊情況才可以,今天我們來一一介紹下,理賠之中和之後的問題

丈夫生前欠債2000萬,妻子拿到保險理賠金,不能用於還債?

問題一:理賠之中,為什麼有人理賠快有人慢?

這裡講講受益人的問題,保險受益人可以理解為去保險公司領錢的人,肯定不是任何人都能領取,那麼都是誰能夠領取呢?

1、法定受益人,也就是法定繼承人

法律上是這樣規定的: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 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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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定受益人

指定受益人可以是1個人,也可以是多個人,像蘇大強指定受益人給保姆也是允許的

法定受益人需要對身份進行核實,確保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同時還需要關係證明自己有條件領取,並且需要辦理繼承權公正等手續,著實麻煩很多,如果指定受益人,只需要證明自己是自己就可以了,手續更簡單便捷,所以理賠速度也更快,可以快速拿到理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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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二:理賠後,什麼情況可以避債避稅呢?

不是所有保險都有這功能,比如像保險指定受益人,在獲得的理賠金的時候,可以做到避稅避債,那麼保險是怎麼做到的呢?

當保單沒有指定受益人時,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確,無法確定的情況,保險金會作為被保人的遺產,一旦將保險金作為遺產,那麼就要先償還被保險人生前的債務,剩餘部分才能繼承,並且將來可能還要繳納遺產稅。

而作為指定保險受益人,領取的賠償金的是不能用於抵債的。在法律上是受益權>債權>繼承權,這樣的一個關係,所以即使丈夫生前欠2000萬的債務,獲得的保險金可以不用於還債,但我們傳統思想,或者是人道主義,都會將獲得的錢先用於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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