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彩禮分手,有必要挽回嗎?

一次就好132039637


我認為你應該自己認真的思考這個問題,不要衝動做決定。

第一,眼光要長遠,眼界寬一些。你要知道娶到一個好妻子可以影響家族幾代人。

想必你們已經戀愛幾年了,如今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你卻認為她不值得16.8的彩禮或者房子加名字。

女孩子也是父母精心養育了二十幾年的寶貝,基本大學畢業,還沒好好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便走入了婚姻殿堂,有了自己的小家。當她有了孩子之後更加沒有時間去看望父母。

現在16.8萬的彩禮現在來說屬於中等吧!即使女方那邊不陪嫁都留給父母又有何妨,就當是感謝岳父岳母心情養育妻子的恩情,實際上養育一個孩子又何止16.8萬。

而且,結婚後女方基本上在天天孝敬你的父母,比照顧自己父母的時間都多,難道以後得這幾十年不值得嗎?假使你請個保姆20年,都不止16.8萬吧?

而且,娶到一個好妻子,兩人一起努力,以後賺的何止16.8萬。人常說,

一個好的妻子可以影響三代人。她如果很好,一定不要吝嗇錢,好的妻子真的不能用錢來估量。

第二,有時候女孩子說這些話會是一種試探。

如果你們相愛,女孩子真的可以為了愛情放棄麵包,和你一起吃苦。

她提彩禮16.8不陪嫁,或者房子加她的名字有可能只是在試探你。

如果你不假思索的答應了,並且告訴她雖然沒錢但是會努力想辦法辦到。我想她一定會回家說服父母把彩禮降低或者帶一些陪嫁

如果你不同意,覺得她過分,那麼她對你就會失望,態度也會變得很強硬,事情真的只會發展到分手的地步。

現實中我也看到過很多這樣的例子,有的也確實分手了,最後因為年齡只能相親,可是人家女孩要的彩禮卻比這16.8萬還要多,但是男方還是毫不猶豫的答應並且結婚了

有時候事情煩亂不堪,讓你暫時失去了理智和思考,但是你一定要事後好好想一想,讓自己不留遺憾

如果你實在接受不了,那麼就不要挽留了,那樣即使結婚後也永遠會是吵架的藉口,並且每次都會提起,弄得大家都不高興,何必呢!


U趣微語


你女朋友要求,要麼給16萬8千元彩禮,或者在父母為你購的房產證上,加上她的名字,不然就分手。你不明白,她這樣做是不是太過分了?讓我來給你回答這個問題,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我的見解是:你的女朋友要求不過分,只是以分手相逼,是不妥當的,其理由如下:

  • 婚前彩禮、嫁妝是傳統習俗,也是當地的風土人情,金額多少是參照當地婚嫁禮金而定,應當由男女雙方及親人,商量決定。
  • 父母為你全款買房,已用完全部積蓄,因而沒有錢給彩禮,對方要求如果不給彩禮,就在房產證加上她的名字。我覺得要求是妥當的,既然進入談婚論嫁了,女方不可能空手嫁入你家們,這樣,她的親人會同意嗎?
  • 結婚後,你的也是她的,她的也是你的,夫妻都是一家人,沒必要分彼此的。她要求房產加上名字,是對婚姻及未來生活,有一個保障,既然你沒錢給彩禮,這個要求是合情合理的。
  • 至於女方不置辦陪嫁,應由你們雙方商量決定,建議女方多少陪嫁一點,多少是個情。她若不願陪嫁,你也樂意接受,也是可以的,男方大氣一些,沒什麼不好的。

總而言之,婚姻需要物質基礎作保障,彩禮陪嫁參照當地習俗,協商確定,這個是沒有固定標準的。

如果你不願接受她提出的要求,糾結在彩禮方面爭論爭執,認為她不合理又過分,不能接受她的要求,那麼,這個婚還有結的必要嗎。

結婚是人生中的大事、喜事,婚前談論彩禮、房產是必要的。但雙方一定要在自願、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心平氣靜的討論商量,求大同存小異,只要雙方拿出誠意,是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

預祝真心相愛的你們,能夠真誠相待,愉快的達成一致意見,順利的步入婚姻殿堂,幸福美滿。


春之情666


結婚前你父母給你買的房子車子還有車位,這都是你們的婚前財產,如果日後你們一旦離婚,以上這些跟女方沒有任何關係,全部都是你自己的。

結婚前給女方的彩禮,如果結婚過一定年限後,一旦離婚,結婚前給女方的彩禮屬於女方自己所有,跟你和你家沒有任何關係,這財禮錢是屬於女方自己的。

女方要的彩禮錢為的就是給自己婚後一個安全的保障,不讓你們婆家隨便的欺負來欺負去,一旦離婚了,自己也沒虧到哪裡去。

女方希望把自己的名字寫在房產證上,也是為了以後離婚了給自己一個補償,能夠得到一部分房產。

結婚就是搭夥過日子,雙方都會為自己以後的事考慮,每個人都是自私的,如果不是為了讓自己生活的更快樂更幸福,那麼結婚幹嘛?

那些不給女方彩禮的兩口子,婚後一旦出現矛盾,男方以及男方的家人,只要一張嘴就會說趕緊滾蛋,這個家裡的一切沒有一樣是你的,換了你只是分分鐘的事。

哪個女方的家長也不願意看到出現這樣的場面?為了日後不讓女兒在婆家受委屈,彩禮就是給女兒日後的一個生活保障,婆家也會因為心疼彩禮錢不敢欺負媳婦。

回到主題你說因為彩禮分手,有必要挽回嗎?

這要看你有多喜歡她,她在你的心裡到底有多重,她值不值得你留戀,她是不是你最想娶的那個女人?

結婚前你家裡的積蓄都花在房子車子車位上,家裡再也沒有錢了,這並不能作為不給女方彩禮的理由,你家為你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你一個人考慮的,並沒有為女方考慮過,是絕對自私的表現。

結婚前你家為你花的再多,到什麼時候都是你家的財產,女方一點也拿不走,但你不要忘了,女方的家人也並不是傻子,如果不能給女方婚後的生活安全保障,任何女方以及家長也不會同意嫁給你。

誰也不願意拿自己的青春做賭注,如果賭贏了怎麼都好說,一旦賭輸了,輸的是自己的青春年華,輸的是後半生的幸福,結婚是女人的第二次生命,作為女人來說,失敗的婚姻真的輸不起。

希望你能站在女方的角度看問題,給予包容和理解,你就知道應該怎麼做了,你就會找到你想要的答案,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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