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長江網5月5日訊 日前,為落實國家和我省關於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相關要求,湖北省醫療保障局下發通知,將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新型冠狀病毒抗體檢測項目臨時納入我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目錄,按乙類支付,自5月6日起在全省正式執行。
通常新增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目錄,要根據“臨床診療必需、安全有效、費用適宜”的原則,經過申請、初核、專家評審、公示、批准等一系列流程,才能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為了確保新冠肺炎患者得到及時救治,疫情之初,我省率先明確將確診和疑似患者在醫療機構治療期間,進行核酸檢測、抗體檢測費用納入醫保支付範圍;此後又啟動新型冠狀病毒相關檢測試劑集中採購,制定全省核酸檢測、抗體檢測最高限價;此次按照特事特辦原則,將相關檢測項目臨時納入醫保目錄,在疫情防控期間,按現行醫保政策規定執行。
核酸、抗體檢測項目納入醫保支付,醫保支付具體標準由我省各地根據本地實際,自行確定,但不得高於此前全省核酸檢測180元/次、抗體檢測50元/項的最高限價,實行動態調整。
(記者胡瓊之 通訊員胡一兵 黃姍)【編輯:劉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