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全省林区封闭管理,严禁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到火场一线指挥扑救

云南全省林区封闭管理,严禁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到火场一线指挥扑救


山宗合龙查询公开信息得知,2020年3月,云南省共发生森林火灾26起。其中,大理州7起,昆明市6起,红河州4起,丽江市3起,楚雄州、怒江州各2起,文山州、迪庆州各1起;仅3月29—30日就发生8起。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严峻。

4月1日

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指出,近期云南省森林火灾频发,给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带来很大压力,对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造成严重干扰。要从严抓好火源管理。坚持打早、打小、打了,充分发挥专业扑火队伍优势,切实提升应急救援和扑救能力,进一步严肃扑火纪律要求,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4月2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坚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多发势头,切实扭转工作被动局面。做好扑大火、打大仗、打硬战各项准备工作,小火大打,力争打早、打小、打了,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要严肃火场扑火纪律,

严禁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到火场一线指挥扑救,严禁孕妇、中小学生和老、弱、病、残人员参加扑火,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到火线直接扑打明火,不鼓励群众自发上山扑火。从2020年4月1日起,对全省发生的每一起森林草原火灾,在云南日报、云南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进行曝光,重点采访当地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以案促改。

4月3日

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发布《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告》,决定2020年4月3日—5月10日,对云南全省林区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严禁进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实行林区设卡管理,禁止火源火种、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林区,禁止组织开展入林团体活动及郊游、登山、踏青等活动,禁止祭扫活动焚香烧纸、燃放鞭炮。实施责任倒查和有奖举报,对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举报火灾隐患及犯罪行为的,经查实后按规定给予奖励。


另据报道,4月2日7时至3日7时,云南省增雨飞机在普洱、大理、临沧、玉溪、楚雄有条件的区域实施增雨作业1架次,飞行时间4小时13分,航程984公里。昆明、玉溪、楚雄、红河、迪庆实施地面增雨作业27点次。今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普洱、红河等12个州(市)共实施地面增雨作业625点次。


森林防火倡议书


一、谨记防火规定。在森林高火险期内,森林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发现火情,立即拨打火警电话报警。

二、提倡移风易俗。通过网络祭扫、远程视频、代理祭扫、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生态、文明、健康的方式祭奠、缅怀亲人。建立亲属微信群、微视频,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等简约方式,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情感表达、家风传承上来,“无烟上坟”“文明祭祖”,能大大减少因祭祀引发山火可能,请大家予以支持配合。

三、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不准放野火烧山、赶兽、驱蜂;不准在林区烧火取暖、烘烤食物和做饭;不准在林区吸烟和乱丢烟头;不准在林区烧香、烧纸、放鞭炮;不准在林区熏鼠洞、蛇洞、兽洞;不准在山边烧地坎、田埂;不准在山内玩火;不准放野火垦荒、烧牧场和柴场;不准在夜间用火把照明走山路;不准在山边林内烧木炭、烧灰积肥。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守护好先人留下的绿水青山是对先辈的敬重,也是对子孙后代负责任的态度。请像保护我们的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我们的生命一样爱护绿色森林!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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