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不外借,合情合理!
除了身份證不能外借,
這幾種東西千萬別外借,
否則後果很嚴重!
1
醫保卡千萬別隨意借人買藥
家人也不行
市民黃先生吃過了這個“悶虧”。2017年他投保了一重大疾病險,當年10月,黃先生被查出患甲狀腺癌,在辦理賠時,保險公司查到他的醫保卡在2012年-2014年有多次肺炎、支氣管炎等住院記錄。保險公司認為他隱瞞病史,拒賠。黃先生稱,他本人在2012年-2014年間根本沒有住過院,但是醫保卡借給親戚用過,他記不清了。
一壽險公司的代理人告訴記者
如果用你的醫保卡給家裡人買了一些感冒藥,維生素,跌打損傷膏,影響不大;
如果家人拿你的醫保卡買的是治療甲狀腺結節、乙肝、冠心病等疾病的藥或家人拿你的醫保卡看的是以上疾病,那麼影響很嚴重。因為這類的“病史”會直接影響保險公司的核保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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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信用卡不外借
銀行工作人員提醒,信用卡申請書的章程已經作出了明確規定,卡必須本人使用。 一旦借給他人,出現信用卡逾期還款、惡意拖欠或者信用卡套現等行為,都會算在信用卡持卡人頭上, 嚴重的有可能被提起訴訟,最終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信用卡持卡人本人承擔。
3
手機不要外借
警方提醒,當今,手機快捷支付已經融入到生活中,變成了“電子錢包”。在帶來便利的同時,也伴隨著不可預估的風險,盜竊方式也“同步更新”,一不小心,手機裡的錢就可能被偷。外借手機相當於把錢包借給別人。
4
借車有風險,雙方均需謹慎
車輛不能外借,在於:
● 車輛出現故障,車主要承擔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就明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車主要承擔責任。
● 借車的人有問題,車主要承擔責任。
● 借車人無力承擔賠償,車主要承擔責任。借車給朋友後,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傷死亡,或者造成他車的損壞或公共財產的損失,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但假如借車的朋友是主要責任方,而他手頭並不寬裕,車主就要墊付保險外的賠償和維修費用。
借車風險很大,一旦發生事故,需要耗費相當多的時間、精力、金錢,得不償失,雙方均需要謹慎。
實在避不過了,需要把車借給朋友,務必要籤一份借車協議書。簽署借車協議能夠更好地維護借車雙方的相關利益和責任,避免事後扯皮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