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道法自然,自然即道”?

元山野菊


如何理解“道法自然,自然即道”,我們首先要了解什麼是“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讀法是“道·法·自然”,而非“道法·自然”,“道”,就是對自然欲求的順應。任何事物,都有一種天然的自然欲求,誰順應了這種自然欲求,誰就會與外界能和諧相處,誰違背了這種自然欲求,誰就會同外界產生牴觸。所以在這裡,“道”蘊含了我們看待世界的基本的認識論和方法論。“法”為動詞,意為效法、遵循。道法自然的意思就是大道以其自身為原則,自由則不受任何約束。

“道法自然”語出老子《道德經》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其解釋就是:有一種物體混混沌沌、無邊無際、無象無音、渾然一體,早在開天闢地之前它就已經存在。獨一無二,無雙無對,遵循著自己的法則而永遠不會改變,循環往復地運行永遠不會停止,它可以作為世間萬物乃至天地來源的根本。我不能準確地描述出它的本來面目,只能用道來籠統地稱呼它,勉強把它形容為“大”。“大”是指不停地運轉、變幻,也就是說它無處不在、無遠不至,穿行於古往今來、八荒六合,到達極遠處又返回事物的根本。正因為道是如此無窮無盡,所以說道很大,從而遵循於道的天、地、人都很大。宇宙有四“大”。人也是其中之一。人必須遵循地的規律特性,地的原則是服從於天,天以道作為運行的依據,而道就是自然而然,不加造作。

道法自然,即道,效法或遵循於自然,也就是說萬事萬物的運行法則,都是遵守自然規律的。最能表達“道”的一個詞就是自然規律,同樣我們可以反過來說與我們這裡所說的自然規律最相近的一個字就是“道”。這道,包括自然之道,社會之道,人為之道。

“道法自然”,從“無”生“有”,從“有”歸“無”。這是萬事萬物的起點和終點,以及運動變化的最後依據。“無”和“有”雙方對立統一,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互相轉化。“無”生“有”,是“無”動而“有”然,也就是說,“無”自然而“有”然(然:形成的意思)。

“有”源於“無”而歸“無”。“有”歸“無”是“有”動而“無”然,也就是說,“有”自然而“無”然。由此可知,大道雖無形無跡,能生育天地;大道無情,能運行日月;大道無名,可以長養萬物。

這道法自然,是出自《道德經》的哲學思想,意思是 “道”所反映出來的規律是 “自然而然” 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用了一氣貫通的手法,將天、地、人乃至整個宇宙的生命規律精闢涵括、闡述出來。“道法自然”揭示了整個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間所有事物的屬性,宇宙天地間萬事萬物,均效法或遵循“道”的“自然而然”規律,道以自己為法則。

而自然之道,自然本身就是道,道就是自然,自然”這個詞不像“道”那麼古老,它是老子發明並首先使用的。老子所說的“自然”,不是指稱“客體”(如自然界),而是指稱事物的“存在方式”和“狀態”,即一般所說的“自己如此”。這個詞在古代中國哲學中的主要意義是“不要勉強和強迫”意義上的自然,就是從這裡引申出來的。相對於“道”的“無為”,“自然”的發出者是“萬物”。

在《老子》六十四章中說:“是以聖人……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很明顯,這裡說的“自然”是“萬物的自然”。“聖人”遵循“道”的“無為”,推行“無為政治”,是為了輔助和配合“萬物的自然”,這就是簡本說的“道。恆亡為也,侯王能守之,而萬物將自化”。“自化”與“自然”意近,它是說“萬物”能自行變化。從《莊子・應帝王》說的“順物自然而無容私焉”同樣可知,“自然”是“物(萬物)”的“自然”。王弼注《老子》,一貫以“自然”為“萬物”的“自然”,有“聖人達自然之性,暢萬物之情”的說法。

由此可知,“道”與“萬物”的關係,在老子那裡確實是“道無為”與“萬物自然”的關係。從這句話可以看出,“道”是“無為”的,但由於道遵循萬物,使萬物自己成就了自己,因此它又是“無不為”的。

《老子》著說:“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其中的“自然”,指的就是“萬物”的屬性。“道”和“德”之所以受到萬物的尊重和珍惜,是因為它們不對萬物施加命令和干涉,而是放任萬物的自然“。

既然“自然”在老子那裡確實是指“萬物的”自然,而不是“道”的自然,那麼“道法自然”,就可以更具體地解釋為“道效法,或遵循萬物的自然”,成就自然即道。


杜彩萍


道法自然是體現在方方面面的,衣食住行,人和自然的關係,處處需要體會才能讀懂道德經。

“道”如果可以用言語來表述,那它就是常“道”(“道”是可以用言語來表述的,它並非一般的“道”);“名”如果可以用文辭去命名,那它就是常“名”(“名”也是可以說明的,它並非普通的“名”)。“無”可以用來表述天地渾沌未開之際的狀況;而“有”,則是宇宙萬物產生之本原的命名。因此,要常從“無”中去觀察領悟“道”的奧妙;要常從“有”中去觀察體會“道”的端倪。無與有這兩者,來源相同而名稱相異,都可以稱之為玄妙、深遠。它不是一般的玄妙、深奧,而是玄妙又玄妙、深遠又深遠,是宇宙天地萬物之奧妙的總門(從“有名”的奧妙到達無形的奧妙,“道”是洞悉一切奧妙變化的門徑)。


米麥俍和


高境界,這自然規律,俗稱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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