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咸阳某医院五一前夕要求十多名医护人员主动辞职?

知未是也


关于咸阳某医院辞退40名医护人员的事情,以下图片就是其中一名医护人员的说法。该护士所说,医院一直未跟他们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就是为后续可以随时辞退留下操作空间,当然也不会按照劳动法给这些员工买社保。就在五一前夕,医院就拿既往一次并不透明和无关紧要的考试成绩作为依据,采取“末位淘汰”,辞退40名医护人员,其中大部分都在抗疫一线工作,还有孕期的护士、高年资老护士。当然这个成绩既往也没有公布过,谁也不知道自己成绩是否真实。为此医院补了三个月工资,但是却没有因不签劳动合同和不买五险一金的补偿。而且还逼这些人签署是自愿辞职的承诺书。

这些人第一时间想到向医院主管上级卫计委反映,给出回应是这只属于劳动纠纷,他们管不了医院的裁员,目前这些事情已经进入劳动仲裁阶段。卫计委还管不了医院?真的是这样吗?至少整个个过程存不存在违规操作,如此裁员公不公平总可以调查,逼他们签署自愿离职承诺书是否可行?末位淘汰是否公平和合法操作?而不是几句话推诿。

后当事医院也回复网友关注,还是选择在5.1回复。主要是诉自己因为业务收缩需要裁员,“人才优化”,承认目前确实有些人没有谈拢,还说“媒体恶意炒作”,“国际舆论事件”,“幕后黑手”、“敌对势力”搞事情。

这个说法有些不知说哪是哪的。当然不否认媒体及群众监督一直存在,你做得好,人家自会表扬,做得不对,自有人对你批评指正。你还没有达到“敌对势力”针对的高度!

对于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刚刚完成抗疫工作就“卸磨杀驴”,从情感上就过不去,让广大群众如何看待。而主管部门也好,当事医院也好,就简简单单用劳动纠纷就打发了。那么劳动不签正规劳动合同,不买五险一金又是怎么回事?何止将这些医务工作者当临工看待,简直当法盲对待了吧。而对此当事医院和主管部门依然是避重就轻,敷衍了事。

再说明一下,笔者没有受到任何蛊惑,纯粹是对于当事医生护士的一些帖子一字不漏看了,从自己感受出发所想所说,这些当事医护人员所说,真的有血与泪。如工作十年的老护士,为医院奉献出自己的青春,而且还不顾个人得失,奋勇上抗疫一线,自认操作成绩比一些护士长还好,可是成绩却是垫底。其讨说法为此还承受院领导的恶语侮辱,甚至想过去死。(如上图所说,这些难道不是事实?)这些员工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

结束语:身正不怕影子斜,希望当事医院以及其主管部门从公正、公平原则出发来解决这件事情,而不是敷衍,推卸。也不要以为广大群众只会吃瓜,吃瓜其实也是很好的一种监督!


一盏茶的恬静


这件事就发生在我身边,多少有些了解。说实话,听到这种事情,我已经有些波澜不惊了,因为周围类似的事情太多了。

其实这些事情的成因都惊人的相似,就那么几条。

第一 现在很多单位,尤其是事业单位的领导法律意识淡薄。在他们的意识里,似乎除了刑法以外,其他非暴力处罚的法律对他们没有约束力,不用去在乎。

我曾在西安一所大学工作了十年。这所大学里的临聘人员是学校除去教学以外日常工作的主力,包括餐厅、绿化、环卫、机电维修、楼管、保卫等等将近400人。他们当中最长的已经在学校里工作了20多年。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没有社保,工资很低,也没签定劳动合同。我曾经和学校的一位正处级领导说起这件事,这位领导竟然对《劳动合同同法》的相关内容一无所知,告诉我他回去上百度查一下,而且想要查一下的原因是害怕有人闹事。完全不觉得依据《劳动合同法》办事是理所应当的。

第二咸阳妇幼保健院的违法问题其实很清楚,阴阳合同、不给聘用人员缴纳社保(不完全缴纳也视为不缴纳)等等。为什么他们敢视《劳动合同法》为无物呢?主要是违法的成本很低,甚至可以说在一些人眼里根本没成本。即使有人反应也没人追责,没有人追责的事情就是没事情。

第三 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才刚刚觉醒,还远远不够,还做不到坚定的用法律工具为自己维权。

类似这种事情往往发生在最基层的劳动者身上,这当中很大一部分职工本身也是法盲。我在大学时曾问过一位已经在学校工作了15年的来自农村的临聘工作人员,为什么不向学校提出相关的社保等要求?他竟然说学校又不是不发工资,提要求不合适。让人即感叹他的纯朴,也认识到普法工作的任重道远。这次咸阳妇幼保健院涉及的员工有40多人,而最终坚持维权的只有6个人,也说明一些问题。

第四关于劳动纠纷的相关法律还有待完善。相关法律的落实更有待改进。

尽管我国已经颁布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最高人民法院也发布了几次相关的司法解释。但还有很多待完善的地方。个人认为违反《劳动法》应当加大处罚力度,即使不能入刑也应该纳入违法者的个人征信范围。其次应当把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尽快独立出来,只有把仲裁庭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独立出来,才可能保证真正发挥出仲裁庭的作用。

希望这件事情能圆满解决。


五边形往事


咸阳市妇幼保健院被爆五一前夕要求10多名医护人员主动辞职,是个人原因辞职,这倒不是这个医院所特有的,在很多的用人单位都可能有这种情况。

这是因为,每个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都是跟这个单位的经营状况,产品或者服务的运营状况相匹配的。

如果一个单位的生产经营搞不好,服务需求大为减少,它用人的量肯定就会减少。

这个医院自称他们的业务大为萎缩,在装修,在建设,诊疗量大为减少,所以不需要这么多人,而且这些人里面好多是以合同即将到期或者是已经到期了。

如果确实是这样,从这个角度来说,不续签合同也是有一定理由的。

现在是,医院是医院的说法,护士是护士的说法,但是据说已经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了。

相信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会按照证据依法进行裁决,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事情闹这么大,相信会公开公平公正的予以处理。

其实,用人单位出现劳动争议是非常常见、非常普遍的现象,咸阳医院的事之所以闹的纷纷扬扬是因为它是医院,是因为它涉及到医护人员,是因为这些医护人员据称是参加过抗疫的,所以就变得敏感起来。

希望这件事能够妥善解决,不要伤了医护人员的心,不要让社会上的大部分善良人以为过河就拆桥,疫情还没有真正结束,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在疫情的爆发过程中,同时也希望这些医护人员能够正确的处理这件事,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是金子总会闪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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