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和清朝的总督,哪个权力更大?

观象斋主人


我们先来讲一讲总督这个职位的由来,以及设立这一职位的初衷。总督这一职位,国内外都有设立。罗马帝国曾设立过,英国大举开拓殖民地的时候也设立过。中国最早设立总督职位的时候,还是在明朝中期。所谓总督,自然是可以掌握地方大权,督办重要事务的官员。

明朝,清朝虽然都设立了总督这一职位,但两者之间,却又很大的差别。在清朝,总督是地方大官,掌管地方的军权和行政权,属于当时最重要的封疆大吏。东三省总督因为清朝发家关外,所以这里的总督地位最高。而直隶总督因为靠近北京,后来又入了北洋大臣的管辖,所以,这里最有分量。总而言之,清朝的总督是当时最有分量的地方官。

而明朝不一样,明朝最初设立总督的时候,根本没有把它当成一个正式的官职。明朝的总督,都是从中央的尚书、侍郎里挑选出来担任的。设立总督的初衷,就是让他们解决一些棘手的事情。赋予他们足够的权力,让他们可以协调各路资源,尽力去平息事端。等到事情处理完了以后,就裁撤这一职位。所以说,这并不是一个固定的职位。

比较有标志性的,就是明朝中期,为了抵御北方鞑靼设立的蓟辽总督,专门管理钱粮军务。不过,因为北边一直不安定,所以蓟辽总督这一职位就一直存在,直到清朝时候才废除。

当然,在明朝的时候,总督依然是非常重要的官职。在中央的时候,他们身居高位。在地方的时候,他们可以掌握地方的军权和财政大权。同样是举足轻重的位置。但是,到明朝中期的时候,一些地方的总督,也开始成为常设官职。

跟明朝还有不同的地方在于,清朝设立总督,目的还是为了中央能更好的掌握地方的权力。派往各地担任总督的官员,都是文臣为主,他们可以用来节制地方上的武将。为了不让总督的权力过大,明朝又把军队的实际权力抽调走。军队只听从朝廷的调令,而不是总督的命令。总督只负责节制那些高级武官即可。为了让自己更加放心,清朝皇帝又让巡抚跟总督直接互相节制、分权,避免地方势力过大。与此同时,又给了总督一定的发挥空间,让他们可以节制地方不同的省份,协调处理好地方事务。

也正是因为明、清两朝设立总督目的不同,才导致他们后面一系列的不同。不过,这两个朝代之间的不同,其实也是正常的。因为总督这一职位的设立,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因为地方需要有一定的空间,才能处理好地方的事务。这也是为什么,清朝会沿袭明朝的制度,继续设立总督这一职位。但是,因为这两个朝代面对的外部环境不同,内部条件构成也有很大的差异。所以,他们会在总督这一职位上,出现不同,也是正常的。


世界全史罗锐


明朝总督权力更大。

明朝的总督是临时派遣,一般说来其使命都是总揽一方军务,如保境安民,平定叛乱,主持防务等,有时也会负责一些重大民政事宜,如漕运、河务等。

在明朝,总督一职因事而设,事毕即撤,通俗说,有钦差大臣性质,所以往往由朝廷重臣担任,权力很大,所到之处,入朕亲临,地方军政要员皆要听其节制。



举几个例子来说吧。

比如,明正统六年,明廷用兵麓川,以兵部尚书王骥总督军务,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以总督来命名的官职。

再比如,正统至景泰初年,明廷以兵部尚书于谦总督京师军务,主持北京保卫战,抵御瓦剌入侵。

可以说,在明朝,总督一职举足轻重。能够被托以总督一职的人,即便是在朝廷,那也是内阁要员,身居高位,影响力大,且为皇帝所信任。



而在清朝,总督一职则成为定制,管辖一至三省军政,官品一般为正二品,但后来清廷规定地方总督可加兵部尚书衔以及都察院右都御史衔,遂为从一品。

有清一代,清朝共设置了九位总督,即直隶总督、两江总督、两广总督、湖广总督、闽浙总督、陕甘总督、四川总督、云贵总督和东三省总督。此外,还有漕运总督以及河道总督。

与明朝的总督相比,清朝总督已蜕变为一类地方官职,不再具备中央派出的钦差性质,更无法代表皇权行事,其权力大为缩水。



而且,清朝总督并不能彻底节制作为一省之长的巡抚。因为从本质上看,总督的管辖权很多侧重于军务,而对于民政、财政、司法诸项权力,其权力未必能延伸至辖下各省。尤其面对一些具体情况,巡抚并不一定要弱于总督,比如江苏巡抚在江苏的影响力,就要高于两江总督,这导致两江总督在江苏很掣肘。

更何况,由于清廷惧怕地方权力过大,所以便大量授予地方官专折奏事的权力,令其互相参劾,以便皇权控制。到乾隆年间,不仅总督有此权力,巡抚和布政使都有此项权力,所以总督的权威被大大削弱,与明朝总督更是无法同日而语了。


达摩说


大家好,我是阿柴历史笔记。

明朝和清朝的总督虽说都叫总督,但是在职位和权利上都有很大的区别。总督的设立是在明朝正统年间,后来清兵入关,延续前朝的官制,大体不变,但是权利的分配上并没有延续明朝。不同朝代有不同朝代的国情,最高一级领导班子决定着总督权利的大小。至于说两个朝代总督的职权大小还得举例论证。

明朝总督设立原因

  • 在明朝,总督并没有任何品衔,加上六部侍郎或者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的身份是二品大员。总督由朝廷派往地方进行协调,一般在于地方发生叛乱,若有军事的发生,朝廷怕戍边大将独断专行,于是派出总督监察军务,朝廷能更准确的进行判断,进而制订对策。

这时总督行使的督察协商的权利。

  • 我们说到总督必然会想到巡抚,巡抚的职务跟总督差不多,加六部侍郎或者御史的头衔是从二品官职。但是巡抚的职权是“抚顺安民”,顾名思义,这点可以看出巡抚主要监察地方的政务,若发生天灾,自然破坏,朝廷派出的巡抚的作用就是监察地方官员恢复建设,赈灾救民。

清朝总督设立原因

  • 清朝吸收了明朝设立的总督巡抚制,只不过把这种制度发扬光大,走向常态化,正规化。这种制度不仅能在地方上更容易管制州府县,还能及时禀报中央地方的军政大事。
  • 清朝的总督有直隶总督,两江总督,两广总督,以及湖广,甘陕这些地方都设有总督。这时总督实际上变成节制一个省乃至多个省军政大权的实际控制人,要不然在清朝这些总督一个个都叫封疆大吏呢。实际上这些位置就相当于今天一省乃至多个省的省委书记,权利不是一般的大。
  • 一般来说这些总督中是正二品官职,兼上六部尚书之职是从一品的大员。其品阶之高,权利之大不言而喻。

两朝总督比较

  1. 明朝总督是监督巡视之责,清朝总督是节制一个省或多个省的军政大员。如果说明朝的总督没有处置便宜之事的职权,那么明朝的总督只想当于这个地方品阶最高的御史言官。这时他的权利是远不如能够节制军政大权的总督大的,只是有着更多参劾的权利。
  1. 清朝总督在地方上能够节制一切军政大权,但是我们不能忽略地方上巡抚、提督的存在。这些人在军事和政务上分担了总督一部分的职权,另外清朝的总督只能统领绿营兵,八旗的士兵无权调动。
  2. 明朝总督更多的还是由中央派出去地方行使皇权的大臣,这点就像极了朝廷派出的钦差大臣。若出使地方,自然代表的是皇权,可代替皇上行使一切军政要事。这时总督的权利是非常大的,相当于今天的最高检或者中央纪委监察委员会。光听名字就是巅峰的存在,这点是清朝总督无法比拟的。
  1. 职权持续时间不一样,明朝的总督在行使权利之时,权利非常大,但是若地方军政要事处理好之后,你这个总督的头衔就没有了。而清朝的总督持续时间长,节制地方军政大权的时间远比明朝总督多。这样来考虑的话,判断职权稍加困难,不在一个维度,我感觉不好判断。

明清两朝总督的设立实则是加强了中央统治权,只不过清朝的封建统治达到顶峰,无疑国家的统治必然需要对应的官制相匹配。至于说总督权利的大小,不同情况下应分开考虑,避免偶然判断。

我是阿柴历史笔记,期待你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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