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舊案:他殺死3個人後,懷揣“情書”自首

愛情之花釀結罪惡之果

“強:你認為我真的就那麼想離開你和孩子嗎?我跟你哥之事別人不瞭解我就不信你不明白,實在是無藥可救了?不過強放心,你對我好,我不會忘記的。我喜歡你,我真的喜歡你,更喜歡孩子,沒有你們兩個的日子,你想我是怎樣情竟(境),反正你要想辦法讓我知道你的生活方式和地點;比如你要走時,你就不顧一切地給我打個電話……強,我真的會很想很想你和孩子的,你知道嗎?我……只有再……見。”

這是一封情書的摘錄,是嫂子寫給小叔子的愛情表白,那一句句滾燙的語言多麼讓人耳熱心跳,但是愛情之花沒有結出甜美的果實,相反卻帶來了滅頂之災。

2003年4月29日凌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情書的作者玲兒(化名)被曾經深愛著她的強(化名)殺死,她那69歲的老母和73歲的老父也死於非命。

玲兒今年33歲,甘肅定西縣人。

1992年,玲兒才22歲,她二哥已二十七八歲,但還沒有對象。相鄰的榆中縣孫家岔村的孫家老二也二十七八了,仍然是光棍一條。雙方的父母都為兒子的婚事愁眉苦臉,經過媒人的撮合,雙方決定換親,玲兒給孫家老二做媳婦,孫家老二的一個妹妹嫁到定西縣,做玲兒二哥的媳婦。

由於缺乏瞭解,沒有感情基礎,玲兒從內心裡反對這門婚事,但為了二哥,她只有犧牲自己。婚後,玲兒和丈夫的關係一直不太好,即使生了女兒後,兩人仍然感情不和。由於孫家老二經常在外打工,弟弟強成了家中的主要勞動力,打理家中事務,對年幼的侄女也很關心。不知什麼時候,玲兒喜歡上了性格開朗、能說會道的小叔子。強比玲兒小兩歲,兩個年齡相當,有共同語言,他也很喜歡這個外縣來的嫂子,但兩人一直沒有表明這層微妙的關係。

2000年,玲兒和孫家老二經過長期“冷戰”後離婚了,5歲女兒判給丈夫撫養。5月4日,她離開孫家時,是強送她離開孫家岔的。當強送走嫂子,回到自己的臥室時,發現了玲兒留給他的一封信。在信中,玲兒訴說了她離婚的苦衷,並大膽的表白她喜歡強。強已28歲了,仍然沒有對象,這是他生平第一次收到情書,讀著信中那滾燙的語言,強看到了希望的曙光。他失眠了。

以後,強不論走到哪裡,他都把這封信裝在身上,信中的內容早已牢牢地刻在他的心中,每當看到信,他就彷彿看到了玲兒的音容笑貌。他把這封信當作生命中最珍貴的東西,他擔心這封信揉爛,就用透明膠帶將信的正反面都粘貼好。直到他後來做了案,到公安局自首時,這封信還裝在他身上。

玲兒離開後,強幾次到定西找她,但玲兒卻沒了蹤影,她家裡人也不告訴她的去向,這使強非常苦惱,他決心找到玲兒問個明白。後來,他終於在蘭州找到了玲兒,但結局卻使他大吃一驚:玲兒又嫁人了!她嫁給了煤廠一個50多歲的老漢!

強又氣又恨問玲兒:“早知今日,何必當初。你既然這麼快就嫁人,當初為什麼要給我寫那封信?我的心已亂了。”玲兒說:“離婚後,我獨自一人,日子沒法過,我借了這個老漢的錢,沒法還,只好嫁給他了。”當她看到強將她寫的那封信保存得那麼好時,眼睛溼潤了,她向強保證她一定會給他一個滿意的答覆。強安慰玲兒不要難過,只要她過得好,彼此做朋友也行。從此以後,兩人很少來往。

2002年6月29日,玲兒突然來到孫家岔,她來看望女兒。臨走時,玲兒要求強送她一下。那天,乾涸的黃土地飄下了一場小雨,兩人沒有坐車並肩步行。路上,玲兒幾次欲言又止,最後才說,她和蘭州那個老漢沒辦結婚手續,只是同居。如果強不嫌棄,就把她收留下。強一聽驚喜萬分,他說:“我咋能不願意呢,我高興都來不及呀!”

那天,兩人翻過了一座座梁,跨過了一道道溝,知心的話兒就像那淅淅瀝瀝的春雨連綿不斷。兩人步行了20多公里,強一直把玲兒送到家門口。他是下午4時從家中離開的,返回時已滿天星星了。

強將他和玲兒的關係向家人說明後,父母儘管心裡不舒服,但也沒有反對。他二哥說:“她和我過不到一塊,你們能過也好,這樣對娃娃好,娃娃仍是咱孫家的人。”

9月9日是玲兒父親的大壽,玲兒回來了。強去給姐夫修房子,他的姐夫也就是玲兒的二哥。白天玲兒家的人很多,兩人說話不方便,玲兒說晚上有話要給強說。晚上,當客人都走了以後,玲兒當著幾個家人的面,說了要嫁給強的想法。這時強卻猶豫起來,他說:“這事情恐怕辦不成,我害怕,我覺得你心太花,不想再受騙。”玲兒保證以後再不會欺騙他了。

9月23日是玲兒女兒的生日,那一天強領著侄女到蘭州,讓他們母女團圓。玲兒向強說了要離開老漢,和強一起走新疆的想法。玲兒的大哥在昌吉開茶園,他們來投奔大哥找個活幹。他讓強回家拿兩千元錢,先把她的父母送到新疆,然後再回來接她。

10月,強將玲兒的父母送到昌吉,然後返回蘭州。玲兒讓他再準備3000元錢,然後帶上娃娃一塊走新疆。強說,再拿3000元錢不成問題,但帶孩子還得商量。玲兒說不管花多大代價,也得把娃娃帶上。

強回家籌措去新疆的路費,這談何容易!一家靠貧瘠的土地為生,他為了籌集兩次去新疆的費用,他家中的一頭騾子和糧食都賣了。他向家裡人說要帶走侄女時,全家人堅決反對。

強來到蘭州,將玲兒接到榆中縣一個旅社住下。當玲兒聽說娃娃不讓帶走時,大哭大鬧,說不帶走娃娃就自殺。強太喜歡玲兒了,他怕失去她。就問怎麼辦。玲兒說:“娃娃上學或放學的路上,將她偷偷領走。”

強給父母、二哥留了一封信,說把娃娃帶走了,讓他們放心。他從半路上帶走了侄女,3人搭出租車當晚趕到蘭州,強身上還剩2900元,玲兒怕錢丟掉,就把2000元放在自己包中,沒想到到火車站時,才發現包掉到了出租車上,玲兒心疼錢,哭得很傷心。強安慰她:“只要你在,娃娃在,錢算個什麼,丟了再掙嘛!”

強跑到新疆後,父母得知孫女被悄悄帶走,十分惱怒,就給強捎信說,如果不把錢和娃娃帶回,孫家就不認他這個兒子。而強到新疆昌吉後處境並不妙,玲兒的大哥認為他與玲兒婚姻違背了傳統倫理道德,對兩人的關係堅決反對,而且玲兒的父母也對兩人的婚姻問題動搖了。強認為自己沒有違反婚姻法,他真心愛著玲兒,玲兒也愛著他。為了討玲兒大哥的歡心,他到茶園幫助打掃衛生,想通過勞動感化大哥,但玲兒的大哥對強所做的一切並不感興趣。今年春節時,強喝了點酒,為一點小事,和玲兒吵起來,玲兒大哥狠狠地把強打了一頓,並讓強回甘肅老家。強硬著頭皮沒有走。

4月10日前後,強到一建築工地打工,玲兒大哥威脅孫不準踏進他家半步,這樣強看不到8歲的小侄女了,小侄女是他從小抱大的,和他很親,這使強很難受。玲兒一次勸大哥:“你把他(強)逼急了,他把娃娃領走,我還活不活?”玲兒大哥說:“我害怕狼,就不養這個羊了。”並且警告玲兒若再和強來往,就把她腿打斷,以後不要嫁人了,他來養。

4月20日左右,強偷偷去看玲兒,發現玲兒對他比較冷淡,她說她害怕大哥,她大哥不同意,不能再來往了。強悲憤地說:“我把孩子偷偷帶出來,你說你負一切責任,現在讓我怎麼辦?”玲兒說:“該怎麼辦就怎麼辦,隨你的便。”強說他要帶侄女回老家,玲兒說他不害怕大哥把他腿打斷,他想帶娃娃就帶吧。強的心涼透了,但他不敢直接找玲兒大哥,就在一公用電話亭給玲兒大哥打電話說要帶回侄女,玲兒大哥說要帶回孩子,必須放下1200元錢。強從哪裡弄這1200元錢呀!兩次來新疆先後花了五六千元,口糧、騾子都賣了,如今是人財兩空,回去父母也不會認他這個兒子了。強感到他已走上了絕路。

4月27日,強打算回老家,他再次找到玲兒說好話,想帶回侄女。正說話時,玲兒大哥回來了,間孫來幹啥,強說想看娃娃,玲兒大哥說:“你多大牛皮?有頭有臉的人我想打就打,你算個啥!”強生氣地說:“比我有頭有臉的人你見過的多,像我這麼可憐的人你見過的少!”強動了殺人之心,就到市場上買了一把匕首。

28日,強就要離開昌吉了,一大早他悄悄去看玲兒,玲兒正在睡覺,強拉了一下她的手,玲兒看見強要走了,眼淚奪眶而出,強安慰她不要哭,囑咐她看好娃娃。之後,他抱著行李來到茶園。這一次玲兒的大哥對他的態度很好,給他50元錢,還開了一瓶啤酒和他聊天,強覺得玲兒大哥挺仁義的,就放棄了殺人念頭,說:“我回去後這個娃娃咋辦,如果有了後爸肯定對她不好。”玲兒大哥讓他放心,說他養孩子。強決定當日坐車回老家,玲兒大哥又給他買了一碗牛肉麵,讓他到烏市八樓下車,之後坐二路車到火車站。

強對烏市不熟悉,到地窩堡就下了車,下車之後發現地點錯了就給玲兒大哥打電話,玲兒大哥聽他在地窩堡,以為他又變卦了很生氣,讓他轉車速到碾子溝。強來到碾子溝後,心裡放心不下玲兒和侄女,先後三次給玲兒大哥打電話,想最後給玲兒說話。玲兒大哥嫌他事情多,強央求道:“你多少有點人情味吧,我都到這個地步了,連說話都不行嗎?”玲兒大哥說:“你事情多得很,你想往哪裡走就往哪裡走!”強聽了這句話立刻動了殺機,他沒有上火車,而是馬上返回昌吉。

4月28日下午6時,強返回昌吉,他在亞中廣場椅子上睡了一覺,他覺得這次可能要觸犯法律,會進監獄,於是到理髮店將頭剃光,然後到解放路一家錄像廳看錄像,等天黑的來臨。29日凌晨2時許,他來到茶園附近守候。3時,他看見玲兒從茶園出來往家中走,他就在後跟隨。強找玲兒的意圖是看兩人的關係有沒有挽回的餘地,如果有一點希望,他就放棄殺人的念頭;如果毫無希望,就返回來殺掉玲兒大哥。

玲兒走進一座有平房的院子,這裡住著玲兒的父母及大哥的孩子,大哥、嫂子在別處居住。玲兒進門不久,強就去敲她臥室的窗戶,玲兒打開窗戶大吃一驚地問:“你怎麼沒走?”強說:“本來想走,你哥把我弄得走不起。”玲兒又問:“你怎麼把頭髮也剃光了?”孫答:“我也許要重新做人了。”

他讓玲兒把門打開,再說一會兒話,以後好合好散。玲兒說等父母睡覺了再開門,他隔著窗戶對強說,讓他再去找個地方住下,工地上找個活,想看孩子了,可以在上學或者下學的路上看。

大約半個小時後,玲兒去開房門,玲兒的父母聽見後不讓開門。一股惡氣頓時湧上強的心頭,他一腳踹開門,拿著匕首,闖進屋子,用匕首朝玲兒的胸部連捅兩刀,又用匕首刺向玲兒的父母,捅了多少刀子連他自己也記不清楚,兩位老人當場死亡。受了傷的玲兒躲到了臥室,強闖進來後,玲兒捂著胸部靠著牆求饒:“這一切都不怪我,看在孩子的面上,你就放過我吧。”強說:“如果我還有一點生活的希望,我就放過你了。對不起,你恨我吧,下輩子恨不恨,我也不管了。”玲兒說:“既然這樣,我們倆就死到一起吧。”強又捅了玲兒幾刀,然後朝自己的胸部紮了兩刀,但由於疼痛沒有扎深。他跑出大院,扔掉刀子,於凌晨6時來到昌吉市公安局自首。

5月7日,強被依法逮捕。

這是一場愛情的悲劇。強與玲兒的自由戀愛按照我國婚姻法規定完全可以結為美滿的夫妻,正是那種舊的傳統觀念和強採取的違法手段才導致了悲劇的發生。這一點,值得引起人們的深思。(2003年第10期《新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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